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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拟增设“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附2万字论证方案)

学术之路 2021-03-09

辽宁大学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的要求,辽宁大学提交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相关信息如下:


二级学科:0301Z3【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0301【法学】

授权级别:硕士

公示期:2018-07-27 至 2018-08-26


相关公示材料如下:

* 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

* 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


 接受咨询电话: 024-62202350  接受咨询邮箱: lnulaw2008@126.com


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


一、该学科基本概况


(一)学科内涵


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内容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情报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等多学科领域,是一门与管理学、经济学等一级学科相交相融、高度集成的新兴交叉学科。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早期研究任务在于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所以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学学科都建立在法学的基础上。然而,知识产权事业的不断发展,使得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管理越来越重要,为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提出了多元化的要求;同时,伴随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推进实施,《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也进入贯彻落实阶段。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日益突出,与产业、科技、贸易、金融、教育等多领域的交融也日益深刻,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向着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发展,这对知识产权法学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到我国人工智能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人工智能尖端人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亟待完善。在重点任务上规划提出要建设人工智能学科。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布局,设立人工智能专业,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尽快在试点院校建立人工智能学院,增加人工智能相关学科方向的博士、硕士招生名额。鼓励高校在原有基础上拓宽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内容,形成“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重视人工智能与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在保障措施上规划提出要制定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这为法学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方向——人工智能法。


(二)国内外设置该学科的状况和发展情况


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教育是伴随着知识产权的发展而兴起的,至今全国已经有35所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学院、76所高校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学)相关专业,国家已经设立26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形成本科、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等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培养模式。早在2004年,《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相应条件的高等学校整合教学资源,设立知识产权法学或知识产权管理学相关硕士点、博士点,提升知识产权的学科地位”;2008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也明确提出:“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因此,发展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即是法学二级学科发展的方向,更是国家战略层面的需要。


知识产权法学在国外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是各国,尤其是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对本国经济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知识产权法学在国外的发展也备受国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重视,如美国最著名的常春藤联盟(IvyLeague)中的七所院校都设有与知识产权法学相关专业,而整个美国有近70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都设有知识产权法专业方向;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牛津大学法学院,巴黎第一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等欧洲名校也同样设有知识产权法学相关专业;世界著名研究机构马克斯·普朗克学会专门设有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


2017年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提出在重点任务上要建设人工智能学科。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布局,设立人工智能专业,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尽快在试点院校建立人工智能学院,增加人工智能相关学科方向的博士、硕士招生名额。鼓励高校在原有基础上拓宽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内容,形成“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重视人工智能与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在规划提出后很多高校都及时进行了回应,如清华大学设立了计算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设立了数据法学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专业、中国政法大学设立了网络法学硕士专业。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四川大学成了法律大数据实验室、天津大学成立了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了人工智能法学院及法律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未来法治研究院。


(三)该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


知识产权法学的主要研究方向分为四个方向: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网络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人工智能法理论。


知识产权法通过分析和研究大量的知识产权现象和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去揭示知识产权的行使和保护的规律。知识产权法学主要研究知识产权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如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础、知识产权衍生的社会背景、知识产权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在网络时代面临的新问题、知识产权的未来、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的关系、知识产权侵权研究等。


人工智能法以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研究为主要对象,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开展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的民事与刑事责任确认、隐私和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利用等法律问题研究,建立追溯和问责制度,明确人工智能法律主体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四)该学科的理论基础


1.知识产权法的本体及价值认知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界定,即是什么的问题,包括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客体范畴、性质认知等。知识产权法对权利主体及对社会的效用认知。传统的人格论、激励论等在网络时代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和困境。但如何通过法律规则的设置发挥知识产权法的价值一直是永恒的主题。


2.知识产权法的政策和文化认知知识产权法作为公共政策的工具如何对社会发展目标进行选择和推进,分析具体制度的政策立场,评价政策效果,提出政策选择。知识产权法的文化要素,即知识产权法文化的探寻,在超越私权文化的基础上的独立文化认知。如诚信文化、创新文化等。


