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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启动

学术之路 2021-03-08

一、科技部平台通知(详见正文)

二、教育部平台通知(详见正文)

三、中央宣传部平台通知(详见正文)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客户端

2、网络申报评审系统链接:qnbj.1000plan.org

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4、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政〔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工作中,科技部平台负责接受企业、科研院所、部分高校(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地方高校)及其他系统自然科学领域人选的申报推荐。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要符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规定的有关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应为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三、申报推荐渠道及名额
    申报人选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属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申报,申报材料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或相关部门组织人事审核把关后,向科技部平台统一推荐。
    2018年适当扩大遴选规模,拓展推荐渠道,扩大差额比例,科技部平台按照1∶7左右比例最终遴选90名青年拔尖人才。增加对企业的支持名额。
    四、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扩大选才的覆盖面,要重视推荐开展原创性研究以及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2.推荐单位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选,在其工作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部门和地方推荐函中应明确说明初选及公示情况。
    3.网络申报系统和申报书客户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申报系统登陆账号密码与以往相同。
    4.附件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列,并需扫描为PDF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
    5.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和各推荐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6.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两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7.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推荐名额排序推荐(超额不予受理),于
2018年8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并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至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人才中心:010-68598036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010-58881781
    电子邮箱:
bajian@sttc.net.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349房间(100045)

    附件: 材料清单

                              科技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材料清单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含身份证、护照、台港澳地区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对于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除必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5.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7.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8.有效任职证明复印件(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务任命文件等,要求任职证明能够充分证明申请人属于所在单位的正式职工);
    9.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10.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来源:科技部

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

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人司﹝2018﹞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人选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程序

    按照工作分工,我部负责教育部直属高校、地方高校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申报工作。申报人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归口向我司报送所属高校人选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司报送。

    三、申报名额

  本年度国家“万人计划”计划支持300名青年拔尖人才。为提高工作效率、合理运用评审资源,此次申报推荐工作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教育部平台共下达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名额900个左右,此外,中宣部平台下达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名额180个。

  四、工作要求

  1. 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统筹推进各类人才计划,做好人才形势和需求分析,提高引才育才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推荐人选情况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

  2. 各高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核人选的个人档案,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3.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校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科学评估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申报情况报告中应包含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内容,并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档案核查情况进行说明。教育部直属高校申报情况报告应以高校党委名义正式上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申报情况报告和推荐高校党委报告一并报送。

  3.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和《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统一通过申报书客户端填写。

  4.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署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S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上传的附件材料须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涉密材料通过光盘报送。

  5.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保密部门公章)。

  6.请按照申报限额,于8月20日前将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报告、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综合楼1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编:100083)。

  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版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申报书和附件上传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涉密材料除外),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教育网用户通过qnbj1.1000plan.org访问络申报系统,其他网络用户通过qnbj.1000plan.org访问。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与以往一致。用户名、密码查询与重置需提供单位公函。

  7.联系方式

  (1)教育部人事司人才与专家处

  联 系 人:高  颉   

  010-66096829/6830(传真)

  (2)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王庭秦   010-62336135

  附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教育部人事司

                        2018年7月24日

来源:中国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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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关于做好

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宣干字〔2018〕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中央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即1978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推荐办法

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平台分工进行。中央宣传部接受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人选的申报推荐。申报人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属地方、部门进行申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中央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所属单位进行推荐;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组织属地相关单位进行推荐,并将推荐人选情况报送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负责推荐。

三、名额数量

2018年计划遴选支持青年拔尖人才300名,其中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60名左右。结合工作实际和人选分布情况,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择优推荐,总计分配推荐名额420名左右。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推荐名额150名左右(每个地区一般可推荐5名人选)。

2.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推荐名额90名左右。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推荐名额15名左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中国科学院等有直属高校的部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人选比较集中的部门,推荐名额5名左右;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一般可推荐1名人选。

3.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名额180名左右。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条件,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实际,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内部公示等方式,把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专业能力突出、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青年人才遴选出来。

2.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应体现本地区、本系统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兼顾学科覆盖面。可参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不同学科门类进行推荐。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推荐人选数量一般不超过分配名额数量。

3.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人选申报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由推荐部门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网络申报系统网址和申报书客户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与以往一致。上传电子文档时,推荐人选的附件材料须扫描为pdf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涉密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

申报书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1),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请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并将电子版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

联系单位:中央宣传部干部局专家处

联系电话:(010)63095014、83084530

传真电话:(010)63095014、83083008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中央宣传部干部局

2018年7月13日

来源:中国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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