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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缅怀我国资深刑法学家赵炳寿教授!

2018-04-02 学术之路

深切缅怀赵炳寿教授


原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我国资深刑法学家赵炳寿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8年3月22日凌晨在成都仙逝,享年85岁。


赵炳寿教授1933年7月25日出生于成都市,1951年考入四川大学,195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同年留校任教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调入四川大学哲学系。1983年四川大学恢复组建四川大学法律系,作为筹备组主要成员之一为恢复和开展四川大学的法学教育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担任四川大学法律系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1985年开创了四川省第一个法学硕士学位点(刑法学),成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最早的一批硕士生研究生导师,并作为该学科点负责人、四川省学科带头人。赵炳寿教授先后担任中国刑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学副会长、四川省刑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为推动我国、我省法学研究及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做出重要贡献,2014年获我国资深刑法学家荣誉称号。


赵炳寿教授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为国家的法学教育事业呕心沥血,奉献出毕生精力,为中国法学界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优秀人才。在2015年81岁时还成立了“赵炳寿法学科研基金会”,资助四川大学法学院在校的品学兼优法学硕士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在病危期间,仍然惦记着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院发展。


赵炳寿教授离世长辞,是四川大学法学教育事业的重大损失。其崇高的品德、光辉的人生、法学家的情怀永远留在了我们的心中!


遵赵炳寿教授遗愿以及家属意见,丧事已经从简办理,不发讣告、不设灵堂、不举行追思会。学院现任领导班子和卸任、调离的领导班子成员,刑法教研室和学院部分师生自发前往赵炳寿教授家里吊唁慰问并参加了遗体告别。


我们沉痛悼念赵炳寿教授,深切缅怀赵炳寿教授!


如有对赵炳寿教授的悼念文章和对家属的慰问等,请发送邮箱:faxueyuandb@163.com,或者联系蔡明婧老师18628282477,我们会及时转达给赵炳寿教授的家属。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24日


以下转自成都商报教育发布

原川大法学院院长、我国资深刑法学家赵炳寿教授去世


2018年3月22日凌晨,原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我国资深刑法学家赵炳寿教授因病医治无效在成都去世,享年85岁。噩耗传来,全国各地法学界人士及赵炳寿曾经的同事、学生纷纷自发发来唁电,或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祭奠不幸逝去的赵老,表达自己的哀思之情。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发来唁电表示,赵炳寿教授的逝世不仅是四川大学法学院的重大损失,更是我国刑法学界的重大损失。赵炳寿是全国资深刑法学家,毕生致力于刑法学研究和教育事业,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他数十年如一日积极、认真从事刑法学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为我国刑法学研究贡献良多,为推动全国、四川省刑法学研究及海峡两岸学术交流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全体同仁深表哀悼!


赵炳寿去世后,家人按照其身前的遗愿,不发讣告、不设灵堂、不举行追思会,丧事一切从简。但很多全国各地师生匆匆赶回,自发前往赵炳寿教授家里吊唁慰问并参加了遗体告别。赵炳寿曾经的学生在朋友圈内感叹道,赵老师一生儒雅,临走都不想打扰大家,但我脑海里浮现的都是他和谐的笑容。敬爱的赵老师,一路走好!


一生从教六十余载

硕果累累桃李满天下


赵炳寿1933年7月25日出生于成都市,1951年考入四川大学,195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同年留校任教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调入四川大学哲学系。1983年四川大学恢复组建四川大学法律系,作为筹备组主要成员之一为恢复和开展四川大学的法学教育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担任四川大学法律系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


1985年开创了四川省第一个法学硕士学位点(刑法学),成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最早的一批硕士生研究生导师,并作为该学科点负责人、四川省学科带头人。赵炳寿先后担任中国刑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学副会长、四川省刑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为推动我国、四川省法学研究及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做出重要贡献,2014年获我国资深刑法学家荣誉称号。


赵炳寿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为国家的法学教育事业呕心沥血,奉献出毕生精力,为中国法学界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优秀人才。在2015年81岁时还成立了“赵炳寿法学科研基金会”,资助四川大学法学院在校的品学兼优法学硕士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在病危期间,他仍然惦记着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院发展。


2015年,是赵炳寿从教61周年的日子,四川大学法学院也刚刚庆祝了法律系恢复招生三十周年。不容置疑,四川大学法学院30年的辉煌,深深镌刻着赵炳寿一生的付出,附带着赵炳寿在刑法学领域所缔结的累累硕果。直至去世前夕,赵炳寿虽已迈入耄耋之年,但却仍然是退而不休,继续担任着四川大学本科督导组的成员、法学院顾问、法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组长、法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和刑法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小组主席,参与了四川大学法学院建系以来所有各层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正如赵炳寿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愿在有生之年,甘做‘老骥’,仿效‘烈士暮年’,尽力发挥余热,继续完成好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或许,这就是一名资深的刑法学家所应具备的境界,也是赵炳寿为一代代刑法学人所尊敬和爱戴的最好理由。


著作等身专攻刑法

光辉人生永留心中


赵炳寿一生从教,先后主编出版过《法学概论自学指南》、《法学概论》、《行政法学》、《刑罚专论》、《杀人伤害罪个案研究》、《刑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个案研究》等等著作,还先后发表了学术论文近20篇,覆盖了刑法知识论、犯罪论、责任论以及刑罚论等各方面的问题。


1995年4月,赵炳寿出版了自己主编的代表性著作之一的《刑罚专论》,书中登载了先生的《深入浅出论刑罚》一文,对刑罚论的知识从历史的角度、哲理的高度,从刑罚之上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括和点评,对刑罚的性质、特征、体系、种类、裁量、效果、适用的理念以及发展的规律等当时学界尚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探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提出了刑罚正义分配论的学术观点,推动了刑事法治的发展。


在1997年我国刑法修改之际,赵炳寿先生从刑法修改建议的角度出发,对正当防卫基础性条件的完善进行了思考,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之界定可以从“不法”和“侵害”两个方面加以把握,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之构想,为新刑法的立法完善和正当防卫理论的后续发展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1997年新刑法典颁布之后,赵炳寿又投身于新时期的刑法研究中,明确提出了“新刑法人权保障的新视野”,并对其意义进行了论述。赵炳寿认为,刑法修订后的人权新视角体现在对公民的人身权、民主权利和财产权的保障上。新刑法所展现出的人权新视野有利于完善我国刑法的人权保护观,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且能促进我国参与国际人权保护,提高我国的国际形象。

 

赵炳寿教授光辉的一生不会被忘记,正如四川大学法学院在赵炳寿悼词中写到:“赵炳寿教授的离世长辞是四川大学法学教育事业的重大损失,其崇高的品德、光辉的人生、法学家的情怀永远留在了我们的心中!”(文丨李春雨;编丨大北咯)

沉痛哀悼赵炳寿教授!

先生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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