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2021年版
文末脱单群
各位考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苏州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将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详见《苏州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符合《苏州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符合《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或《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30日前,我校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外发布本单位招生“实施细则”,详见各基层培养单位网站。
2.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我校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
3.2022年3月4日前,我校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4.2022年3月16日前,我校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组建各学科专业专家考核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考核,并将通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的拟录取汇总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4月上中旬,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占用导师和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2022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
2.由于招生计划紧张,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不能确保招生,考生务必在报考前咨询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报考导师。不管以何种方式选拔博士生,同一导师如在不同专业、不同方向、不同导师组内同时招生,该导师招生计划也不超过其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咨询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报考导师。
3.我校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4.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5006
网 址:http://yjs.suda.edu.cn
电 话:0512-65227655,65227656
传 真:0512-6511281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3: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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