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结果和材料评审成绩公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23年申请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公示
华南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法学院重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关于公示2022年学术型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公示2022年拟增列博士生导师名单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公示法学院2022年第二次博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启事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助标准最低为每年58200元/人
关于公布法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布如下。复试时间安排在12月23日,具体复试时间和要求等相关安排请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
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联系人:俞老师,办公电话:020-39380303。
法学院
2022年12月17日
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高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简称对口支援计划)按学校公布名单执行。2.根据教育部最终计划下达后学校分配至我院计划数,以及合格生源不足专业录取情况,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4.复试前如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可视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替补生源进入复试名单。 1.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12月23日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2.复试名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及平台操作指南请查看学院主页http://www2.scut.edu.cn/law/。3.研究生复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学校及院系发布的各类信息,做好充分准备。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招生考试内容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处理。4.考生在完成网络远程复试信息采集时,务必准确填写QQ和个人联系方式,学院将提前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络。5.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送)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1.根据学院通知,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连线进行资格审查。展示复试现场环境,复试环境检查合格后,正式复试时需按照此标准布置考场。2.经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及环境检查后进行模拟演练。考生电脑端接入腾讯会议,手机端通过微信小程序接入腾讯会议,测试音视频质量及互动效果,并进行屏幕共享PPT演示,提前适应网络面试环境。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参加复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5分钟,由评委现场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在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进行。学院按学科领域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PPT展示报告环节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等,PPT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 (1)12月23日上午8:50,考生根据秘书指令,通过腾讯会议视频连线方式抽签确定本人面试顺序。请考生务必按时在线,抽签后记住自己的复试序号。 (2)12月23日上午9:00,考生根据秘书指令,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资格复核和复试环境复查,无误后,等待复试正式开始,PPT展示通过复试平台屏幕共享形式实现。备注:如面试过程出现故障,无法及时恢复正常使用,复试顺序延后,等待复试秘书通知。1.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90%12月28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学院公布的申诉时间内提出。1.学院按各专业招生计划200%的差额比例,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双向选择名单(名单内考生可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在差额比例范围内,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成绩相同考生均进入双向选择名单。2.总成绩的高低仅作为考生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依据,不作为拟录取的唯一依据。3.进入双向选择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经双向选择无法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导师拟同意接收的定向考生超过该类别可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相应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结果,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材料评审成绩选择确定拟录取结果。5.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与导师沟通进行双向选择,考生填写《导师申报表》,由接收的老师签名确认,截止日期12月30日14:00。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留意查看。拟录取考生按照学校通知自行在研招系统打印《考生现实情况复审表》《调档函》,定向就业考生还需《定向就业协议书》。对于在职人员及硕士毕业一年以上考生攻读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考生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材料(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原有工作单位的应从原单位辞职并与原单位脱离任何关系,不允许出现停薪留职或离岗不离职等各种假离职形式;确无单位者需提供相关说明)。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合格者录取通知书不予发放。 除本校2023届应届毕业硕士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及不住校的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外,其他考生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3月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体检报告由考生通过EMS快递寄送到学院,学院汇总后送校医院审核。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1.复试过程中有相关问题咨询可致电:020-39380303。2.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诉: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免费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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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充值成功截图
亲测有效
活动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