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我校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所列招生计划为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总计划,其中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等招生录取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提前选拔录取,剩余计划用于普通招考。现公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见附件)。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及报名材料的提交。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2)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科3篇以上;②近五年有学术著作出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 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需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二、报名安排
1.网报时间:2021年4月7日至15日。
2.网报地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根据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提交
1.报名材料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证书原件入学后审验,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少于3000字);
(10)报考费缴纳截图(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报考费150元)。报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材料审核未通过改报普通招考的考生无需重复缴纳报名费。
2.提交方式
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应于4月18日前寄达,请尽量合理安排好报名材料准备和邮寄时间。
3.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B座207室),收件人:王佳老师,联系电话:0451-86608729。邮编:150080。
四、考试安排
1.初试
(1)初试时间:4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
(2)初试形式:笔试;
(3)初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4)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初试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3)复试形式:面试;
(4)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与专业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等。
五、咨询方式
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为: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7日
附件【1-黑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博士报名材料封面.doc】
附件【3-报考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材料目录清单.doc】
附件【4-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5-体检表.doc】
附件【6-博士报名攻读期间研究构想.doc】
附件【7-2021博士报名缴费二维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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