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麒:经济法制开拓人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桂客留言
接到采访李昌麒先生的任务后,身上无形中多了一份压力,这在以往的采访经历中,很少有过。
此前早就久闻李昌麒先生的大名,他是中国第一代从事经济法学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是中国经济法理论的重要奠基人,是中国经济法学最热忱的拓荒者、推动者和传播者,是一派经济法主流学术观点——“需要国家干预论”的提出者;他是“西政精神”的灵魂人物,为西南政法大学实现了多个“第一”和“零”的突破。在他的带领下,还实现了重庆市社科领域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上“零”的突破。他是西政首位在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的教授、首位进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的成员、首位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教师、首位中组部联系的高级专家。
而在前期采访准备过程中,越是深入了解李昌麒先生的生平和学术成就,这种压力越大:面对这样一个我国法学界的旗帜性、泰斗级人物,怎样才能写得好?如果写不好怎么办?
飞机降落到重庆江北机场的那一刻,身上的压力达到了临界点。
而这种压力,随着电梯巧遇李昌麒先生的爱人,随着在家中见到一脸和蔼笑容的李昌麒先生本尊,随着李昌麒先生讲述他的人生经历,竟然一扫而空。
我意识到,写这样一位人物,所有的人物描写技巧和方法都显得多余,我只需要当一位忠实的听众、一位客观的记录者,就已足够。
少年便立家国志
钟灵毓秀的潼南,民风淳朴,崇学尚德,人才辈出,既有名垂青史的宗教名人、朝庭重臣,也有当代革命英烈、军政要员和科学家及艺术家。人文底蕴深沉而厚重。
1936年农历正月二十二日,李昌麒出生于四川省潼南县宝龙场万全寨。中国人起名常常寄托着上辈对子孙的希望。李昌麒的乳名为“凤翔”,因属“昌”字辈,学名为“昌麒”,号孟鲁,似有效“鸟兽之王”和尊儒家礼数之寓意。其祖父李时光,字成美,家境富甲一方,李先生告诉我而今尚未完全风化的其祖父的墓碑上仍然残留着“科举不第”的记载,尽管科举不中,仍然可以想象得到当时祖父是那种具有文化涵养的乡绅类型之人。父亲李盛世,字辅庭,曾就读于位于潼南西坡得“鉴亭书院”。母亲莫若素,善良敦厚,常常用悬梁刺股之类的故事开导子女们要奋发读书才有一个好的前程。这般家境对李昌麒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李辅庭曾为地方小吏,做过潼南县马路局局长、团练局局长和禁烟委员会主席,并亲自主持在潼南县城涪江大码头焚烧鸦片。后因祖父死于庸医,他便辞官自修医术,以应家庭之需。李辅庭为人儒雅,精通文墨,写得一手好字,每逢春节都要为近邻书写春联。父亲精通医术,但并不以行医为业,然而求医者却络绎不绝,凡来者,不分贫贱,分文不取,最多在逢年过节时收受一点病家的谢礼。母亲莫若素,人若其名,勤俭质朴,丈夫李辅庭常年在外,子女教育和家务操持都落在她一人身上。
父亲和母亲都很看重子女的教育。时至李昌麒父辈时家境已经中落,即使在只有微薄的田产收入的情况下,仍将李昌麒兄弟姐妹十人送去学校读书。
“为了维持家计和子女读书,父亲不得不自办私塾,我的启蒙教育就是在父亲的私塾中开始的,那年我七岁。当时虽然正值抗日战争时期,但是对于处在孩童时期的我来说,除了偶尔看到在空中掠过的飞机和不时在某个墙角或大树上发现的当时并不知道是什么含义的标语之外,战争几乎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李昌麒说。
也许是由于国难当头原因,当时读书的人并不多,父亲的私塾只办了两年就停办了,之后李昌麒转入离家三华里的乡办小校读书。这所小学设在坐落于被称为“手把岩”上的一所寺庙里的,课堂就就在大殿之中。
抗战结束之后,父亲为了使李昌麒等子女得到更好的教育,谋求到了在潼南县城的三所中学作校医的位置。自此,李昌麒全家从农村迁至县城,居住在一个曾经作为军用仓库后被废弃的不需付房租的李家祠堂内,李昌麒得以转入县城的一所小学读书,直至1948年考入潼南县中学。
“当时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教育,学校校长是由县长兼任的。学校除了进行常规的课程学习之外,还很重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学生对新中国的感情。潼南解放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首先是在潼南中学发展团员的,我是为数不多的第一批被发展的团员。学校团支部成立时,我又被推选为宣传委员。”李昌麒说。
童年经历和家庭教育让李昌麒自少年时期便立下了奋发向上、报效国家的志向。
1950年年底,李昌麒作为学生界的代表出席了潼南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当时他年仅14岁。
1952年,李昌麒又参加了四川省遂宁专署召开的第一届宣传代表大会。
