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发放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现将北京市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8月26日(周四)至8月27日(周五)
2021年9月17日(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领取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A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三、领取方式
(一)请申领人员用电脑登录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http://flzy.sfj.beijing.gov.cn 下同),点击滚动通知字幕,预约领证日期及时间、查询证书编号。
(二)申领人员应当按照预约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证书。
四、其他事宜
(一)申领人员应当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前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下载小程序“北京健康宝”(港澳台籍人员下载Health Kit),核查本人健康状态。领证当天本人的健康状态须为 “未见异常”,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如申领人员无法在上述两次集中发放时间内领取证书,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到北京市司法局现场领取。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西门(地铁6号线郝家府站B口出站, 到市政府西门传达室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
(三)急需使用证书但暂时无法领取的人员,可通过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资格查询 ”栏目,查看本人的证书信息。
联系电话:400 818 8800
北京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3日
苏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要求和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苏州市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对象范围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苏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
二、证书颁发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以中心窗口和送证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分地区、分批次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中心窗口颁发(不含申请时已登记在有关县市区领取人员)
(1)颁发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颁发地点: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劳动路1053号燃气大厦706室)。
2、送证上门颁发(申请时已登记在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的领取人员)
张家港市
(1)颁发时间:8月24日上午10:00-11:30;
(2)颁发地点:张家港市司法局(港城大道142号)南楼208会议室。
常熟市
(1)颁发时间:8月24日下午14:00-16:30;
(2)颁发地点:常熟市司法局(新颜路99号)二楼会议室。
太仓市
(1)颁发时间:8月25日上午10:00-11:30;
(2)颁发地点:太仓市行政中心(县府东街99号)6B0716会议室。
昆山市
(1)颁发时间:8月25日下午14:00-16:30;
(2)颁发地点:昆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前进西路1801号)B座515室。
吴江区
(1)颁发时间:8月26日下午14:00-16:30;
(2)颁发地点:吴江区法律服务中心(江厍路408号)一楼。
三、疫情防控要求
领证人员前往现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期间应遵守江苏省、苏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接受“行程卡”和“苏康码”核验,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颁证场地依次领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前往领取证书,不得代领,领证时工作人员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领取备案。
2、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领取证书人员(含送证上门颁发的领取人员),可联系预约其他时间前往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3、如暂时无法领取证书的人员需要证书影印件,可联系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协助提供。
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材料时登记在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的领证人员名单请查阅附件。
5、咨询电话:0512-65125021、65210295、65241983。
关于颁发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8月25日起统一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21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二、发证地点
韶关市司法局705室(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三号)。
三、具体要求
请证书申领人于申领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户口簿(C证)及申请受理单前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申领人进入市司法局办公大楼后须在一楼大堂内测量体温、登记个人信息,全程佩戴口罩,领证场所排队请间隔一米。
注意: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期限领取的,可在工作时间内提前来电另约时间办理领取,办公电话:0751-8469436。
韶关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0日
关于颁发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现就颁发在潮州市申请的2020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颁发时间
2021年8月24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书的,请待本次证书集中发放工作结束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领证时间,并在实际领证时至少提前一天再次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68-2210845)。
二、发证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197号华信大厦七楼潮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三、具体要求
1.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代领。现场进行人脸识别,核对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普通高等学历毕业证(原件)并扫描后颁发证书;
2、因疫情防控需要,领证人请佩戴好口罩,提前出示粤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测试正常方可进入颁证场所。不要在领证现场聚集,领证后尽快离开。
潮州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0日
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发放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1-08-20)
按照司法部、辽宁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沈阳市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告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沈阳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报经省司法厅核查后由司法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证时间和地点
(一)发证时间:
2021年8月23日—8月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二)发证地点: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即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原市政府大楼D1、2窗口。
三、发证要求
(一)申领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本人到现场领取资格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代领或邮寄办理等。
(二)请严格按预约的具体时间段到现场领取证书。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对疫情防控带来不利影响,申领人员应自8月21日起进行网上预约领取时间,预约网址: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用网上报名申请时的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证书领取预约”,进行预约即可。
(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申领人应严格遵守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查验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等。申领人除身份核验时摘下口罩,其余办理过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申领人电子签名时,请认真核对证书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等是否有误。
(五)因特殊原因逾期不能领取证书的,拨打22874828电话说明原因并尽快领取证书。
四、咨询电话
024-22874828(工作日)
2021年8月20日
徐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要求和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徐州市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我市已办理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申请并审核通过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领取地点、时间:
1.地点:徐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具体地址:新城区汉风路1号西区综合楼B129室。
2.集中领取时间:2021年8月24日-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有关要求:
1.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代领。领证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领取备案,领证人员核对信息后电子签名。
2.因时值疫情防控期间,领证人员领证时应遵守徐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办公区域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间隔1米依次领取。设置专门等候区(B131室),供领证人员休息等候。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人员,可与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暂时保管证书,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有需要的人员可以联系徐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咨询电话:0516-80801289。
徐州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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