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创设“五年制”博士预备生遴选制度,2019年录取2021级博士!
根据江苏大学《关于在2019级硕士生中遴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遴选姚辉等28名同学为我校2019年“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6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6月17日17:00前以书面等形式向江苏大学研究生院或江苏大学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0511-88780086(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511-88780012(江苏大学纪委办公室)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0日
序号 | 姓名 | 拟录取学院 | 拟录取专业 | 拟录取导师 |
1 | 姚辉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陈炜 |
2 | 陈乐利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程晓农 |
3 | 韩冬冬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交通运输工程 | 梁军 |
4 | 李腾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孙晓东 |
5 | 李钟佳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潘剑锋 |
6 | 李飞扬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潘剑锋 |
7 | 柳应倩 | 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贺照明 |
8 | 张霁尧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徐斌 |
9 | 刘莹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曲文娟 |
10 | 赵倩华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张红印 |
11 | 吴继忠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陈全胜 |
12 | 魏晓鸥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邹小波 |
13 | 王丹丹 | 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杜建国 |
14 | 张雪青 | 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赵喜仓 |
15 | 过旻钰 | 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朱永跃 |
16 | 徐玉环 | 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杜建国 |
17 | 王海涛 | 财经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胡绪华 |
18 | 赵祥 | 理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夏先伟 |
19 | 吴磊磊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力学 | 朱建国 |
20 | 浦天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力学 | 骆英 |
21 | 王畅 | 化学化工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施伟东 |
22 | 郑云华 | 化学化工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邱凤仙 |
23 | 陈艳霞 | 医学院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钱晖 |
24 | 张佳音 | 医学院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张徐 |
25 | 朱琳琦 | 医学院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邵世和 |
26 | 翁轶玮 | 医学院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黄新祥 |
27 | 朱珺彦 | 医学院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许文荣 |
28 | 赵敏 | 医学院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张文 |
关于在2019级硕士生中遴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吸引更多的优秀硕士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生源质量,现决定在2019级硕士生中开展遴选“五年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根据《江苏大学遴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2017]43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原则上为2019级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推免生生源情况将申请对象范围扩大至应届毕业于前百强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2019年拟录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5 分以上(或雅思成绩 6.0分、托福成绩 85 分以上)。
(三)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培养前景,已发表过与专业相关论文或其他形式科研成果者优先。
(四)原则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可以跨学科申请,须由申请人向所报考的学科提出充分的理由和相关材料,报招生学院(中心,下同)审批,研究生院备案。
三、工作程序
(一)5月5日-20日,学生根据遴选条件自愿申报,填写《江苏大学选拔“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学院。
(二)5月25日前,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含姓名、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导师等信息),并在学院内进行为期 3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
(三)6月初,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在校内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选拔名额不超过本单位选拔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 50%。
(二)“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培养方案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专门制定,课程学习集中安排在第一学年(2019-2020学年)内完成,学校在第三学年(2021-2022学年)初以“硕博连读”方式注册预备生博士学籍(即硕士、博士实行“2+3”学制注册模式),学费、奖助学金政策等按注册身份执行。博士预备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 6 年。
(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的授予学位标准中有关科研成果要求同四年制博士研究生,不再另行制定。
(四)“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在第二学年6 月份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通过者取消博士预备生资格,按硕士研究生培养。
附件:江苏大学选拔“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申请表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