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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法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调整

学术之路 2021-09-16

学校调整我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6月24日,学校党委在我院召开会议,宣布新任主要领导履新。校党委副书记叶柏森,校党校常务副校长、组织部副部长赵春丹出席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原党委书记孙鹏同志主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工支部书记、科级以上干部等参加了会议。

赵春丹宣布学校关于法学院主要领导干部任职的决定:刘永平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书记,蔡宝刚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院长。

孙鹏代表学院上一届领导班子表示坚决拥护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并感谢校领导长期以来对法学院的大力支持。王承堂对大家给予他工作上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新任主要领导的工作。两人一致表态将继续关注学院的成长与发展,衷心祝愿学院越办越好。

新任党委书记刘永平和院长蔡宝刚也先后做了表态发言:刘永平表示坚决服从学校党委的决定,深感责任重大,将不断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团结带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把好政治方向,抢抓发展机遇,调动发挥好每个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条件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不辜负组织的期望。蔡宝刚感谢学校的信任与厚爱,表示一定不负重托,主动担当,抢抓机遇,加快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努力向学校和全院教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随后,其他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拥护学校的决定,在新任主要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出新的工作业绩。

    叶柏森指出,学院上一届领导班子,紧紧依靠全院教职员工,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学院整体实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学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次学校对学院主要领导进行调整,是从有利于学院事业发展出发,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刘永平同志和蔡宝刚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工作经历丰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决策能力,相信他们能带领广大教职工推动学院高水平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希望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支持两位同志开展工作,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努力把学院建设好、发展好。同时,希望两位同志到任后尽快熟悉院情,带领好班子,建设好队伍,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不断前进,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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