3.知识产权法的制度架构知识产权法的法律运行制度构成,从立法到执法、司法的建构。以法律规范为工具对知识产权进行建构,分为知识产权私法和知识产权公法。私法主要以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行使保护为主要内容。公法侧重权利行使的边界超越了公权的界限的规制。


4.人工智能法的广泛性人工智能法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人工智能已经浸入各法律部门而呈现其独特性。如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问题、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问题、人工智能的刑法犯罪问题、人工智能的侵权问题、人工智能与诉讼问题等。人工智能法更侧重在伦理道德的限制下,如何解决部门法遇到的新问题。


(五)该学科与其相近二级学科的关系


与知识产权法学科相近的二级学科,主要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三大学科。


知识产权法脱胎于传统的民法,知识产权的专业化和技术化让其脱离了民法的束缚,而成为一个独立的规范群。虽然整体上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基本组成部分,我国民事立法从《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都在民事权利中将知识产权纳入其中,但这种链接式的立法方式只是表明知识产权私权的属性。知识产权要遵守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民法的主体制度、合同制度、侵权制度等。但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决定了完全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和规则不适应性。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权利属性分属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均有各自的独特规则。在合同制度和侵权制度上知识产权的适用也有不同于传统权利之处。知识产权的发展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法规则的不稳定性,这也决定了其不能融入相对稳定的民事法中。知识产权与其他社会领域如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复杂性以及和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管理学等交叉性都决定了其有独立成为二级学科的必要。


其次,商品贸易和商品贸易的全球化让知识产权法和国际法也密不可分。目前主要的知识产权制度都通过国际条约的形式予以了国际化,典型的如TRIPS,如WTO贸易中的知识产权贸易等。但和国际法相比,知识产权法本身更注重规则的建构和适用,而非国际间规则的适用和统一。


最后,知识产权法和经济法也存在一定的关系,尤其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大部分条款都是对利用知识产权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规制。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倾向于市场管制,而非知识产权的行使和保护,且在适用范围上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限定性。


人工智能法律问题一部分散落在其他二级学科中,一部分无法归入其他二级学科中。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其专业性或越来越强,有必要在统一的法理和道德基础上,对其调整范围进行限制并进行专门的研究。


二、设置该学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社会对该学科人才的需求情况


1.学科建设契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知识产权人工智能强国强省建设的趋势。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建设若干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建设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提出“)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要求“推动建立符合实际需要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推动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在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中增设知识产权专业,支持理工类高校设置知识产权专业。推动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推动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模式,加强知识产权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国际化合作力度,开展针对性培养。”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对各类创新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国家战略、十三五规划以及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都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列为重点任务,是因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当前知识产权人才数量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人才结构和布局有待优化,高层次和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缺乏,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等等。


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到我国人工智能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人工智能尖端人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要加快培养聚集人工智能高端人才。重视复合型人才培养,重点培养贯通人工智能理论、方法、技术、产品与应用等的纵向复合型人才,以及掌握“人工智能+”经济、社会、管理、标准、法律等的横向复合型人才。


规划中战略目标分三步走:第一步到2020年人工智能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在重点领域全面展开创新应用,聚集起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部分领域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政策法规初步建立。第二步到2025年要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第三步到2030年要形成一批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建成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发展规划为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要求以满足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人才的需要。


2.学科建设适应东北全面振兴对知识产权人才的迫切需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重大战略部署,需要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全面推动新兴工业化进程。按照《辽宁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是重点发展领域。其中,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是“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战略合作对接的重要载体,是辽宁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都曾到访中德装备制造产业园,对中德装备制造产业园做出高度评价并且提出热切期望,知识产权保障尤其受到关注。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壮大离不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日益凸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因时应势、势在必行。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选择以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为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点,要求以创新的思维、国际的视野谋划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在知识产权环境建设先导区的先行先试,形成为全省乃至东北、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可复制的经验。东北全面振兴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极为迫切、加强知识产权培训特别重要,本学科建设正是满足东北全面振兴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要的重大举措之一。


