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尊敬的 女士/先生: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定于2018年10月20日-21日在常州召开,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财税法发展的回顾与前瞻
1.四十年来财税法治实践的成就与不足
2.四十年来财税法理论研究的回顾与总结
3.全面落实税收法定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4.国地税机构合并与财税征管的制度完善
二、会议时间
2018年10月20日(周六)全天、21日(周日)上午。10月19日(周五)下午开始报到。
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
2.年会论文的篇幅限8000字以内(含摘要、注释、参考文献),超出部分不予收录会议论文集,但可通过电子邮件传发给与会代表。
3.年会论文请在2018年9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秘书处和会务组,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为:csfnh2018@126.com,联系人:孙博(15161135195);赵欢(15851931815);石垠涛(15251932973)。
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论文”。
5.研究会理事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承办单位恕不接待。
6.年会论文集由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印制。在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50份,参会报到时交会议秘书处。
7.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凡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将不会被收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
四、“中税咨询”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年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并由中税咨询集团提供资金支持。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必须在2018年9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提交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论文提交成功后,会务组将以电子邮件确认。
4.参评论文请提交年会会务组,电子邮件请发至csfnh2018@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论文(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5.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6.参评者请在提交论文时提供身份证号码。
7.为提高透明度,方便公共监督,申请参加评奖的论文须收录于年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视为放弃参加评奖。
8.已申请参加第四届“中税咨询”财税法基础理论优秀论文奖评奖的论文,不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
五、会务事宜
1.会务费用: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与会者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承办单位的资料、场地等开支,并由会议承办单位出具报销凭证。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担。
2.会议及住宿地点:常州市武进假日酒店(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33号,电话:0519-86313888),标间及大床房价格每间均为350元。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常州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
地址:常州大学武进校区图书馆715室
电子邮箱:csfnh2018@126.com
联系人:
孙 博,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老师, 手机:15161135195。
赵 欢,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生,手机:15851931815。
石垠涛,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生,手机:15251932973。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会暨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回执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电话 | 手机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论文题目 | |||||||
电子邮箱 | 是否参会 | ||||||
预定房间 天数 | 是否愿意合住 | ||||||
注:单间数量有限,采取预先申请、先到先住原则安排,请予以谅解。
回执期限:请至迟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将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sfnh2018@126.com或者以书面信件方式寄给如下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文彰楼504室(邮编:213164)孙博收。未予回执或者逾期回执者,恕不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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