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案例与法理”博士生会议邀请函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之间的交融汇通、提升法学博士研究生理论素养与实践关怀,北京大学法学院“案例与法理”博士生会议拟于2019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于北京大学举行。本次会议以“案例与法理”为主题,着重探究案例中体现的法律方法及法律思维、案例制度的建构与发展等议题。
案例是司法实践经验的载体,在实践中能够解释和补充法律、指导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有效应对疑难案件、推动法学教育、丰富法律理论、推进法制宣传。同时,从学生培养角度而言,基于中国司法案例的扎实研究,对于淳化学风、倡导踏实质朴的研究风气,进而为我国法学教育与研究培养后备人才具有现实而紧迫的重要意义。自2017年“通过案例实现司法正义”博士生会议成功举办后,我们再次热情邀请国内各位博士研究生共襄盛举,参与思想交锋,从法理思维的角度出发把握新时代脉动中的司法案例。本届会议将对投搞论文进行筛选,在符合主题并切合分论题的基础上,遴选优秀论文作者参与会议,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报告论文加以点评。咨询作者意见后,优秀论文将发表于《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粹》。
论文参考议题:
案例中的法学基本理论:
旨在探索从法哲学、法社会学等传统经典理论脉络切入,运用基本理论概念、命题与体系,系统研究案例相关问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合诸如法政策学、后果主义法哲学、系统论等前沿研究成果,回应和解决案例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效力问题,类似案件的司法判断方法,涉及类推与法官造法的宪法边界等有关法学方法论、法律推理基本方法的基本议题;同时也涵盖诸如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学之间的结合(及其他部门法教义学)、司法裁判与ADR间关联互动等各个部门法特有问题。
案例制度的建构、完善与发展
我国正逐步探索以“指导性案例制度”为核心的,包括典型案例、公报案例以及“影响性诉讼”在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制度。在此背景下,本议题针对案例制度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回顾、展望和推进。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案例制度的历史变迁、制度沿革研究,疑难案件的分类及解决,案例的功能定位、效力与类型化运用,类案检索与裁判规则,司法案例与法律规则的生成、案例偏离与利益衡平、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方法、现状及其改进,以及向中国特色判例制度转型等基本议题。
3、案例研究的比较法视野:
旨在通过比较法方法,讨论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国家中的案例制度,为我国案例制度构建与案例研究提供镜鉴。本议题可包括但不限于“判例法”的形成与历史演变、先例原则与司法体系之关联,德法等国判例制度的形成历史、案例于民法法系国家中的地位与作用,普通法系与民法法系在类比推理等法律方法方面的异同比较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
4、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
本议题探索互联网发展背景下,网络纠纷、争议的司法解决以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对于司法审判的影响。本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对于既有司法模式的挑战与启发,网络平台中知识产权的监督与保护,电商平台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界定,网络传播平台的社会义务与公共责任,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与所得收入的税务问题,以及网络社交平台舆论导向与热点案件司法裁判间的关联等基本话题。倡导并期待运用以量化统计为代表的社会科学方法展开对于司法裁判与案例的研究。
5、案例与社会治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社会热点案件、新兴案件层出不穷,对于法官裁判与法律体系提出了重大挑战。本议题包括但不限于探索新兴案件中当事人权利义务之界定、传统文化价值与社会道德作为案件裁判规则之得失,以及司法改革相关议题,比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包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庭审实质化、刑事速裁程序等),司法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等等;也包括司法改革方法论、人权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途径的宏观理论性、对策性分析等内容。
会议须知:
一、会议时间:
2019年10月26日全天报到;2019年10月27日全天会议。
二、论文投稿邮箱:
Jurisprudence2019@163.com
请于2019年9月10日之前将参会论文发到本邮箱
三、会议联系人:
1. 赵英男 15201472408
2. 刘 岩 15701188010
3. 孔 杨 15101563813
四、会议主办方承担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并提供一定的往返交通费补贴。
金秋十月,期待我们相聚在燕园!
北京大学“案例与法理”博士生会议参会回执
姓名 | 性别 | ||
单位 | 邮箱 | ||
联系电话 | 计划抵京时间 | ||
计划离京时间 | 备注 |
请确定参会的同学于2019年10月7日18:00之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jurisprudence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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