2018年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要完善高校人工智能相关专业、课程设置,并推动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培养更多符合实际需要的技术人才。另规划还提出智慧司法。开展以数据为基础,以知识为驱动的智慧司法运行支撑体系研究。开展司法领域知识分类体系及知识模型构建,多源异构司法大数据知识自动抽取,语义融合与演化,大规模司法知识的语义表示与推理计算,知识图谱驱动的司法信息语义搜索等技术研究,构建司法知识库、管理和服务平台,形成智慧司法解决方案。人工智能法学的设置正是满足我省规划进行人才培养的需要。


3.学科建设符合辽宁自贸区人才储备的要求。


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是党和国家顺应全球化新趋势,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新变化,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以更加积极有为的行动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举措。东北地区因体制机制、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问题正处于经济低谷,迫切需要改革创新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辽宁自贸区作为东北第一家自贸区,将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吸引力,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知识产权方面,辽宁自贸区以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为突破口,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健全保护和运用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辽宁自贸区知识产权工作要求知识产权人才不仅应当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还需要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国外法律制度、具备从事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相关技能。目前,辽宁省乃至全国服务于“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等战略的知识产权人才较为匮乏。学科建设依托辽宁大学的世界经济、外语教学及国际法务等综合资源,具备培养参与乃至主导技术进出口、海外诉讼、资源引进和国际谈判等方面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的能力。


(二)设置该学科的目的


1.建设更为均衡合理学科布局


我省知识产权硕士学科的分布情况如下:沈阳工业大学设置知识产权法专业,但总体上偏重于管理学。大连理工大学设置知识产权专业,但总体上偏重于数据分析。我省缺少以法学为主要研究侧重点的硕士学科,应利用我校法学一级博士点的优势,占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高地。2016年4月,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与辽宁大学共同成立辽宁知识产权学院,提出要建立出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层次完整的知识产权学位教育体系,为我省培养高层次、服务性、高级化知识产权的人才,是为司法机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等单位开展全方位的培育基地,同时也是完善学科布局的重要增长点。在人工智能法学的设置上,目前东北三省仍属于空白,但可以预见随着2017年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印发以及其他高校人工智能法学学科的设置,必将有一批高校将设置人工智能法学。


2.通过学科间交叉融合开拓“双一流”发展的路径


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学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技术科学等多学科领域,是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一级学科相交相融、高度集成的综合型学科,仅仅依托法学学科来发展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将会产生局限性,并最终制约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学科的健康发展,影响了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高端人才的培养。因此,学科发展将利用学校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契机,结合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在全国的优势地位,整合与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专业相关的人才与资源,在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硕士研究生培养上的办出特色。


3.将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法学科设置匹配法律服务业联盟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2017年4月,辽宁大学牵头成立省内第一家校企联盟——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法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合作、共赢、创新、发展”原则,着力解决全省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中法律服务业面临的问题,创新学校与政法行业、政府部门、企业的融合度,开展法律服务业的政、法、产、学、研、用协同发展,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这与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学科的特点十分吻合,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是典型的兼具理论性和实务性的综合学科。学科的设置将为社会输送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的高端人才,更好地回应地方重大需求,建设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强省。


(三)本单位设置该学科已具备的基础


1.基本情况。


辽宁大学法学学科成立于1980年,汇集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北大、人大等学校毕业生,是辽宁省内唯一拥有历史逾35年的法学学科,是省内第一个法律硕士培养单位,东北第一个经济法学博士点单位(2006年),东北仅有的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两个单位之一(另一个是吉林大学),东北仅有的两个教育部指派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单位(另一个是吉林大学,全国16家)。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截止目前,下设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诉讼法学;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2017年12月,教育部公布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辽宁大学法学学科在全国144家参评单位中,被评为B+等级,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名校并列全国第15名,位次百分比前10%-20%,在省内保持第一位。较之2012年第三轮学科评估时的21位,位次百分比24.1%,学科整体得到提升,取得了十分显著的进步。2014年5月辽宁大学法学学科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一层次;2017年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处于省内领军地位,国内高水平学科行列。


2.师资队伍。


团队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2人,讲师12人,高级以上职称比例达78.5%。拥有博士学位人数占比78.5%,硕士学位人数占比91%。团队平均年龄45.1岁,45周岁以下教师占比例53.5%,中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占中青年教师数量的比例100%。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百千万人才、国务院政府津贴3人、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特聘教授4人、国家级学会副会长4人、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专家4人、国际反恐专家、商务部IP维权专家等。


