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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方案

学术之路 20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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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的要求和《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1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请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硕博贯通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并课程考试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4.综合素质突出,具有强烈科研意愿,已开展一定的科研工作。在校期间发表法学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在CSSCI期刊上,独立完成或与导师合作完成。

二、名额的确定

导师每年招收“资格考核”的博士生不超过一名,且占录取导师博士入学年度的招生指标。考生报名前务必联系报考导师确认其本年度是否招生。

三、资格考核申请时间

资格考核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第八周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资格考核申请通知为准),完成考核的研究生在春季入学,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四、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硕博贯通制研究生请于2022年11月11日-18日登陆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系统https://yzbm.xjtu.edu.cn/logo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并于11月20日之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网上报名登记卡(正反面打印);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

(3)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见附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师生服务大厅自助打印机办理);

(5)参加科研情况简述;

(6)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清单及原件、复印件,其他奖励或活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7)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书;

(8)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五、考核环节

1.考核包括材料评议、专业考核、面试三个基本环节,总成绩由专业考核、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材料评议主要审查研究生的贯通培养课程成绩、科研进展及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等,内容见附表《西安交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核表》;资格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材料评议标准对研究生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独立地评估,给出评估意见(“通过”或“不通过”)。学院资格考核工作小组审议,通过材料评议的研究生方能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环节;

(2)专业考核重点考查研究生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以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中学科学位课GPA成绩作为专业考核成绩;

(3)面试环节主要考查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适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重点考查研究生的科研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包括外语)表达和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每个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生汇报10分钟(采用PPT)、回答专家提问10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和前期研究成果以及攻读博士科学研究计划(含选题背景、研究基础、存在问题、解决问题思路等)。

2.资格考核小组根据每位研究生的专业考核成绩、面试表现,给出考核总成绩和资格考核评价意见,分别填入《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经组长审核签字后,连同面试记录表送交学院。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由学院资格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生工作专职委员具体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取消资格。

4.学院根据思想品德表现、考核总成绩、报考导师招生名额、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通过资格考核人员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六、本办法自2020级硕博贯通制研究生开始实施。

七、本规定经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解释权归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八、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668124、88968323 Email:zhangjunyan@xjtu.edu.cn

监督电话:82663867

法学院

二○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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