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人才招聘启事、中山大学法学院“百人计划”人才招聘启事
中山大学由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手创,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山大学已经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2017年9月入选全国36所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名单。
中山大学法学学科肇始于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历史悠久。法学大家史尚宽、周鲠生、杨兆龙、曾昭琼等曾在我校任教。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被撤销。1979年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著名法学家端木正教授出任首任系主任。2001年9月,复建中山大学法学院。根据2017年3月英国的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全球排名251-300,我国大陆地区共12所法学院校进入世界300强,中山大学法学院榜上有名。
为推进我院进一步发展,诚挚欢迎有志于法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优秀学者加盟我院。
一、专任教师岗位
1.招聘岗位:教授、副教授
2.聘用方式:以“百人计划”教授、副教授引进人才方式聘任,包括“百人计划”领军人才、“百人计划”中青年杰出人才、“百人计划”青年学术骨干三类。
3.岗位要求:取得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具有重要国际学术影响的领军人才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中青年杰出人才或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
二、专职科研系列岗位
1.招聘岗位: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2.岗位要求:年龄在38周岁以下,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优秀博士后或博士,或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工作经历的人员。
3.聘用方式及待遇:合同聘用,聘期三年,待遇优厚。
三、 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
1.招聘岗位:博士后
2.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海内外优秀博士。
3.聘用方式及待遇:合同聘用,聘期二到三年,待遇优厚。
四、招聘流程
1.应聘者提交个人学术简历至法学院联系人邮箱。
2.经与法学院联系并确认引进需求情况后,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3.本招聘信息常年有效,应聘者可随时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20-84037078
邮箱:zhlwei@mail.sysu.edu.cn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305室
邮编:510275
中山大学法学院“百人计划”人才招聘启事
中山大学由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手创,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山大学已经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2017年9月入选全国36所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名单。
中山大学法学学科肇始于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历史悠久。法学大家史尚宽、周鲠生、杨兆龙、曾昭琼等曾在我校任教。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被撤销。1979年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著名法学家端木正教授出任首任系主任。2001年9月,复建中山大学法学院。根据2017年3月英国的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全球排名251-300,在这次排名中,我国大陆地区共12所法学院校进入世界300强,中山大学法学院榜上有名。
为推进我院进一步发展,拟引进“百人计划”人才一批。
一、人才类别
中山大学“百人计划”引进人才分为三大类别:
第一类别:领军人才。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需求,学术造诣深厚,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在海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
第二类别:中青年杰出人才。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需求,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高学术造诣,发展潜力较大。
第三类别:青年学术骨干。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需求,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较好发展潜力,所从事研究应为学校拟重点建设或新增建设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
二、主要申请条件
(一)任职经历
领军人才:应任海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务;或国内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教授或相当职务;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中青年杰出人才:应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研究背景;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
青年学术骨干:应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科研积累;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二)业绩条件
“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业绩条件应符合学校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办法中规定的相应职务聘任条件。此外,各类别引进人才还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领军人才: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性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达到“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 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条件,或在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与此相当,或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卓越学术成就。
中青年杰出人才: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海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达到“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条件或相当学术水平。
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
三、相关待遇
领军人才、中青年杰出人才首次聘任期限为5年,青年学术骨干首次聘任期限3年,首聘期考核后经本人、用人单位、学校协商可续聘。
住房:引进人才到岗后,可根据学校公有住房租赁有关规定租住校内周转房。
医疗:享受学校教职工现行医疗待遇;如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新政策执行。
子女教育:学校为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四、招聘流程
(一)应聘者提交个人学术简历至学院联系人邮箱。
(二)经与学院联系并确认引进需求情况后,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1.三份专家推荐信原件(需要专家亲笔签名)
2.代表性论著全文
3.主持或主要参与的重要课题证明
4.学历学位证
5.个人简历、任职证明、其它荣誉或奖励证明
(三)本招聘信息常年有效,应聘者可随时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20-84037078;
电子邮箱:zhlwei@mail.sysu.edu.cn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305室;
邮 编: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