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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招生预告

学术之路 2021-03-08

来源:南财法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创办于1956年,现有仙林、福建路和桥头3个校区,教学学院(部)18个,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与政策”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现有专任教师1100多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20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00多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高校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

历经多年改革发展,南京财经大学的知名度迅速扩大, 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社会声誉全面提升,学校各项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显现出发展的强劲势头和改革的崭新气象。



一、学院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概况

(一)学院简介

1997年,法律系成立,并开始法学专业本科招生;2003年,成立法学院;2006年,法学专业列入一本招生;2009年,法学专业通过江苏省品牌专业验收,成为江苏省高等院校品牌专业;2012年,法学专业被遴选为“江苏省重点专业”。

2007年,国际法学专业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于2011年在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5个二级学科点招收硕士研究生;2016年,法学一级学科被遴选为“十三五”江苏省一级重点(培育)学科,成为除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四所高校的法学学科(省一级重点学科)之外,江苏省第五个获此殊荣的法学学科;2017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将于2019年开始招生。

学院下设法律系、经济法系和社会工作系。现有专任教师4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3人,其中6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多数教师具有律师资格和法律实务经验。教师中有1人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0余人次在全国性的法学研究会中担任理事以上职务,1人担任江苏省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6人担任江苏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副会长,多名教师当选“青蓝工程”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近年来,法学学科科研成果较为丰硕,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30余部。

对外交流、合作办学上,学院与德国马尔堡大学设有联合培养及短期合作交流项目,与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国马赛大学、德国科隆大学、英国伦敦大学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简介

1. 办学定位

依托南京财经大学“大财经”的学科群优势,立足江苏、面向省内外,为司法机关、律师行业和企业法务部门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级应用型民商事法律人才和国际经贸法律人才;为金融、财税等财经类行业培养善法律、懂财经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

2.专业方向

民商事法律实务方向:主要研究领域为担保、公司、侵权、合同、物权、知识产权和破产法律实务。重在培养学生熟练掌握民商事法律基本原理、制度体系及思维方法,准确判断法律风险和预防、化解民商事法律纠纷的能力。

金融与财税法律实务方向:主要研究领域为银行、保险、财税和社会保障法律实务等。重在培养学生熟练掌握金融、财税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运作流程等,准确判断相关行业法律风险和预防、化解法律纠纷的能力。

国际经贸法律实务方向: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外资并购、自贸区、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等。重在培养学生谙熟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等相关法律及规则,熟悉相关行业专业知识,具备准确判断相关领域法律风险,有效预防及化解法律纠纷的能力。

考生报考时不分方向。入学后可根据研究兴趣和职业发展需求选择相应的课程模块。

3行业优势与就业去向

位于“长三角”地区的江苏是经济大省,需要大量既懂法律,又懂财经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经济管理类的学科优势,本专业学位点在培养具有财经特色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本专业学位点拥有30多家法学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1个省级法学实践教育中心,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所等多个研究机构,并有多名法律实务部门及大中型企业的领导和专家担任兼职硕导或产业教授。毕业生可在司法机关、律师行业、企业法务部门从事民商事法律和国际经贸法律实务工作;在金融、财税等行业管理机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从事相关的财经法律实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其中乙肝检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原则上要求其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外语类专业要求取得相应的专业外语四级证书)或至少取得自考本科7门课程合格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不得跨门类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法律硕士本科专业报考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三、学制与学费(2019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




四、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五、参考书目

1. 初试统考科目,不指定参考书;联考科目可参考: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

2. 《民法》(第六版),总主编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

3. 《法理学》,《法理学》编写组,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

4.《宪法》(第三版),周叶中,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年。



六、奖助学措施

对于非定向法律硕士研究生,我校提供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各种奖项。

其中,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80%以上,金额达7000~12000元/年。

具体奖项和评定办法可以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以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每年公布的最新评定办法为准。



七、报名程序和初试时间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手续。

2.预报名时间:预计在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面向对象:主要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

3.网上报名时间:预计在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面向对象:面向所有考生(包括应届生)。

4.初试时间:预计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其他要求详见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统一招生简章。



八、复试及录取

1.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专业课笔试、面试(含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及同等学历人员加试等。

2.复试时间: 2019年3月-4月,届时在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我们将在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欢迎广大考生上网浏览招生网页或加入微信群咨询!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

联系电话:025-86718406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njue.edu.cn/

法学院网址:http://fxy.njue.edu.cn/

联 系 人:朱老师         

邮政编码:210023

备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2019年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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