3.教学科研。


教学情况。学科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教育部)、是全国首批“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法学专业是教育部“质量工程”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是国家司法鉴定人培养基地、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研究生法学培养创新与交流中心、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现有实践教学用房面积为2015平米,分为实验、实习、实训三个实践教学区;现有仪器设备317台(套),价值252.2万,用于物证技术实验、刑事照相实验、法务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


科研情况。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学科在加强与民商法、经济法和国际法等领域交流与整合的基础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互补,在科研上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各学科方向先后承担3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知识产权科研课题和地方政府、企业委托的知识产权研究课题,发表论文80余篇,近年来的代表性项目、论著和获奖如下:


4.人才培养


学科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和“实践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的教学理念,以“厚基础、宽口径、能力强、素质好”为人才培养目标,以特色建设为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切入点,根据法学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依托优势学科,通过整合学校和社会资源,以法务实训为核心,逐渐形成有利于学生全面了解、熟悉司法实践相关程序、技术和掌握法律应用综合性方法的实验教学体系,采用实验、实训、仿真、见习等多种教学方法,着重训练、培养学生探寻法律事实能力、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将各项工作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坚持培养、培训两条主线:(1)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已经形成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硕士的多层次体系,培养学术型和应用型等各类型知识产权人才近800多人,是辽宁省乃至东北的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2)深入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了解各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需求,形成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依托辽宁知识产权学院的平台广泛邀请国内知识产权的资深专家举办各种类型培训活动17次,其中为政府部门授课3次、为企事业单位授课8次、为其他部门授课6次,培训人数合计1050人次,形成适应本地现实需求的培训体系和经验。


(四)该学科的发展前景


国家层面。从2008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到2016年年底,《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若干意见》的出台,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等重要场合多次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多达15次,最近的一次是2018年4月10日博鳌亚洲论坛的主旨演讲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因此,知识产权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大力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高端人才,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十三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到我国人工智能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人工智能尖端人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亟待完善。在重点任务上规划提出要建设人工智能学科。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布局,设立人工智能专业,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尽快在试点院校建立人工智能学院,增加人工智能相关学科方向的博士、硕士招生名额。鼓励高校在原有基础上拓宽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内容,形成“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重视人工智能与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在保障措施上规划提出要制定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这为法学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方向——人工智能法。


辽宁层面。我们从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一组数据,2015年全省申请专利全国排名18位,这些数据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到2020年达到每万人12件,有很大的差距,结合东三省、辽宁省的发展现状,我们也深切的感受到,在某种程度上知识产权的水平就是经济发展水平。辽宁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已经成为辽宁发展的重要引擎,科技创造也已经成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必经之路,作为科技创新重要载体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不仅是创新的基本制度保障和成败关键,而且已经成为战略性资源、重要支撑和核心要素,成为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活动的根本动力。依托辽宁大学的优势和法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全省知识产权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以辽宁省知识产权基地研究中心和政、产、学研究为目标,建立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教育体系迫在眉睫。2018年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要完善高校人工智能相关专业、课程设置,并推动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培养更多符合实际需要的技术人才。


学校层面。在“十三五规划”时期内,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双一流”建设,以学科布局和现有学科基础,进行分类指导,围绕创新驱动、服务振兴,全面促进学科内涵发展。这迫切需要创新发展理念、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建设水平。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与协同发展是一条有效的发展路径,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与经济学科、管理学科等密切相关,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带动一流学科的多学科交叉发展。


法学学科层面。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二级学科的设置,将为辽宁知识产权学院的建设和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发展的平台,并为知识产权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专业建设上,辽宁知识产权学院将建立包含知识产权本科、知识产权二学位、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专业学位授权点、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多层次、多门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三、该学科的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和人工智能法学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国际规则,重点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和趋势,具有从事知识产权学和人工智能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法律实务工作的实践能力,能为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高效运行等提供政策性研究和技术支持的复合性法律人才。


(二)生源要求和选拔方式


生源要求:从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法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具有较强理论研究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复合型考生;从生源入口确保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法学硕士研究生切实具备较高素质、较广知识面,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