“这些经历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我对社会活动的兴趣。在学习方面,我的兴趣侧重于文科,尤其喜欢读小说,从我国的四大古典名著到当时盛行的苏联小说我都读过;而对于理科的反应却很迟顿,数理化考试成绩常常只能达到及格的程度,甚至还补考过。我自认为我只有读文科的天分,这也是我报考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主要原因。”李昌麒说。
最是难忘求学事
“上世纪50年代中期,百业待兴,正是国家用人之际,那时的高中生在人们心目中也算是稀缺‘文化人’,因此,我对于是否能够考上大学并不十分看重,即使考不上,要找到一份满意工作也是不成问题的。当然,考取了西南政法学院也确实让我激动了一阵子。”李昌麒说。
1955年,李昌麒考入西南政法学院。当年9月,他背着简单的行囊离开家乡,来到了重庆,由此步入法学殿堂。
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社会废旧立新的过渡时期。当时的西政是在西南人民革命大学的基础上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而成立的,汇集了当时西南地区法学和法律界的主要资源,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类的西南联合大学”。当时在西政有一大批留学欧美和日本的知名教授,比如,讲授宪法的是受“庚子赔款”资助并留学日本、曾任四川大学教务长和代理校长的余群宗教授,讲授外国法制史的是留美博士、曾任职西南联大的朱驭欧教授,讲授刑法的是留学日本、当时被称为“北裘南赵”的赵念非教授,讲授民诉讼法的是留学日本、原贵州大学法律系主任王锡三教授,讲授中国法制史的是曾在浙江大学任教的张警教授,讲授民法的是曾在云南大学任教的彭望雍教授,讲授语文的是曾任新疆学院教授的张紫葛先生。
“从一个县城的中学生到大城市的大学生,大学给我最深的感受就是它的文化氛围。正是这些前辈教授以广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把我们领入了法学的殿堂。这个时期的法学教育有一个特点,就是无论是教学方法还是教学内容几乎是全盘照搬苏联的法学教育模式,我们使用的国家与法权理论、民法和刑法等教材都是苏联的,当时学校还专门聘请了苏联专家楚共诺夫来学校讲授刑法。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当时苏联的一些法学理论并不符合现代条件下的法观念,但是它所涉及的一些法律的基本观念对于我们学习法律仍然是具有启蒙意义的。比起现在的学生来说,我们那时的学习条件应当说是比较差的,许多课程都没有教材,全靠课堂记笔记,为了加强对课堂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每堂课之后同学们都不得不互相对笔记以补记疏漏。我们那个年级的同学在大学最初的两年里还可以说是接受了一些较为正规的法学教育,稍稍懂得了什么是法律。”李昌麒说。
除了求学,李昌麒的大学生活还有一段勤工俭学的特殊经历。“那时候,学生的家境一般都比较清贫,有的同学还要从勤工俭学中获得一点收入。在假期,我参加了三项勤工俭学活动,一是在大炼钢铁期间从歌乐山上挑白石泥下山,用来建造炼钢的‘鸡窝炉’,每担0.25元,一天挑四担。我可是班里的四个大力士之一,一担可以挑两百斤呢!二是和几名同学在磁器口开了一间做面条的小作坊,有时可以日产千斤面。三是帮同学洗照片,利用业余时间挣点小钱。”李昌麒说。
而正是因为勤工俭学洗相片的经历,还促成了一段佳话。“学校当时开设了摄影课,我把洗照片作为勤工俭学的内容,同时也是摄影课的一种实践。和我一起学洗像的同学本身就来自照相馆,在他的指导下,我的洗像技术提高很快,还有了点小名气。当时,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读书的我的中学同学时常拿着她和同学的照片来西政洗相片,一来二去,我们越发熟悉了,后来她就成了我的夫人。”李昌麒说着,笑了起来。“我的青春时代,有苦涩也有甜蜜。”
艰难困苦玉汝成
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李昌麒在校目睹了政治运动对法学教育的巨大冲击,为他授业的余群宗、赵念非、朱驭欧、张紫葛等老师先后被打成右派,他自己也因说了一些在当时看来是右派的言论而被划入“中右”行列,大学生活后两年基本上是在不断的政治运动中度过的。
1959年12月,李昌麒大学毕业,被分配至贵州省民政厅工作,当过收发员,干过测绘,学过财会,搞过盲流收容遣送工作。后调至贵州省建筑工程管理学校和贵州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从事教学和宣传工作。其间,历经了“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批林批孔运动”等社会大事件,后进“五七干校”学习,还背负“黑秀才”之名被建工局隔离反省两个月。
这般生活一过便是20年。与那个时代的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李昌麒的韶华时光不仅与学问绝缘,而且还饱尝了种种磨难。人性的扭曲,法制的横遭践踏,社会秩序的动荡,让他痛心疾首。但是,艰难的环境和不停的政治运动冲击并没有改变李昌麒对天下平安和学术理想的憧憬与追求。在贵州的20年里,他在与社会和农民的接触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知识,这为他后来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提供了一手素材。
