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法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
一、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与现状:
法学院始建于1979年,现设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3个系、1个实践教学中心,下设政治学、民商经济法、宪政与刑法、教育行政管理、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5个教研室。
学科专业:
现有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3个本科专业,法律事务、公共事务管理2个专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2大学科门类。2014年,本院法学、行政管理两个专业全部进入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行列,法学专业进入校级卓越人才培养专业行列。
人才培养:
注重人才培养特色,根据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学生需求和学生实际,坚持立德树人,努力培养“实基础、强实践、求创新、宽视野、高素养、重责任”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录取率平均在40%以上,过半数学生被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等国内“双一流”高校录取。本科毕业生有较强的能力,近年来,法学应届毕业生司法考试过关率平均达到30%,行政管理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师、速录师考取率超过50%。
教育教学:
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任务,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现有山东省特色专业1个、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近年来,承担省部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2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获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项,教师指导学生发表论文67篇,获批实用新型专利12项。全国赛事奖励18项,山东省赛事奖励33项。
科学研究:
近年来,法学院出版著作、教材32部,发表论文179篇;教师主持和完成校级以上科研立项课题6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17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2项,市级、校级32项。
服务社会:
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深化贯彻落实《德州学院“对接京津冀 服务示范区”实施意见》,建立服务地方社会实践基地17个,承办各类活动55项。多年来,为社会培养政治、法律、管理等各类人才6900余人,培训各级干部1000余人,为德州市及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师资力量:
法学院现有专兼职教职工40人,其中专任教师38人,博士10人,硕士20人;具有高级职称15人,律师7人。其中,山东省首届高校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人,省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新长征突击手8人;校级学科带头人1人、学术骨干3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教学骨干4人。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风气。
办学条件:
拥有多媒体教室、电教室、资料室、模拟法庭实验室、法律诊所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场所,资料丰富,设备先进。
二、引进类型
法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门类的博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择优引进。
A1类:对其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认定是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成绩突出,在国内外有很大影响,且符合我校办学特色。
A2类:对其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认定是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成绩比较突出,在国内外影响比较大,且符合我院办学特色。
A类:对其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认定是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成绩较为突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且符合我院办学特色。
B类:对其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认定是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成绩一般,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且符合《德州学院重点建设科研平台》急需的优秀博士。
C类:学校教学急需的优秀博士。
对于少数代表性成果数量较少、水平较高的优秀博士,可根据其代表性成果的同行评价意见确定相应层次。
三、引进待遇
(一)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依据实际贡献合理协商确定其薪酬待遇,具体办法参照《德州学院“天衢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德院党字〔2019〕17号)执行。
(二)博士(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
1.安家费:按A1、A2、A、B、C五个层次分别提供安家费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20万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安家费在同层次博士安家费的基础上增加20%)。
2.生活补助:
A1、A2、A类博士来校工作前三年,完成每学年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后,每年享受生活补助12000元。
3.按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文史类博士(博士后)3-10万元。
4.提供周转住房,可免房租居住2年;不需要周转住房的,2年内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
5.按照《德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可直聘教授、副教授。
6.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家属工作。
7.科研经费配套和奖励政策。
对于学校发展急需的特别优秀博士,按一人一议、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其引进待遇,可不受德州学院2021年人才需求信息中引进层次及待遇的限制。
四、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德才兼备,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6.原则上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
7.受聘到校后,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五、应聘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法学院
邮编:253023
电话:0534-8985830 13573451669(邵老师)15806819368(陈老师)
六、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填写《德州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登记表》(见附件一),与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德州学院法学院电子邮箱dzxyfxy@126.com(邵老师)或dzxycw@126.com(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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