选拔方式:一是从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辽宁大学复试合格后的考生中选拔录取;二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为体现培养特色,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理、工科背景本科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三)课程体系的设计方案及依据


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学硕士课程体系包括国家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的公共必修课以及国内和世界主要国家与区域的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律制度理论和政策法规,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对全球化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人工智能对传统法律制度的影响和问题,以及市场和经济发展如何影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政策法规的科学制定等内容。


1.课程设置


2.特色培养


在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培养过程中,充分利用辽宁大学与国外、境外优秀高校的合作关系,引入国外、境外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优势资源,介入培养过程,探索学分互认、交换生等制度,给予学生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强烈的创新意识,本专业的国际化知识,以及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四)培养和学位的基本要求


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学科为了实现其培养目标和定位,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学位授予标准基础上,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制定了更为详实、全面、反映本学科特色的学位授予标准。具体包括:


【学制与课程】


(1)学术型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提前或延期毕业按照《辽宁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术性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必修环节总学分原则上为3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1学分,学术活动或实践活动2学分。


(2)根据《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学分制实施方案》,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记2学分。学术活动形式可为国际性、全国性和省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管理实践和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为在正规学校担任一门本专业相关课程教学(不少于36学时),管理实践为校内兼职管理工作(如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社会实践为本专业相关社会实践(不少于6周)。


【科研与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作为评优评奖重要依据,日益受到重视。制定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法硕士生阅读参考书目,重视基础理论和经典著作的阅读、积累,鼓励学生静心读书,深入思考,定期举办读书报告会,进行深入、实际、有效的学术交流研讨。为提升学术氛围和科研能力,在每年的夏季(小学期)就学术研究论文和案例调研报告等安排专门的课程,实行专门课程化的科研学术训练,包括:文献综述、热点探讨、案例研析、主题宣讲、交流讨论等。


【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


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选题为学科前沿,题目设计合理,有理论或实践意义,体现出较强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性,能够反映出作者对时间与理论的熟悉程度,同时应该结构合理、研究方法得当、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和独立性。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他规定的选题、开题、预答辩、原创性检测、外审、答辩等程序外,法学学科还建立了如下特色保障制度。


(一)严格执行阶段标准、抓住细节


1.定时催告。从导师分配、选题申报、开题、预答辩到论文检测、外审、答辩等各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告知学生下阶段的工作安排与时间要求,并会在每个阶段开始前15天再提醒告知学生。2.强化检测程序。首先,务必逐一查看检测论文是否为“正文部分”。为确保论文检测的准确性,要消除封面、独创声明与签字页、参考文献、致谢部分对检测结果的干扰;其次,逐一上传检测论文。摒弃目前广泛使用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中“打包上传”功能,规避掉由于检测数量过多,检测结果不准确的风险。最后,仔细核对检测电子版与盲审纸质版的一致性。切实保证进入外审、答辩环节的论文是经过原创性检测的论文。


(二)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要承担的风险,是部分学生选择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加大惩治力度,会起到震慑的作用。


1.处罚种类:(1)学业处理。包括延期答辩、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勒令退学等;(2)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3)撤销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针对结束学业已离校的研究生,在读期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措施。


2.具体规定:(1)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谢、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已发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学校将向社会公布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不在接受其学位申请。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为在读学生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除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外,还将通报起所在单位。(2)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3.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校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4.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核减相关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对该院(所)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主管领导相应的处分。


(三)多途径提升学生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能力


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1)研究生复试政审中,加入学风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的试题(2)一年级新生开学见面会上,由主管学位工作的老师进行“学风建设与学术道德建设”的主题报告(3)二年级开题动员会上,宣读有关的规定文件,让学生签署《学术道德承诺书》。


2.每月月底,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学习部组织学生名著导读、文献综述、热点讨论等课程,从知识积累与能力提升上,强化论文写作的准备工作,各个教研室轮流派出3位老师出席指导,帮助树立正确的道德规范。


3.每年都进行16课时的论文写作课程,既包括专题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调查研究报告、开题报告等学术问题,也包括:论文格式规范,word操作等技术性问题。


