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招聘启事
招 聘 理 由 | 复旦大学法学院诚挚欢迎优秀的法学博士加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作为师资后备人选。 |
招 聘 岗 位 | 师资博士后4-6位。学科方向:法学各学科(含复旦大学人权教育及培训基地、上海市教育立法基地)。 |
招 聘 条件 |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一)认同《复旦大学章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法学教育和科研; (二)取得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法学博士学位,已有突出学术业绩,或具有显著学术潜力; (三)能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专业研究和交流,并能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 (四)已经或即将(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五)能够全职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及法学院安排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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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范 围 | 国内、国外;国籍不限。 |
岗 位 待 遇 |
除复旦大学规定的相关博士后待遇外(包括工资、博士后用房及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师资博士后至少还享有法学院的其他待遇: 1. 每年5万元津贴; 2. 以“复旦大学法学院”为独立归属单位发表论文,可根据法学院的科研激励办法获得奖励; 3. 可获得法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共6万元),并与教师同样享受法学院对参加学术会议的资助(每年1万元); 4. 科研和教学业绩突出的师资博士后,经过招聘程序,出站时可聘为法学院正式教师;达到相关准入资格的,出站当年可直接申请和聘任复旦大学副高级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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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聘 程 序 |
1. 2019年3月1日前,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中文简历(外籍人士英文简历); (2)已获得博士学位者,最高学位、学历、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等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3)论著目录、代表作一至两篇(或博士论文),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学术研究状况的材料; (4)基本学术规划; (5)至少两封推荐信(由推荐人直接发送;请勿由申请人发送)。 应届毕业博士生于2018年已提前申请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并已完整提供相关材料的申请人,不需要重新提供材料,仅需邮件确认申请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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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材料电子版发送: jiawens@fudan.edu.cn,抄送duyifang@fudan.edu.cn。 咨询电话:(021)31245601 如有纸质材料,请寄至: 联系人:施佳雯 |
备 注 | 应聘材料不再退还。 本招聘启事解释权属于复旦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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