上天总会厚待赤诚之人。熬过特殊的年代,中国进入了拨乱反正时期,整个社会气象为之一新,法制的春天终于来临。
“民主和法制建设被提到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对于一个曾经学过法律后来又亲眼目睹了法制遭受践踏的我,本能地预感到法制的春天必将到来,于是我便在工作之余翻读了悉心保存下来的大学时期的课堂笔记,重温了几乎被完全生疏了的法律,并试图写点什么。”李昌麒说。
1979年,李昌麒在《贵州日报》上发表了处女作《推行合同制》,旋即又发表了《推行蔬菜合同制》《浪费有罪》等文章。不久之后李昌麒又出版了或许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一部较为全面地论述经济合同的著作《经济合同简述》,后来该书成了许多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学者的重要参考书目。
文章的接连发表对他的职业归属产生了极大影响。彼时的西政刚刚经历“文革”浩劫后复办不久,百废待兴,李昌麒萌生了回母校西政从教的念头。
1979年年底,他拿着署名发表的几篇文章敲开了回到母校任教的大门,此时他已44岁。“回母校是我人生最大的转折,我很庆幸这一选择。如果不是站在三尺讲台上,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研究,更谈不上有所成就。”李昌麒说。
重新起航的西政对人才表现出极大的渴求,为李昌麒提供了相当宽松的活动空间。为了把过去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他近乎拼命,在紧张的教学工作之余,每天至少要用八个小时的时间阅读、写作和备课。在酷暑难熬的夏季,常常是赤膊上阵。
最初,李昌麒在民法教研室从事民法教学,并修编出版了我国最早的一部民法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讲义》。
一入经法便成龙
1980年3月,经司法部同意,西政设立了经济法教研室,他从此走上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之路;同年,中国经济法学的开拓者张序九为主编、李昌麒为副主编由吉林出版社出版了我国较早的一部经济法教材《经济法教程》。
从此,李昌麒开启了一段传奇人生,他通过一系列研究成果,创立了“需要国家干预说”,奠定了我国经济法理论的重要基石。
经济法的出现,是当代中国法制史上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作为一个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非传统法律部门,经济法自诞生之日起,即承受着学界对其合法性的非议甚至是指责,这也就决定了经济法学的研究之路绝非坦途,而是布满荆棘与坎坷。
选择经济法学作为研究领域,就意味着选择困难与挑战。中国经济法学诞生之初,学派林林总总,场景亦喧亦闹。然而,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与社会转型的深入,经济社会现实向经济法学提出了更为深刻的命题。在这种背景下,一个才诞生不久的学科面临着必须主动求变的挑战,这时,有一些曾经的经济法狂热者选择转身离经济法而去,中国经济法学也由此陷入了沉寂寥落。但在这个过程中,李昌麒选择的是坚守。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法理论还处在初创时期,当时法学界对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尚未形成共识。
1984年,李昌麒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法理论学术讨论会上,发表《建立我国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方法和途径》一文,从方法论的角度力主经济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与行政法和民法并行不悖的法律部门。
当年,李昌麒当选为西政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85年至1990年担任西政经济法系首任系主任。由于行政事务繁杂不堪,李昌麒苦于经济法研究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在1990年执意辞去系主任的行政职务,专门从事经济法教学和研究,当年他已54岁。
1993年,中国正式确立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在中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不同于西方,且与中国之前的实践也很不相同。社会现实需要学术思想的洞察和开拓。
1994年,李昌麒发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制观念的更新》一文,首次提出了“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之论断,后来被学者们称之为“需要国家干预说”。
