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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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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外司办学〔2021〕478 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1〕24 号) 要求,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参与了教育部组织的评估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进入单位自评信息网上公示阶段。现将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自评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网址:http://www.cdgdc.edu.cn/hzbx/bx-index.action?xmbh=BX_2021_1&jlbh=9869
公示时间:7月30日-8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形式署名向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反映。
电子邮件:admin_cesl@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