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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三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拟授予人选公示

学术之路 2021-09-16

根据第三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的安排,省法院决定,拟授予46名同志“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现将以下候选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王 静    南京市中级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

黄伟峰  南京市中级法院金融借贷庭副庭长

陈文军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志中  南京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徐   新  南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王   岑  苏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游冰峰  苏州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陆晓燕  无锡市中级法院金融庭庭长

蒋馨叶  无锡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方海明  无锡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潘华明  无锡市中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

王立新  江阴市法院院长

姜旭阳  常州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柳建安  镇江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张传军  镇江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

朱亚平  扬中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任国凡  扬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刘   毅  扬州市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   志  扬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吴宏文  泰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吴晓蓉  泰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韩明智  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副院长

秦昌东  南通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

韩兴娟  南通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张   艳  徐州市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娟  徐州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

葛   文  徐州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袁长伟  睢宁县法院院长

孙宪腾  淮安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周永军  盐城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刘仁海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

戴   涛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王秀叶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程黎明  宿迁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朱千里  宿迁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赵春秀  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孙晋琪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顾   韬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天红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倪志凤  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陈   迎  省法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

王   蕴  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关   倩  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审判员

朱   嵘  省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

沈明磊  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孟   源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如对上述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025-83785463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1日

(全文刊于江苏法制报2018年9月11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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