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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 (法学、非法学) 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学术之路 2021-09-1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和《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我院2019年将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概念与要求

    (一)有关定义

    1.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2.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3.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包括接收中国人民大学应届本科推免生(以下简称本校推免生)及其他兄弟高校应届本科推免生(以下简称外校推免生),均适用本办法。

    (二)工作原则
    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三)基本职责
    接收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且可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一)外校推免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已经获得国家重点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9年优秀应届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学位研究生(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前四位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已经获得国家重点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9年优秀应届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前四位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申请人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在本科学校均名列前茅。申请法律硕士(法学)推免项目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年级排名在前10%以内;
    4.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5.申请人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秀,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申请法律硕士(法学)推免项目的学生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院鼓励有以下突出表现的学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对专业特定领域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等。

    (二)本校推免生
     本校推免生首先应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文件的规定,还须满足我院的相关申请条件,参见(一)外校推免生申请条件。

     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申请人须于9月28日当天完成网上报名。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按规定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确定推免生报到、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复试安排。学院将在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确认复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接受、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接受者视为放弃。
    4.我院依据有关办法和规定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  
    5.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原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3)六级或者其他外语成绩单原件;
   (4)能证明申请人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和参与研究课题的成果等。
    6.复试内容包括:
    (1)面试
专业课面试,采用师生互动及辩论赛形式,70分;外语面试,采用抽题后小组讨论的形式,主要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参与互动的能力,30分。
    (2)笔试
  ·法律(法学)
    笔试成绩以基础课、专业课两科的平均分计算,满分100分。试题说明:考试题目较为灵活,主要考察学生对法学知识的理解能力及其运用能力。笔试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两门。 


   · 法律(非法学)
    《法硕夏令营学生潜能测试》笔试(试卷满分150分,得分以100分核算),重点考察学生的逻辑分析能力,综合判断能力和写作能力。包括:
    ①法律基础(总分50分),主要考察考生作为公民应该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等,试题内容涉及法学基本知识和日常法律常识。
    ②逻辑推理(总分5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分析、判断,以及相应的推理、论证、比较、评价等逻辑思维能力,试题内容涉及自然、社会和人文等各个领域。
    ③阅读理解(总分2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阅读理解和分析能力。
    ④写作(论说文,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论证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组织接收
    (一)复试结束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集体讨论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获得法学院“2019年卓越法律人才学术夏令营”优胜者(优胜者如未获得推免资格或自愿放弃,我院在接收推免生名额范围内,按照成绩高低顺序在候补名单中补录)且已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院将向学校优先推荐接收。
    (三)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学院上报最终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逐级上报,最终的接收结果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
    (五)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我院提出。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二)学校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四)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电话:010-62511339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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