1995年,在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个人专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中,李昌麒系统地论述了“需要国家干预说”的学术思想和理论框架,后来成为中国经济法学的一大主流学派,为国家干预经济行为的法治化提供了理论支撑。
2000年,在北京大学出版的《经济法研究》上发表了《论市场经济、政府干预和经济法之间的内在联系》,重点阐述了“国家之手”与“市场之手”互为作用的机理。当下,著书对于许多高校教师而言并非难事,传统学术背景下那种“十年磨一剑”的学术执着,也不时被批量化的学术生产所代替。而李昌麒却是那种格物明理、“著书又立说”的学者类型。一是李昌麒经过多年持之以恒的探索,提出了“需要国家干预论”这一经济法的理论学说。客观而论,作为一个学者能够提出一种理论观点并不是很让人意外的事,甚至可以说这是作为一个学者的必要条件,但是,李昌麒这一学术观点的魅力在于,其获得了广泛的学术和社会认同。事实上,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中有关经济法的表述,就很大程度上吸取了该学说关于经济法定义的观点。在全国法学院体系中,李昌麒主持并撰写的以“需要国家干预说”为立论基础的经济法教材得到了广泛的采用,极大地丰富了中国法学的教育资源与传播方式。
心系“三农”显风骨
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如何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是摆在国家领导人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
化解“三农”问题不仅关乎中国几亿农民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决定着中国城镇化、现代化的成败,是一个真正的“中国问题”。李昌麒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关注可以说由来已久,这不仅与他本人生于农村、对农村有着质朴的感情有关,更是他经常深入农村、对农村现实有着真切的体验所使然:1984年,他发表了《试论农业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一文,对农村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这一在当时争议很大的问题作了擘肌分理般的分析。1986年,李昌麒作为主研人员承担了我国最早一项有关农村经济法制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接着,又密集地主持完成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农村法治发展研究》《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治保障》在内的一系列有关涉农的法治著述,为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和科研成果。李昌麒的研究重心尽管有时主要不在农村经济法制上,但他依然不时单独或带领师生深入农村体察民情。也正是这种注意发现农村“真问题”的强烈意识,使得李昌麒关于农村经济法制的研究成果很接地气。
1999年,年过花甲的李昌麒教授走进人民大会堂,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第九次法制讲座上,作了题为《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的讲座,与江泽民、胡锦涛、李鹏、朱镕基、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就村民自治、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在这次讲座上他提出的一些立法建议和观点为中央决策所采纳。
后来,李鹏在《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上午,中央举行法制讲座,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教授讲农村法制问题。讲得比较系统,提出一大批立法课题。他提出要建立以农业法为核心的农村法律体系,目前急需制定土地承包法。”
2002年,全国人大颁布了《土地承包经营法》。
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社会逐渐面临改革动力势弱、利益群体固化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李昌麒陆续发表了《弱势群体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基于经济法与社会法的考察视角》《论分配关系的经济法调整》《中国实施反贫困战略的法学问题》等一系列文章,回答了中国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许多战略性问题,其中包括运用经济法的思维和方式解决中国经济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背景下经济法的作用问题、运用经济法手段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等。
