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调剂流程:一个涉及制度公平性的质疑
近日正是考研调剂的关键时间点,很多考生都在为考研调剂工作忙碌。在接触考生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可能导致考研调剂不公的制度设计疑问,现在分享出来,希望有关方面给予权威解答。
问题:2019年一个考生如果已经同意一个院校的复试通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其是否有权利在接受复试通知之后把该院校的志愿修改为其他院校,以便获取更多的调剂机会。如果可以,那么学校是否可以通过系统下发拟录取通知,即便当前该考生的调剂系统申请的3个院校没有该院校。
观点一:整个调剂流程是一个一贯的过程,在调剂的整个过程中你虽然有修改志愿的权利,但是一旦你行使这个权利就代表你放弃了之前的申请,也就是虽然你之前已经同意某院校的复试通知,但是由于你修改了你的申请,因此原来的调剂申请自动无效了。不管是你个人,还是学校都无法在原来的流程上操作。也就是即便你去学校复试了,但是学校那边已经无法查阅你的申请信息,更无法通过系统给你发拟录取通知,意味着你本次调剂申请失败。
观点二:整个调剂申请依旧有效,学生依旧可以按照流程去复试,学校依旧可以下发拟录取通知,即便该考生的调剂系统当前无该院校。因为只要考生能收到复试通知,能点击确认,学校那边就能正常查看考生的信息,而且考生也按照规定进行了复试,学校录取没有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网上有不同的观点,而且好像不少院校与考生更倾向于观点二。但是在此我们对观点二有如下疑问:
一是该观点导致一个考生同一时间只能申请3所院校制度的落空。我们都知道当前调剂系统的设计是一个考生可以申请3个平行志愿,但是如果采纳观点二,那么一些考生可能同时申请4所、5所、甚至6所院校,这样是否就违背了我们调剂系统的原始设计了呢?难道仅仅因为一个考生提前获得了某院校的复试通知就可以多一次申请的机会吗?对此我们存疑。
二是该观点导致学校设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制度落空。为了保证调剂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教育部特别规定各个院校调剂系统至少开放12个小时,但是如果采纳观点二的主张,那么就会导致该制度的部分虚设。因为一个考生可以赶快申请那些开放时间短的院校,然后再去修改为其他院校,这样就不合理的规避了限制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而且我们都知道很多院校的调剂系统确实只开放12个小时,难道一个考生在事后修改其还是在遵守该制度吗?或者说这些考生与那些没有及时看到该院校调剂系统开放的考生有什么区别,为啥他们的待遇差别这么大。
三是可能导致部分院校存在暗箱操作。主张观点二可能导致部分院校的老师暗箱操作,也就是让本校学生先申请调剂本校,很快同意,接着学生修改申请其他学校,如果被其他学校录取了没事,没录取你还可以回学校上。这就涉及到一个非常关键的公平性质疑。即如何公平对待申请调剂的本校学生与外校学生?如何采纳观点二我们认为可能导致外校学生调剂本校遇到一些非公正性待遇。
四是可能导致低分考生丧失复试的机会。为了保证调剂的公正性,教育部还规定主要参考初试成绩进行调剂,那么如果采纳观点二很多高分考生可能会获得3次以上的复试机会,而整体上复试的总机会是有限的,低分考生可能无法获得复试机会。或者是高分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院校的拟录取机会,但是只能同意一所,部分与其报同一院校的调剂考生可能会因此丧失被录取的机会。
以上是我们针对观点二提出的疑问。当然在此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现实中确实是不少考生不清楚调剂的流程,看到调剂志愿可以修改,为了争取更多的面试机会,所以就修改了志愿。他们的主张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认为可以从如下角度进行分析解决:一是他们修改申请是自主行为,获取了其他院校的机会,那么就应该为此负责,也就是自我担责;二是可以采用一定的补救措施,如学校可以再次打开调剂系统,考生再次申请,然后他们那边再次同意复试,发拟录取通知。
考研调剂的公平公正性是一个非常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也理解广大调剂考生的辛苦,但是我们认为相关部门已经看到如果采纳观点二的主张,那么由此会产生一定的不公平性,谁应该为这不公平性买单呢?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权威解答。
我们写这篇短文的目的在于,我们不想看到未来有人对考研调剂流程的公正性提出质疑,进而导致部分考生需要重新复试,甚至造成其他不良的影响。如果您赞同本文的观点,或者您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欢迎将本文分享出去,分享您的宝贵建议。
考研调剂关乎很多考生的切身利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提出更加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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