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三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拟授予人选公示
根据第三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的安排,省法院决定,拟授予46名同志“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现将以下候选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王 静 南京市中级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
黄伟峰 南京市中级法院金融借贷庭副庭长
陈文军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志中 南京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徐 新 南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王 岑 苏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游冰峰 苏州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陆晓燕 无锡市中级法院金融庭庭长
蒋馨叶 无锡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方海明 无锡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潘华明 无锡市中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
王立新 江阴市法院院长
姜旭阳 常州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柳建安 镇江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张传军 镇江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
朱亚平 扬中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任国凡 扬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刘 毅 扬州市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 志 扬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吴宏文 泰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吴晓蓉 泰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韩明智 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副院长
秦昌东 南通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
韩兴娟 南通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张 艳 徐州市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娟 徐州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
葛 文 徐州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袁长伟 睢宁县法院院长
孙宪腾 淮安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周永军 盐城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刘仁海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
戴 涛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王秀叶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程黎明 宿迁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朱千里 宿迁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赵春秀 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孙晋琪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顾 韬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天红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倪志凤 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陈 迎 省法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
王 蕴 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关 倩 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审判员
朱 嵘 省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
沈明磊 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孟 源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如对上述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025-83785463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1日
(全文刊于江苏法制报2018年9月11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