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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关于2019年博士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大研院〔2016〕80号)、《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大研院〔2016〕80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9〕52号)的要求,现对2019年法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公示时间:2019年5月20日-31日;
2、异议受理联系方式:hongshx@mail.sysu.edu.cn;
3、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4、不受理匿名异议,异议者需提供实名信息。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