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法学院自建院以来,致力于探索法科教育培养新模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基于当前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背景,凯原法学院拟招收非全日制法学博士,培养政府治理和法治实务等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除符合《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外,须满足以下要求:2.在政府实务领域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及其他与法律相关行业优先;4.有至少2名法学领域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信由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个法学学位,或发表过高水平法学学术论文,或参与出版过高水平的法学相关领域专著;6.已获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招生规模5人左右。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采用“双导师”指导:第一导师为法学院特聘教授或讲席教授,且具备相应实务工作经验。招生导师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招生——法学博士栏目相关信息。第二导师由凯原法学院遴选相关实务领域、具备较高理论和实务水平,达到一定级别的实务专家担任。1.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根据学院要求准备申请材料。2.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需完成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寄送。请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后,于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4月15日)前向凯原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102室“非全日制博士招生工作组”(邮政编码:200030;电话:021-62934340);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提交清单如下(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送,勿胶装成一册):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携带原件。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8.已发表法学学术论文、已出版法学专著法学或其他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经学校和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含休学)不超过6年。实行非全日制授课模式。在学习年限内,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见上海交通大学财务计划处网站公示。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读期间要求博士生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立法建议、咨政报告、领导批示等。如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的总学分,科研成果符合学校和学院规定的要求,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无思想品行和学术诚信问题,可申请授予法学博士学位。非全日制博士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学习期间档案、户口等不转入学校,学校不提供住宿。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楼102室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网址:http://law.sjtu.edu.cn/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
112人!2020年CLSCI期刊高产作者统计,王利明教授13篇!
《经贸法律评论》2021年第1期要目
《法苑》第五十三期征稿启事
参赛征文竟是“全文抄袭”?杂志社紧急致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法学论文要目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法学论文要目
好消息,百万大奖等你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