4.每两年举办一次“卓越法律人才创新论文大赛”,包括:书面初选、教研室复选、终选答辩等环节,10-15篇论文进入终选答辩环节,聘请全国知名杂志社的编审作为评委,评出前3名奖励,并有机会公开发表。


(四)强化导师指导环节


1.制作导师联络卡,记录导师与学生读书指导、论文指导等信息,每半个月上报学院。


2.学生在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论文初稿、答辩稿时,除文稿外,需同时提交《导师审查证明》,未经过导师同意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3.强化导师学术指导过程中,学术道德观念的价值传递与道德影响;


四、该学科的建设规划


(一)发展思路


立足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战略实际,适应区域经济对自主创新的依赖程度、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的从业状态与法律保护体系运行情况等现实需求,以东北中心的区域化特色为突破点,密切关注并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实施开放战略,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人才的有效途径,扩宽对外合作培训渠道,开拓视野,逐步提升授权点的国际化水平,成为未来新的增长点。以“充足的专项资金与专门的管理人员”为保障,注重组织机构的保障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的成效。依托国际、国内高端人才的交流合作,充实授权点人才队伍,打造具备多元优势的国际化培训体系,使东北、辽宁省的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具有典型性与示范性,形成服务东北振兴大局、回应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重大建设需求、师资引育渠道通畅、组织机构运转高效、人才培养方式突出的特色学科。


(二)师资队伍


在人才引进方面,以人事关系调入的“硬引进”为原则、以签约特聘教授的“软引进”为辅助,通过公开、透明的遴选程序,保障人才引进的质量,针对性的调整人才培育方案,配套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实现“培养有政策规划,实施有鼓励支持,保障有措施制度”的协同运作模式。


(1)科学制定人才引进的标准


①领军人才的引进标准。在法学所属二级学科内具有公认的学术地位,并具备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法学二级学科国家级学会副会长以上专家。②学科带头人的引进标准。第一,知名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或“马工程”首席专家或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或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或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第二,知名教授,曾经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在学校确定的A、B类期刊等学术界公认的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国家、教育部、司法部及其他国务院部委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③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引进标准。曾经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符合《辽宁省普通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中关于“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④重新定位已有的辽宁大学法学科研流动站,将其作为科研人员储备的“孵化器”,在补贴上享受与院内科研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同时也作为后备师资储备的重要来源。


(2)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


①领军人才的培养规划。在聘期内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投标项目1项,国务院各部门项目或国防重大项目1项(获奖证书须盖有关部委“国徽章”),在学校确定的A、B类期刊等学术界公认的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获得国家、教育部、司法部及其他国务院部委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②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规划。方向带头人既要出成果又要带队伍。为此要创造一系列条件,如科研成果奖励资助制度、出国访问和国内进修、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评优选拔制度等。第一,知名学者:在聘期内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务院各部门项目或国防重大项目1项(获奖证书须盖有关部委“国徽章”),在学校确定的A、B类期刊等学术界公认的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获得国家、教育部、司法部及其他国务院部委科研成果奖奖励1项。第二,知名教授:在聘期内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务院各部门项目或国防重大项目1项(获奖证书须盖有关部委“国徽章”),在学校确定的A、B类期刊等学术界公认的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③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规划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通过考取博士、博士后的方式继续学习深造,优化学术队伍的学缘结构。在聘期内主持完成国务院各部门项目或国防重大项目2项(获奖证书须盖有关部委“国徽章”),在法学类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


2018年-2020年:壮大硕士生导师队伍1-2人、引进知识产权法学博士毕业生2-3人。


(三)人才培养


学科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和“实践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的教学理念,以“厚基础、宽口径、能力强、素质好”为人才培养目标,以特色建设为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切入点,根据法学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依托优势学科(全国有法学院系690多家,经济法博士点16家),通过整合学校和社会资源,以法务实训为核心,逐渐形成有利于学生全面了解、熟悉司法实践相关程序、技术和掌握法律应用综合性方法的实验教学体系,采用实验、实训、仿真、见习等多种教学方法,着重训练、培养学生探寻法律事实能力、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五项举措:第一,加强教学管理,修订课程体系与培养方案、规范学生培养各个环节,加大教学成果奖励力度,取得更多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第二,通过设立奖学金、导师科研助手岗位等激励手段,激发研究专业学习的自觉性,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完成更多的科研成果;第三,实施优秀学位论文培养与学术道德建设方案、培育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第四,实施法学竞赛类项目专项培育计划,在全国性研究生各类比赛中争取冠军或一等奖的位次;第五,加强国际化建设,全面改革研究生培养,海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模式常态运行,扩大法学学生国内外交流比例。


