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民告官”案件的庭审直播,为何当天点击量突破10万+?
到底是什么案件,吸引如此多的人关注?
本案涉及政府是否应当依照行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问题。金某、崔某与汪清县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对金某、崔某回迁楼房两套。同日,负责拆迁与开发工作的第三人誉鹏房地产开发公司也与金某、崔某签订了补偿协议。后因两个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金某、崔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上述协议。案件经一审、二审后,原告一方不服,依法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此案。
最高人民法院为何要再审这起行政案件?
据承办此案的主审法官梁凤云介绍,随着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推进和城乡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一系列政策的推行,因征收拆迁补偿等引发了大量行政争议。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为何要到案发地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一方面是为了将审判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另一方面巡回法庭通过到案发地开庭审理的方式,更能深入了解当地案件特点及规律,拉近最高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更好地为东北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由贺小荣大法官亲自担任审判长,与梁凤云、王富博、宋春雨、张艳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组成五人合议庭,赴案发地吉林省延边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组成五人合议庭的强大阵容赴基层巡回点法院公开审理案件。
庭审过程中,贺小荣大法官全程主持,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逐一进行发问,合议庭其他成员也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询问。由于案件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当事人之间存在严重的对立情绪。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审理中,因当事人一方朝鲜族群众的汉语表达不流利,发言激动,双方一度言辞激烈,合议庭及时稳控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明法释理,整个庭审过程文明、规范、公正、高效,第二巡回法庭创立并坚守的“最后一问”极大舒缓了当事人的情绪,最终三方当事人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本案将择日依法进行调解。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敦化市大石头镇三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谷凤杰:通过观摩今天的庭审,我切身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做到了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也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不懈奋斗。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延边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金雄:此次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现场,让我们感受到了人民法院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努力,进一步彰显了中央关于东北全面振兴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正确性;也的确感受到我们国家不仅要加强法治教育,还要加强道德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
延边州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处长鲍丽伟:本案是行政征收问题,此类问题在全州很常见。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迫切需要人民法院对行政权运行规范化法治化方面给予专业指导和支持。
延边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永浩:行政审判越活跃,越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越有利于东北全面振兴。但目前行政诉讼入口问题还没有完全畅通,如政府的信息公开不够宽广、双方地位悬殊较大、老百姓法律意识普遍欠缺等,希望在行政诉讼领域引入公益律师制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郭岩: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司法建议回馈率不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希望第二巡回法庭能够推出更多在东三省有影响性的行政案件和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文:张青怡
来源:第二巡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