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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教授:法科博士和硕士学位点数量的最新变化

2018-04-08 学术之路

来源:西北法律理论(西北政法大学法理学教研室主办)

王健,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近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最近一次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评审结果,综合稍早公布的2017年学位点动态调整名单,这里我们对全国法科学位点数量变化情况做一汇总。

(一)法学博士点。2017年有28所高校申报法学博士点,最终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暨南大学、贵州大学、新疆大学、中共中央党校8所高校获批其中中共中央党校为原有法学理论二级学科博士点升为一级学科博士点。2017年山西大学和云南大学申请动态调整新增法学博士点获得通过,新增法学博士点10个。目前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51个(包括2012年教育部批准的西北政法大学“服务国家特需项目”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不含2016年未能通过合格评估的同济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次未能实现“二升一”目标),总计52个法学博士培养单位。

布局上看,北京遥遥领先于全国,共有10个,上海、江苏、湖南各4个;辽宁、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各2个;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海南、贵州、云南、新疆各1个,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空白。52个培养单位当中,除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中央党校、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原西安政治学院)外,其它49个均为普通高校。

这次新增法学博士点,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一是较好处理了稳步发展与严把质量两者之间的关系,既合理满足地方和高校对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期盼,又不盲目扩张,20所高校申报,仅通过8个,对法学博士点规模的把控还是相当严格的。二是从这次新增的10个博士点的分布情况看,河北、山西、江西、贵州、云南、新疆的布点均属填补空白之作,政策导向明显体现出加强宏观统筹、更加注重全国区域总体布局和相对均衡发展的特点,比较好地体现了“补短板强弱项”评审政策,着重解决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二)法学硕士点2017年有35所以上的高校申报法学硕士点,经复查淘汰之后公示了35个。最终,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广西民族大学、重庆邮电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财经学院16所高校“二升一”,即由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升为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国传媒大学、江苏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大学、东华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南商学院、西南石油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南京审计大学14所高校为“无中生有”,淘汰5个,新增法学硕士点30个。

此外,2017年动态调整中,北京科技大学、河北地质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兰州理工大学5所高校自主调整增设法学一级硕士点四川成都的电子科技大学主动撤销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二级学科点。

至此,全国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总计197个,还有19所高校设有一到两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2016年自主申请撤销的淮北师范大学法学理论、吉首大学法学理论,2017年电子科技大学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也就是说,目前全国有216个单位招收和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

这216个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华北地区47个(一级点43个,二级点4个)、东北地区22个(一级点21个,二级点1个)、华东地区66个(一级点61个,二级点5个)、中南地区36个(一级点35个,二级点1个)、西南地区22个(一级点21个,二级点1个)、西北地区23个(一级点16个,二级点7个)。就全国大区来看,华东地区最为集中,单就省区市对比,北京是全国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的富集之地,法学硕士培养单位总计29个(一级点27个,二级点2个),分别超过了西南、西北各自的总量。

(三)法律硕士点。2017年公示的申报高校54个。最终,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中国计量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中原工学院、湖北师范大学、湖南理工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西安工程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三峡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中共四川省委党校41所高校获得批准,13个被淘汰。2017年申请动态调整自主增设北京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个法律硕士点,同时批准撤销东北大学法律硕士点。

自1995年首次设立法律硕士点至今,总计批准设置245个法律硕士点,除2016年河海大学因评估不合格被撤销和2017年东北大学自主撤销外,目前实有法律硕士点243个。

特别要指出的是,这次学位授权审核,同时通过了宁夏大学和北方民族大学两个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填补了全国法律硕士点省区市布局的最后一个空白点。也就是说,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已经实现了全国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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