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以法学博士一级学科的申报为基础目标,以申报促建设!
2023年我校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3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视计划下达情况确定,欢迎应届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考生蹈跃报考。
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须脱产学习。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原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退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7年9月1日之前)。
三、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体检要求。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5日-12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包括时间和内容要求)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青海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青海民族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4.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专家评阅书;
6.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
7.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或提供与报考专业领域相近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证书。
8.青海民族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2);
9.两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导师)(详见附件3);
10.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
四、材料递交方式
按申请材料顺序整理后,通过邮政速递(EMS)于2023年3月10日前(以邮为准)寄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地址:青海首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丁老师收,邮编:810007)逾期未寄送申请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和身份的真实性。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及科研成果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招生学院和导师组组成“科研成果材料审核小组”,重点审查考生科研成果材料及科研潜质并予以筛选确认;研究生院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等材料;符合报考条件和科研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准予考试,逾期不提供者,不予考试。
初试
一、初试时间
拟定2023年4月6日-7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初试地点
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
三、初试科目
1.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应属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免考),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2.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3.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
一、复试时间
拟定2023年4月8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复试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一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录取时参考。
三、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语语种初试与复试须保持一致。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在本学科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学术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满分200分,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评价结果供录取时参考。
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参加体检。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未达到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除在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之外,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蜂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为进一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学校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原则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招收博士研究生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政治过硬、业务扎注重潜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身、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志愿优先,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顶次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50%,复试占50%,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3×50%。若总成绩相同,依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顶次录取。农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通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属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及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要求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调剂
一、无志愿生源的研究方向,经征求考生同意后,可将相近学科方向志愿生源调剂到本方向。若有必要,可进行二次复试,调剂考生须参加所调剂方向的综合面试
二、既无志原生源,又无调剂生源时,该学科方向招生计划可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学科方向。
学费
收费标准统一为10000元/生学年
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研究生创新项目等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招生过程中,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新政策,随时做出相应调整
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经本人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博士学位。
监督机制
成立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督导。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有私舞蓝用职权等现象,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须实名向校纪委和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交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
三、考生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yjsy.qhmu.edu.cn/)公布的招生考试信息。
五、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完成学业等,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的,不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七、考生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或对其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证明。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
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电话:0971-8237294邮编:810007
联系人:王老师丁老师才让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