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探索》约稿启事
《南京大学法学探索》前身为《南京大学法学研究》,是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生会于2004年创办的学术性刊物,由不定期出版改为每年出版一期(每年十月份出版)。秉承南京大学“诚朴雄伟,励学敦行”的校训,奉行自主、开放、创新的办刊方针,为广大法律人提供切磋学术、交流思想的平台,以实现繁荣法学学术,推进法治建设的目的。
现诚邀广大法学研究者、法律从业者以及法学爱好者惠赐稿件,与我们共同打造《法学探索》这一方学术园地。
《法学探索》设有多栏目,包括论文、评论(法学评论、法治时评、法律书评)、译介、主题研讨、案例研究、人物专访、法学随笔、法学沙龙、新法解读等。
来稿可自定内容、主题,法学相关即可,字数不限,来稿的学术性、规范性和时代性是《探索》决定取舍的主要标准。
1、 采用学术刊物通行的注释体例(可以《中国法学》为例)。
“论文”类稿件请附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翻译稿需附原文,以及原作者或出版者对于此翻译的书面授权许可(包括e-mail)。因译者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的任何可能权利所导致的纠纷,《探索》及其编辑部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2、 来稿务请附作者简介
(敬请撰稿人在提供稿件时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如有多个撰稿人,请分别列出:姓名、国别、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职称、目前所在单位)。
3、 来稿文责自负,本刊所刊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必然反映本编辑部或者主办机构的观点或立场。但本刊有权根据编辑工作的需要对来稿进行必要的、不触及主体内容的文字处理。本刊将会选择部分发表于本刊的论文进行网上交流,如不同意,请事先注明。
4、 本刊目前不向作者支付稿酬,但将赠送在《探索》上发表文章的作者当期《探索》一本。编辑部因人力所限,来稿一律不退,希望投稿者予以谅解。如本刊在征稿期限经过后两个月未加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
5、 本启事长期有效。
6、 任何来稿视为作者、译作者已经知悉并同意《探索》的约稿条件。
7、 征稿期间:2018年三月至六月底。
1、 电子信箱:njufxts@163.com
2、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 邮编:210093
3、 联系方式:15195760175
信息来源丨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探索》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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