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公室将改革发展成果的公平分享问题列入了年度项目招标指南,于是,李昌麒在他古稀之年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毅然以《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为题申报了这一招标项目。
中标之后,他作为首席专家整合了西政经济法和民商法学科的优势学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一支近70人的由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参加的研究团队,重点从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公平分享三个层面的问题出发,就改革发展成果分享的权利依据、目标诉求、现代理念三个基本领域的问题进行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分析。
然而,在项目进行中,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险些夺走了他的生命,以至于不得不中断研究,待病体稍愈之后,又带领课题组成员继续进行研究。为了使研究符合实际,他拖着虚弱的身体率领课题组成员来回奔波于重庆和贵州的一些城市和乡村进行调研,以获取真实的情况。历经5年,终于在2010年5月完成了近百万字的研究报告,最终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以免检的形式准予结项,其最终成果由人民出版社以《中国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为书名并按“中国法学高阶文丛”的规格出版,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科研育人两相宜
在李昌麒先生家中,一个摆件被摆放在显眼的位置,这是他为西政学子写的一首烧制在瓷盘上的七言诗,足见师生情谊之重:其诗曰:
遥想盛年入世时,纵有逐梦无和曲。
自从三尺讲坛上,满目桃李情更渌。
春华秋实落缤纷,歌乐学子洗愁云。
但见风华吾门子,回眸人生常思君。
这首诗,是李昌麒的人生诉怀之作,也是他醉心学术研究又心念教书育人的见证。
挚爱学术、平等相待、耐心倾听、宽容异议、鼓励创新,是李昌麒教育哲学思想的真谛。
生活中的李昌麒儒雅但不乏激情、随和但不乏诗性。他喜欢年轻人,喜欢他们的朝气蓬勃和活力满溢;他喜欢旅游,热爱自然界的山山水水;他喜欢游泳,欢畅“会当水击三千里”劈波斩浪的勇猛;他喜欢跳舞,喜欢音乐传递出的节奏与欢盈;他喜欢书法,热爱笔触间的那一抹神韵与情愫⋯⋯
“开始与我接触的学生,有时会感到拘束,但在不经意之间,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李昌麒笑着说,“其实,我的家门不难进,一敲就可以进来。”
不仅如此,谁的饭冷了,可以拿到李老师家里热热;谁要熬药了,到李老师家去熬;谁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什么问题,总是乐意与李老师交流;一到过节,一大帮学生来了,大家一齐动手,包饺子、烫火锅⋯⋯
“和年轻人打成一片,自己也觉得年轻了许多。”对于这种融洽的师生关系,李昌麒备感欣慰。
“我能沐浴老师的智慧之光,我很幸运。老师豁达积极的人生态度、求真务实的治学精神、诲人不倦的师者情怀、心系苍生的仁者胸怀,无时无刻不在感召和影响着我,使我每每不敢懈怠。”李昌麒指导的博士生胡元聪这样说。
“其实教师和体育教练一样,对弟子最没有嫉妒心。哪个教练不希望自己的队员拿冠军?哪个教师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学生成才?学生能够成才这是老师的幸福。”李昌麒最感欣慰的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望生成才”是他最大的愿望。
从教30多年来,李昌麒始终致力于人才培养,西政的课堂、社会的讲台,常常响起他极富磁性的声音,桃李满园是他一直引以为自豪的人生成就,他指导过的学生活跃在各行各业,不少人已经成为经济法领域的中坚和骨干力量。2018年,以他的学生卢代富教授为负责人的西政经济法教师团队成功入围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和老师,李昌麒深知教材的重要性,他主编并撰写过由司法部和教育部规划和编审的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成人教育、大学本科以及法律硕士等在内的各个教学层次的经济法教材。他认为,学生的知识首先来源于教材,教材是构筑学生知识大厦的基石,教材编写与科研应当是彼此依赖、相辅相成的。因此,他通过教材力图以一种创新的思维构建经济法的理论体系,同时考虑到法学教材变动性很强,为了使教材符合时代要求,十分重视教材的修改与更新,以改变过去经济法学教材过于陈旧的现象。他所主编的教材为许多高等学校所采用,对我国法学教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桃李不言自成蹊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从懵懂无知的少年一步步成长为法学巨匠,李昌麒先生的一生可谓传奇,中年丧子的悲痛,多种病魔的侵扰,耄耋之年又生过一场大病与死神擦肩而过,这般境况并没有把他压倒。如今的李昌麒先生多数时间都和普通老人一样,在家颐养天年,但心里还时常挂念他所为之奋斗一生的经济法学、倾注多年心血的西政讲坛,还力所能及地参加一些有关经济法的学术活动,发挥余热。