2018年-2020年:建设好省级、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或精品课,力争有学生项目入选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四)科学研究


继续加大对科研奖励的扶持力度,力争在国家级重大攻关课题、国家级论文发表、国外高水平论文及教育部获奖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加强科研投入和科研支持力度,推进标志性成果的建设,比如科研立项、论文、专著、获奖各个方面实现具有全国影响力。第一,促进跨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加强团队合作,集体展开重大项目攻关科学研究力争国家级重大攻关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学科成果奖、取得新突破,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项目。第二,学术论文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数量实现倍增,论文的引用率与转载率大幅提高,法学“三大刊”发文数量逐年稳步提升,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国际学术会议话语权方面有新突破。第三,强化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法学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库支撑作用,积极回应国家法治重大需求,努力实现研究成果的多样转化、加强成果转化数量与效益,为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和辽宁经济建设提供决策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第四,加强高层次学科平台建设,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为增长点,努力参与国家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开拓国际化交流平台,力争在国家级创新团队方面取得突破,实现国家一流学科的目标。


2018年-2020年:积极参与国家级社科项目申报2-3项、教育部规划基金、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项目2-3项、增加成果转化数量2项、增加高水平论文发表20篇以上、积极申报省部级政府奖,省部级科研奖励15项目左右。


(五)学术交流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不断扩展与深化对外交流的广度与深度,扩大学科影响力。第一,持续推进遴选法律实务专家充实“辽宁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队伍计划,以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疑难案件论证、实务专题研讨等方式进行互动与合作。第二,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举办国际会议,派出中青年教师到国外或国内一流大学进修访问。第三,以“辽宁大学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论坛”的形式,邀请知名学者进行学术交流。2018年-2020年:承办全国性会议1次、每年举办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论坛1次、邀请国内知名学者讲学5人次、鼓励团队成员参加国内学术会议30人次、派出专业教师海外访学1-2人次。


(六)教学科研基本条件


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法学将依托辽宁大学,可以使用全部教学资源、平台和设施。其中,法学院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该中心面积1200余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300余万元,购置各类实训教学仪器200余台套)、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该基地面积500余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260余万元,购置各类培训、实训教学仪器280余台套)以及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并设有模拟法庭(二间)、模拟仲裁庭、模拟商务谈判室、多媒体教室和会议室等多种类型的教学、培训场地;资料室目前藏书27000余册,国内、外期刊90余种,并已购买威科知识产权数据库、威科仲裁数据库、Heinonline、world trade online +china trade online、Lexisnexis、Fastcase、北大法宝、台湾法源等各类专业数据库8个,威科知识产权数据库是全球最为权威的知识产权类数据库。这些教学设施和资源可为培训基地教学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实训课程体系。法学院还与辽宁省内20余家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共建协议,并作为实习、实践基地,也可以为培训基地提供实务案例和实践空间。其中包括:作为最高法院指定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单位的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实训基地合作基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知识产权案例合作研究基地;辽宁省知识产权案件律师事务所东来律师事务所合作基地和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七)经费保障


知识产权和人工智能法学学科的发展,得到辽宁大学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的鼎力支持,并直接列入法学学科建设的重点经费支持。从2011年起,法学一级学科已经成为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的重点建设学科,近三年来获得国家和省级各类费合计1130余万。其中,用于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讲座、论坛、培训等经费支出合计35万余元;用于知识产权法方向的教师科研经费合计50余万元;用于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调研、数据采集与分析等经费合计25万余元;用于购置、改造各类教学、实训设施经费合计100余万元;同时,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已经支持各类发展、建设经费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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