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干货来了!法学界大佬级别的专家在一次重要会议上的发言摘编
来源:法制日报、党规之治
9月8日上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专家座谈会。学术之路现将与会专家关于法学教育的发言主要内容摘登如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黄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学已经设立627个法学本科专业,197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3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0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是强化法学学科建设。加强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等方面建设,社会亟需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在高校里也应有相应课程。要处理好中西关系,立足中国、借鉴国外,对世界上的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同时要处理好古今关系,要传承中华法系的精华,也要去其糟粕,挖掘历史、把握当代。
三是强化实践教学。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让学生不仅具有理论知识,而且具有法治实践能力。要重视与法治实务部门的合作,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壁垒,邀请有理论水平的实务专家到学校来参与法治人才培养,让实务部门参与制定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指导学生等等。
四是强化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需要有一批法学教师队伍在思想上有定力,人格上有魅力,学术上有功力,教学上有活力,实践上有能力。现在,有个别老师只注重专业教学,只教书,不注重育人。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
五是强化德法兼修、明法笃行。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提出的很重要的命题,是专门针对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来的。法治人才不仅要懂法学专业知识、理论、技能,还必须要有高尚的品德。法学教育,不仅要加强专业教育,而且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让我们的学生首先学会做人,然后成为一个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法学教育要把法律职业伦理或者说法律职业道德修养作为必修的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应该加大关于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考试内容。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叶青
一、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法治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
对于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育而言,思想政治素质是第一位的要求,能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是衡量法治人才素质高低的基本前提。当代青年是最富活力、最具创造性的群体,也是社会历练相对欠缺、思想困惑较多的时期。帮助大学生扣好价值观形成链条的“第一粒扣子”,需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位置,这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的根本问题,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不可否认的是,目前高校课堂教学中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比如重智育轻德育、重学术轻思想政治工作,重科研轻教学、重会堂轻课堂,思政课的重要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完全理顺。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带来的将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法治建设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法学院校必须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深入研究和解决“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和怎样教”的问题,发挥课堂教学在引领学生思想政治价值观的主渠道作用,打造思政特色品牌课程,探索教学方法改革,致力于从“知识传授”向“方法启迪”的转变,从“理性分析”到“精神培育”的跃升,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头脑,帮助师生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努力使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深厚的文化底蕴、良好的审美情趣。
二、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走出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子
伴随着法学教育的大发展,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着多重矛盾与困境,具体包括规模与质量的矛盾、现实需求与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培养模式单一化与用人需求多元化的矛盾,等等。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法学教育界和实务部门之间有一堵墙,法学领域中存在理论和实践脱节的状况。当今社会,知识更新换代加快,新事物层出不穷,法律职业也高度细分,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不仅需要广博的通识知识,更加需要从事法律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能力,即将“纸面的法变成生活的法”的能力。要实现这一点,仅靠法学院校的教育教学是不够的。为此,我们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应重点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合作机制,完善高校与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落实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实践教学模式,让法学专业学生多走进社会,在实践中提升法律素养;也要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治工作者来到学校,把法治建设和法律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带进课堂。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大力推进协同育人、合作育人,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人才培养,突破实践能力薄弱这个环节,提高法治人才应用能力,做到知行合一,共同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
三、构建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支撑
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因为法学学科中蕴含着丰富的道德思想和人类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能够帮助学生明辨是非善恶,形成公平正义、诚信守法、维护国家和公民的正确价值观。当前,法学院校面临加快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和法学学科的重任,需要优化学科结构,完善学科体系,构建学术体系,把握话语体系,调整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增加社会急需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方面的课程,强化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而要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立足中国、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坚持用中国问题、世界眼光,对世界上的法治文明成果,既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切忌照搬照抄。同时,要处理好古今关系,既要传承中华法系的精华,也要去其糟粕,挖掘历史、把握当代。最终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力争形成在理论上有创新、对实践有指导的研究成果,把法学学科建设成“一流学科”,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杨宗科
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5·3”重要讲话之后,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制定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3”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个方面、25条具体落实措施,积极推动了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阐述、学术研究和“三进”工作;专门开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要内容的法学专业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导论》课;完善“德法兼修、理实并重”高水平有特色第二课堂活动体系方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季等内容,以贯彻“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新理念和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创建“宪法文化周”校园文化活动品牌,构建完整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自觉传承从陕北公学一路延续的红色基因,积极实施“红色传统育人行动计划”,以红色育人传承工程为核心,增强立德树人成效,为西北地区国家安全、民主法治建设,为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西北政法大学的独特贡献。
