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甦研究员出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已于近日正式启动院系调整:在原有7个本科学院、3个研究生学院和17个研究生教学系基础上,新组建成立12个科教融合学院。
据中国社科大官网消息,9月14日下午,中国社科大院系调整暨科教融合工作座谈会在社科院学术报告厅召开,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中国社科大党委书记王京清主持座谈会并做总结讲话,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高培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培勇在讲话中指出,今天的座谈会标志着中国社科院深度科教融合工作实质启动,从此中国社科院大学的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也将有力推动相关研究所以教促研、教学相长、快速发展。
王京清在总结讲话中回顾了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中国社科大的办学历程和三个重要阶段,提出了要坚持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同时要求中国社科大及新组建的科教融合学院、各相关研究所尽快做好科教融合的相关配套工作,尽快研究落实会议所提出的要求,筹备好大学2020开学典礼暨科教融合学院成立组建的大会。
消息称,会议还介绍了新组建的12个学院领导班子的构成情况,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文学所、哲学所等11个研究所的所长或党委书记出任新组建的科教融合学院院长,若干位学部委员和二级研究员将受聘特聘教授,数百位研究人员将成为大学的岗位教师。
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陈甦研究员,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拟组建的法学院的掌门人,做了“我们有信心办好国内一流法学院”的主题发言。陈甦研究员介绍了法学院组建的基本原则、主要措施以及组建方案,提出了双向深度实现科教融合,以科融教和以教融科齐头并进的思路。
组建后的法学院拟聘李林、孙宪忠、陈泽宪、李明德、田禾为特聘教授,其中李林、孙宪忠是学部委员;陈泽宪、李明德、田禾为二级研究员;法学所、国际法所副高以上共84位研究人员受聘为岗位教师。
此前,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9月1日晚发布消息称: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院系调整暨推进科教融合改革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中国社科大将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研究所(院)一起,共建12个本硕博一体化的科教融合学院,并进一步加强各研究生教学系建设。
目前,这12个科教融合学院已获批成立,它们是在原有7个本科学院,3个研究生学院和17个研究生教学系的基础上组建的,每个学院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个研究所(院)作为牵头合作单位。
它们是:哲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经济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商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法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国际关系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社会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文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外国语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新闻传播学院(媒体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历史学院(牵头合作单位为中国历史研究院)。
另据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透露,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刘跃进、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将分别出任中国社科大文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掌门人”。
另据消息,2020年7月上任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所长张志强将出任新组建的哲学院“掌门人”。
陈甦
陈甦,辽宁大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法学所所长,《法学研究》主编,法学所国际法所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法学系主任。
主要社会兼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1976年12月至1980年12月,在东北地区服兵役;复员后在大连市搪瓷总厂当工人。1981年进入辽宁大学法律系学习,于1985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于1988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8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研究,曾任商法经济法室副主任、主任,法学所副所长,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等职。
专业研究领域主要为民商法、经济法,重点从事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的研究。近来对法学研究学术史亦有研究,作为总主编组织撰写“法学学科新发展”系列专著近30种。有所著述,包括主编《证券法专题研究》、《当代中国法学研究》、《民法总则评注》等专著;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
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在2005年《公司法》修改中,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在2005年《证券法》修改中,为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此外先后参加了国家立法机关组织的对《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能源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立法草案的专家论证工作;并为百余个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法规的立法草案提供书面意见。目前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工作项目组副组长,直接参与《民法总则》制定等民法典编纂立法工作。
在教学方面主要讲授商法课程,如公司法、证券法和票据法等。除了指导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博士生、硕士生之外,还曾参加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等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评阅外校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百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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