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2020年招聘的公告、四川大学法学院2020年专职博士后招聘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90911
挂网截止时间:2020-06-28
岗位类型:教学科研(医疗)岗
岗位名称:专职博士后
专业方向:经济法
招聘人数:1人
聘用期限:3年
经费来源:学校经费
聘用方式:专职博后
待遇:23万/年(含租房补贴1.5万/年)。
一、岗位职责
1、发表高水平CLSCI论文,完成聘任岗位所规定的所有科研工作量;
2、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国际交流;
3、积极申报并承担国家、省和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4、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承担教学工作;
5、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公共服务;
6、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本科毕业学校和专业要求:211/985
学位要求:博士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已发表高水平CLSCI论文。
3.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应届法学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
4.于本年度获得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内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科研工作,思想品质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通过四川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在线应聘,填写个人应聘申请;注册时请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另外,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sculawrenshi@163.com。
2.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甄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单位招聘工作小组、教授委员会(仅限教学科研岗位)和相关部处人员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党政联席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5.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6.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转移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关于恢复2020年招聘的公告
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决定恢复2020年招聘工作。现委托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3名(书记员4名,诉服中心工作人员2名,男性安保人员5名,女性安保人员2名)。聘用制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具有书记员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20—30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及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具有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或书记员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20—30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熟悉电脑操作。
(三)安保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警校毕业或具有部队服役及司法警察从业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4.年龄20—30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健康申报表》,发至jbfyzzc@163.com邮箱。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22日。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本人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个人简历1份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考试分为初试(书记员、诉服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打字测试,安保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体检、考察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初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工作。
六、工资待遇
聘用制人员薪资标准参照重庆市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具体薪资标准另行通知)。住宿自理。
七、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中断时间较长,已报名的考生需要在本公告确定的期限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二)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具有相关从业经历且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联系方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联系电话:023—67563969;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个人健康申报表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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