北京大学教授 潘剑锋
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此,全国各法律院校都有担负起培养优秀法治人才的重任,北京大学法学院作为一所具有悠久历史的法学教育机构,自然责无旁贷,应当在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方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201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成为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最近几年来,我们结合自身条件,围绕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了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方面的改革。具体来说,我们为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在法学教育改革过程中,对课程的设立作出了如下的安排:第一,确保基础课程质量。北京大学法学院向来重视基础课程,大量国内顶尖教授带头参与基础课程的讲授,并亲自撰写教材讲义和辅导材料,他们才贯中西的渊博学识和深入浅出的授课风格,为北大法学院学生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第二,研发案例研习课程和写作训练课程。为了打通法学教育到法律应用的最后一公里路,北京大学法学院研发了案例研习课程和写作检索课程,前者针对基础学科,以案例作业的形式,训练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后者针对不同的写作形式,通过作业训练学生的检索、思维和写作。绝大多数选课学生认为这类课程提高了自己法律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评估中给予了高度评价。第三,推出高端实务类课程。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北京大学法学院近年大力支持并推出了一批品牌实务类课程:合同法实务、刑事辩护实务、民事执行法理论与实务、诊所式法律教育等。这些课程融合了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一般采取校内外专家携手打造,由本院教师主持、精选实务部门专家协作授课,得到了学生的高度认同。第四,建设实践平台。除了课程建设以外,北京大学法学院还特别强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为此展开了一系列工作,形成了多个实践平台。
要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国家的法律职业考试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最近十几年来,国家法律职业队伍的建设,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国家改司法考试制度为法律职业考试制度,意义重大。通过考试实践,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发挥这一制度在选拔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方面的作用。
清华大学教授 申卫星
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作为法学院的管理者和教师,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发挥好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和作风过硬。这是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到访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对法学教育提出系列要求之后,再次对法学教育做出明确的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的讲话中提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为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在今年的6月22日专门举办了清华大学第一届实践型法学教育高端论坛。相比于去年提出的要求和期待,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加重要的寄托,要求通过法学教育来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和作风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对此,清华大学党委书记陈旭在今年5月15日专门带队到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完善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国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助力法治中国的建设。清华大学已经在学校层面高度重视法学学科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法学院也正在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与各法治工作部门的合作。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次讲话让我们更加明确了发展方向,也倍受鼓舞,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学教育的系列要求。9月9日即将在清华大学举办首届世界法治论坛,我们也将与国内兄弟院校的法学院和国外著名高校的法学院一道探索法学教育对法治国家和法治世界的贡献方法,也希望得到各位领导和专家的继续支持。
总而言之,习近平总书记前所未有地倡导依法治国,也前所未有地重视法学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清华大学法学院已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之中,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主动积极性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和不断提高。接下来,我们清华大学法学院将通过一系列专门的工作来贯彻落实此次重要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今后的各项工作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王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要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必须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这就要求必须首先解决好法学知识的来源问题。法学知识从哪里来,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前提性、基础性问题。如果法学知识仅仅是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从逻辑到逻辑的知识;如果法学知识回应的仅仅是书本设定的问题、理论演绎的问题、逻辑推导的问题,我们就不可能完成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任务。
解决好法学知识的来源问题,我们必须回答好三个问题:一是值得我们讨论的真问题从哪里来?二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从哪里来?三是评价解决问题方案优劣的标准从哪里来?“中国特色”这个限定词,决不意味着我们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要刻意去追求与别人的不同,而是要在发现中国 “真问题”,提出中国 “好方案”,坚持中国 “高标准”的过程中产生出来。我们应当在广泛吸收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们中国人所坚守的价值取向、所分享的解释前见、所持有的技术偏好,推动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始于累土”,致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必须从我们已经积累的最低限度的学术共识出发。依据本人从事民法学学习、教学和研究的经历,我深深地认识到,最低限度的学术共识是与问题的类型区分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对所讨论的问题究竟是属于什么类型的问题所达成的共识,根本就不可能展开有效的讨论和交流。
以民法学为例,民法学问题包括民法问题和纯粹民法学问题。其中民法问题的讨论是服务于民法规则的设计或者适用,是民法学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民法问题包括事实判断问题、价值判断问题、解释选择问题、立法技术问题、司法技术问题。事实判断问题关注的是中国的社会生活现实中存在哪些类型冲突的利益关系,以往对这些冲突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的策略是什么,采用特定协调策略设定的协调目标是什么,采用特定协调策略之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等。一言以蔽之,事实判断问题就是对中国社会生活现实的全面和准确把握的问题。价值判断问题就是如何秉持特定的价值取向对冲突的利益关系做出利益取舍,或者安排不同类型利益实现先后顺序的问题。解释选择问题则关注,在用有限的法律条文应对无限丰富的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在从生活世界向民法世界转变的过程中,如何用抽象、概括的民法语言来解释、表达、描述、想象生活世界。立法技术问题就是如何在一部法典或几部法律中妥当安置相同的价值判断结论及其附属因素的问题。司法技术问题就是裁判者如何妥当认定案件事实,如何发现并且转述立法者体现在实定法中的价值判断结论的问题。
如果我们对前述问题的回答,既能固本,又能开新;既能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寻找资源,以“昌明国粹”,树立自信,凝聚认同,又能与时俱进,回应时代的要求,以“融化新知”,包容开放,推陈出新;如果我们面对前述问题,既能做出符合我们中国人实际的回答,又能做出契合人类需要的回答,那么我们所建设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就一定既有中国特色,又是世界一流,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就一定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我们培养合格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来源:法制日报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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