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学术研讨会暨青年优秀论文颁奖典礼会议通知
如今,人类社会日益进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时代,科技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越来越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现行的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律的滞后性越来越突出,亟需在新时代作出相应的回应甚至变革。为此,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联合《财经法学》编辑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等单位决定召开一次“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学术研讨会,以切磋思想,砥砺学术。同时,本次会议上将举行“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与法律”青年优秀论文颁奖典礼。鉴于您对该领域的卓越研究和成就,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拨冗参会,发表高见。具体会议事宜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主题: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
分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护
2.人工智能应用相关法律问题
3.数据安全的法律保障
4.大数据、人工智能与金融科技
5.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发展
6.大数据与数字经济发展
7.公共数据开放法律问题
8.数据跨境流动法律问题
二、会议主办方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
《财经法学》编辑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
三、会议时间、地点与费用
时间:2018年10月30日(周二)14:00-18:00
地 点: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604(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费用承担: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交通费自理。但《财经法学》编辑部联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开展的“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与法律”青年优秀论文与评奖活动中的奖获奖者(名单附后)中的外地代表的差旅费(高铁二等座)和住宿费可由会议主办方承担。
四、参会办法与会议联系人
拟参会的代表,请填写附件中的回执,并于2018年10月22日前发至邮箱cjfxzw@sina.com或拨打联系人的电话告知。
会议联系人:马松(硕士生):17801203005
王嘉辉(硕士生):13821903031
刘权副教授:18610012607
电子邮箱:cjfxzw@sina.com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
《财经法学》编辑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
1.
2.
“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与法律”征文比赛获奖名单
2018年6月至9月,《财经法学》编辑部联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开展了一次“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与法律”青年优秀论文征文与评奖活动。本次征文共收到与征文主题紧密相关的论文90篇,其中大数据方面的论文27篇,人工智能方面的论文40篇,监管科技方面的论文23篇。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9名。获奖名单如下:
一等奖(1名)
付新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博士生):《审视与借鉴:欧盟GDPR数据可携权解析》
二等奖(4名)
1.童飞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大数据分析报告作为刑事证据的可能与限度——以权利保护为中心的制度回应及规则探求》
2.陈晨、李思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个人信息的司法救济——以1383份“App越界索权”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3.李茜(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人工智能时代下司法裁判的路径探索——以大数据分析证明方式的提出与规范为视角》
4.李海(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胡麓珂(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ICO监管再思考——以德国现行法为视角》
三等奖(6名)
1.李帅(中国政法大学与美国康奈尔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共享经济信息不对称环境下的决策算法规制——以区块链共识模型为规制思路》
2.孙建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法保护研究》
3.赵希(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助理研究员):《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行刑衔接困境再思考——“量的区分说”的倡导与完善》
4.孙瑜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共享经济监管模式的转型:迈向竞争导向型监管》
5.应亮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算法异化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6.蓝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论大数据时代下税务机关获取自然人涉税信息权的边界》
优秀奖(9名)
1.徐美玲(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生):《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理性反思与知识产权制度回应》
2.袁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个人信息分类保护制度构建及其体系研究》
3.张长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数字黄金的法律性质及其域外监管路径研究—以e-gold和Goldmoney为例》
4.叶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朱静洁(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生):《理性本位视野下智能机器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认定》
5.熊波(西南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归责边界与规制进路》
6.滕锐(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论人工智能创作成果的著作权法保护》
7.田小楚(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论人工智能体的刑事责任》
8.王耀彬(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修正与提倡:AI科技视野下的“刑事主体说”》
9.朱家豪(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生):《论自动驾驶汽车监管的行政法治进路》
感谢广大作者的参与和支持。
《财经法学》编辑部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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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招收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