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博生9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一)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光华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二)接收面试研究生初选工作小组
成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
秘书:教育教学中心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李冬雪
联系电话:0571-86592771 电子邮箱:lidongxue@zju.edu.cn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
3.外语水平优秀,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26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申请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80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接收名额及申报流程
光华法学院2021年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22人左右,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65人左右,其中法律(法学)15人左右、法律(非法学)50人左右(其中拟直接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夏令营优秀营员30人),直博生9人左右。上述名额均含校内、外校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我院将根据本次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已于9月18日将审核结果发布在学院中文网站—招生信息—硕士招生栏目。
审核通过者须于10月12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之后还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校招生学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若之前未在浙江大学“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的,请新增申请者于10月12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学院将视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审核新增申请者情况以及安排复试,如安排复试,将在十月中旬公布第二批同意给予复试资格名单,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院参加复试。
学院在复试后,在网上对所有复试通过的申请者发出“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五、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直接接收的免试研究生
本年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云端夏令营学术测试中的优秀营员及优秀营员候补人选,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原则上按照学术能力测试结果排序进行接收,接收名额30个。请在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并取得本校推免资格后,于10月12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要求在10月12日11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它免试研究生的接收资格条件
1. 申请法学硕士、法律(法学)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应为国内重要法学院校且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法科学生。
2. 申请法律(非法学)硕士的,原则上应为国内211高校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学生。
(三)接收其他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形式
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视频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1,请于9月22日前完成手机、电脑上安装好钉钉并通过实名认证。
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提供个人简历信息表(见附件2)于9月23日前通过钉钉上传。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其余时间进行面试(含英语问答和专业知识考察等)。个人陈述环节可以通过PPT展现;若考生准备PPT,请于9月23日前通过钉钉上传,复试时由复试组秘书老师在现场播放。
在纪委监督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评委专家组,随机抽取复试题目。
(四)复试内容
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外语口语能力和和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
(五)录取规则
1.法学院各专业根据申请者参加推免选拔的面试成绩,降序排列,依次逐步拟录取,直至该专业推免计划额满为止。
2.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类型推免研究生复试实际安排视学院直接接收的免试研究生情况确定,复试相关具体时间安排见后续钉钉通知。(六)复试有关详细安排
1.9月21日前: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生填写复试参与情况登记问卷。
2.9月22日前:手机、电脑上安装好钉钉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钉钉实人认证,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考生填写复试参与情况登记问卷2。
3.9月23日前:在钉钉中上传个人简历基本信息表、身份证和学生证照片和个人陈述PPT,如准备,需上传,文件名:个人陈述_所报考学位类型(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姓名。
4.9月23-24日:准备好学生证和身份证,接受复试组秘书钉钉连线,在线进行资格复核及设备测试。
5.9月25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生在线复试。
6.9月26日:报考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生在线复试;
7.10月12日:拟录取人员取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后,于10月12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要求在10月12日14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以上安排适用于浙江大学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推免的应届本科生。
附件:
1. 视频面试须知.docx
2.个人简历信息表.doc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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