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的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博士招生计划
(一)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导名单为准。
(二)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从2017年起,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最终下达的全日制计划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调整使用。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与复试资格的确定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非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31分,业务课一基本分数线由各学院确定并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
2.少干专项计划和思政专项计划的初试合格分数线:外语29分。
3.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初试合格分数线:外语27分。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
1.非专项全日制计划:学院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数等,确定非专项全日制计划的各专业业务课一基本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入围参加复试名单须在上线生源中依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2.非专项非全日制计划: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同一个一级学科的非专项非全日制考生,按初试相同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该一级学科非全日制非专项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少数民族考生:外语成绩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少干专项计划初试合格分数线。将少数民族考生招生计划数分配到各学院,学院根据少数民族考生招生计划数,在合格生源中确定复试名单。排序方式明确如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外语成绩降序排序。
(2)汉族考生:外语成绩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少干专项计划初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汉族考生招生计划数,在全校合格生源中确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2)。排序方式明确如下: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汉族考生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总分降序排序。
4.思政专项计划:在符合学校规定的思政专项计划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由招生学院确定复试比例和进入复试名单。
5.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按对口支援专项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详见附件3)。
三、复试及拟录取时间
各学院应在7月16日前完成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工作。具体复试时间请和报考学院联系。
四、录取有关要求
(一)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专项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专项计划考生不超过1名。现职校领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1名(含专项计划考生)。
(二)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等信息,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均不得更改。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8月31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8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完整的《定向合同》。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8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的《少骨定向协议(在职)》。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8月31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提交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
调档及签订定向协议等拟录取手续的办理,另行通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录取手续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五、其他
1.复试工作其他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为准。
2.本意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6日
附件1:2020年非全日制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附件2:2020年博士少骨专项计划复试名单(汉族考生).pdf
附件3:2020年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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