而他对于我国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和教育所作出的突出贡献,一直被人们铭记、推崇,荣誉等身。
2014年,李昌麒先生被中国科学院评选为“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
而在今年,李昌麒先生又荣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该称号由中国法学会评定,代表了我国法学界的最高荣誉。
2019年5月31日上午,第二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李昌麒教授授牌仪式在西政渝北校区毓才楼学术报告厅内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为李昌麒先生授牌,以表彰其在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名副其实,实至名归。”张文显在授牌仪式上说道,“李昌麒先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法治理论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我国的经济法领域先后经历了经济法、经济法制、经济法治和法治经济四次理论升华,这四次理论升华均包含了李昌麒先生的思想和智慧贡献;李昌麒先生的学术理论为形成新发展理念提供了重要的学理支撑,李昌麒先生提出的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形成的共享发展理论,为我们党正式提出新发展理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和学术资源;李昌麒先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重要的创新性意见,李昌麒先生对于怎样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看待农村改革发展,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的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重大的带有创新性的意见;李昌麒先生为我国经济法学科的建设乃至整个中国法学体系的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李昌麒先生是我国经济法学科奠基人之一,是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创始人之一,对经济法学科的教材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学术体系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张文显还就中国法学正处于怎样的历史方位、中国法学未来如何发展,发表看法。他表示,要深入开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和研究,总结新经验,提炼新概念,创新、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学理支撑,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法治强国的伟大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西政的发展成就,李昌麒老师等老一辈西政人功不可没。”西政校长付子堂在致辞中说道,以李昌麒教授为代表的老一辈西政人秉承着“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西政校训和“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带领着一批又一批西政人积极为中国法治建设事业贡献心力。西政的发展离不开老一辈西政人的付出和努力,他们为国家为学校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法学专门人才,为国家法治建设实践过程中的实践难题提出许多解决方案。学校老师们要以李昌麒老师为榜样,做到“有情怀、有担当、有本领、有贡献”,以“滚石上山”的精神,积极拼搏,努力奋斗,共创西南政法大学的美好新时代。
采访结束,李昌麒先生满怀笑意,挥手送我走出家门。时间已近傍晚,夕阳西下,晚霞半天,整个世界仿佛都染了一层红晕,美得格外醉人。
望着这夕阳,你仍旧能够想象出它曾经的光芒万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