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商法论坛第五期征文
尊敬的 女士/先生:
为促进我国外国商事法研究,推动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发展,中外商法论坛第五期会议将于2019年5月26日(周日)在宁波大学法学院召开,真诚欢迎学界同仁莅临参会。现将论坛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会议议题
现代公司法的目标之一在于降低代理成本。为此,公司法一方面赋予股东种种权利,另一方面则对董事施加义务,防止董事以权谋私,以捍卫公司及股东等合法权益。可见,股东权利与董事义务是构建现代公司法的两大支柱。学界对股东权利的研究烂若繁星、汗牛充栋,而对董事义务的关注可谓寥若晨星、凤毛麟角。此种关注重心的失衡不仅显现出公司法理论研究的薄弱之处,也导致实务中很多董事很“懂事”而“不懂义务”,司法裁判者对董事(勤勉)义务案件更是无所适从。重思并重塑董事义务之理论体系与规则框架,破解董事会结构性偏见之谜,规制董事“密室逃脱”之潜在行为,是公司法改革不可回避之重要议题。
故此,中外商法论坛第五期主题拟定为“‘密室逃脱’的法律规制——重思董事义务”。为汇集学人之智,凝练更多共识,本次论坛来稿请主要围绕下述论题展开。
01.大陆法系董事义务的理论与实践
02.英美法系董事义务的理论与实践
03.董事义务理论基础的反思
04.董事义务规范体系的重构
05.董事忠实义务的历史演变
06.董事勤勉义务的裁判标准
07.董事勤勉义务的“激活”
08.董事独立判断义务的审思
09.商业判断规则的植入与构建
10.董事义务与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11.董事义务与受托人义务之关联
12.两大法系董事义务比较与借鉴
参会论文
论文选题请围绕上述会议主题,也可自拟题目,但我们希望从外国法的视角对相关制度做出评述,字数不限,但5000字以上为宜。请与会学者于2019年5月12日(周日)前将论文发送至会务组工作邮箱zwsflt2019@163.com
无论是否提交论文,欢迎各位同仁参会讨论。请与会嘉宾及时填写回执(附)并于2019年5月12日(周日)前发至会务组工作邮箱,以便会务组安排议程、住宿等事宜。
会议不收取会议费,提供欢迎晚宴、以及会议日的午餐与闭幕晚宴。请与会嘉宾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与住宿费。
外地与会嘉宾如需要会务组协助安排酒店,会务组将会统一安排:金港大酒店(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老外滩步行街对面)。
如有任何需求,请与会务组联系。
马俊彦,13655886558,majunyan@188.com,宁波大学法学院。
郭靖祎,15068009391,guojingyi@nbu.edu.cn,宁波大学法学院。
杜 寅,15005749609,duyin_110@163.com,宁波大学法学院。
中外商法论坛会务组
宁波大学法学院
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
宁波发展战略研究院(筹)
二O一九年三月五日
附:中外商法论坛第五期参会回执
姓名 | |
供职机构 | |
研究方向 | |
电话 | |
邮箱 | |
到达时间和班次 | |
住宿时间和需求 | |
是否需要邀请函 |
请将填写完成之回执于2019年5月12日(周日)前发至会务组工作邮箱:zwsflt2019@163.com,谢谢配合!
中外商法论坛简介
研究外国商事法律制度,对于推进我国的商事法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可是,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制度,在众多的外国法制中寻找到对我国法制具有意义的规则,对于我国学术界的意义不言而喻。中外商法论坛,正是由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法律出版社法研工作室等单位有志于研究外国商事法制度的一群商法学者倡导并举办,旨在通过研究各个不同国家的商事法律来探索当前我国商法学界关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我国商事法的发展做出贡献。
中外商法的研究平台是开放的平台,我们不仅欢迎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长期从事外国商事法研究的中外商法学界的才俊与同仁,同时也欢迎关心我国商事法研究的各界贤达。我们希望通过充分的交流,共同努力促进我国商法学相关领域研究的发展与中外学术交流。
深入研究外国法制,为推动我国商事法的发展而努力,虽明知不易,但希望我们可以汇集志同道合之士共同为之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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