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学院秉承“仁爱精勤”校训精神,坚持“崇法明理,止于至善”的办学品格,响应“法治中国”的国家战略,以一流本科教育为主体,致力于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着力推进教研协同发展,立足湖南,服务全国,发挥优势,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法学院。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博士后,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全职)
(一)引进条件
第一类:国内外拥有崇高学术声誉,具有战略性构想的杰出学者;在法学领域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力,学术水平及业绩达到或相当于国家重大人才计划标准的领军人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在国际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担任终身教授或相应职位的人员。
第二类: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就,学术水平及学术业绩达到或相当于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省部级重大人才计划人选的学科带头人。
第三类: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取得同行认可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具备成为法学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一般应达到省级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或基本达到学校“世承人才计划”学术带头人层次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业绩,具备冲击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的实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人才待遇
入职入编,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面议),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和子女就学。
二、“潇湘学者”讲座教授
(一)引进条件
1.聘期内一般每年来校实地工作2个月以上(含2个月)
2.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学术机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心健康。
4.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取得本学科领域内公认的重要成就。
(二)人才待遇
按年度支付劳务报酬,全年一般不超过12万元,可根据履职情况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双方协商面议。
三、第二层次优秀人才(海内外优秀博士)
(一)引进条件
1.基本达到学校“世承人才计划”学术骨干层次水平,具有推动学科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如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岁,所学专业为法学或相关学科。
(二)人才待遇
入职入编,年薪20—30万元,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四、专任教师
(一)引进条件
35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所学专业符合学院需求;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适度放宽。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身心健康,具有较突出的创新潜能、发展潜力和团队合作能力;重点引进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
(二)人才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优秀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工作计划等协商。
五、博士后
(一)进站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发展潜力,满足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出站合格条件:主持厅局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且发表2篇经学校认定的高质量论文。
(二)人才待遇
1.获得国家项目的全职博士后年收入26.5万元(税前),出站后可申请学校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普通全职博士后年收入22万元(税前),出站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学校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按政策享受长沙市人才补贴,博士1.5万元/人/年,发放期限为两年。
3.在站期间取得的超过对应出站考核等次要求的科研成果部分,可以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获得奖励。
4.享受在编职工子女入托(园)和上附属学校待遇。
5.学校缴纳相应的企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六、学校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学、数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七、学院简介
学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法学院,拥有所有法学学科平台,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中位居前全国20%(法学)。有法律、国际法、知识产权三个系,设有法律文化研究所、政府管理法治所、国际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法学理论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刑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教研室等教学研究机构。拥有湖南省唯一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法律谈判实验平台,201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学院拥有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法学学科,2018年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以及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特色专业,在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获评A+,位列全省高校第一。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教学经验丰富、科研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00余人,专任教师教职工共83人,教授22人,副教授29人,法学博士52人。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54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法学专家组成员2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长江学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6人,新世纪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百人工程项目人才4人,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1人,湖南省“五个一批”工程人选2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6人,湖南省教学能手5人,全国人大代表1人。20余名教师有过在国外留学、从事学术访问的经历。学术团队中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李双元教授(国务院第三届学科评议组法学专家组成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法学专家组成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蒋新苗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同时,还聘请了40多位国内外知名法学家、司法实际部门专家任学院兼职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学院拥有完整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授权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近年来还招收了哈萨克斯坦、越南、韩国、老挝等国家的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级的法科学生。目前在校本科学生1000余名,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500余人。我院学子曾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竞赛一等奖、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ICC全国一等奖(排名5)、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第五届全国选拔赛中二等奖等国内外专业竞赛奖百余次。近几年来,全日制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超过50%,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率占毕业生总数的35%左右。
学院以国际法学学科为龙头,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主持各类研究课题500多项,近五年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3项,重点课题3项);在《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700多篇,出版著作390多部,翻译出版《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牛津法律大辞典》等经典法学著作、辞典6部;获得各类教学科研奖励230多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项,教育部、司法部和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70多项。主编的《国际私法》《国际税法》《法学概论》《法律逻辑学》等四部教材入选“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法学概论》入选“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私法”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宪法学”和“环境法学”被教育部认定为线上线下一流课程,“国际私法学”和“世界贸易组织法”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学院拥有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WTO与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心、国家治理与现代立法、法治文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私法、司法责任和反腐败追逃追赃等六个研究中心。拥有CTTI来源智库、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并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湖南省行政检察研究基地”“省校共建知识产权中心”“长沙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近年来为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多个部门完成了立法建议稿、对策建议稿和专项调研报告四十余份,为国家涉外立法、政府采购立法、地方环境保护立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以及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立法等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与牛津大学、耶鲁大学、比较法国际(海牙)科学院、联合国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国内外许多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近年来,多次举办了国际法研究会年会、国际私法研究会年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等国内重大学术会议,常年与境外知名大学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学院每年邀请50余位海内外知名学者、司法实际部门专家作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和专题讲座。主办了湖南法学界第一家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时代法学》,现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版,常年出版《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
学院拥有现代化的司法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多功能模拟法庭、智慧教室、资料室,专业图书达21万余册,报刊杂志200余种,并购买了HeinOnline、LexisNexis数据库,拥有国内少有的The All England Law Reprint(1920-1935)和The All England Law Reports(1936-2008)等外文资料。
八、学校附属学校办学情况
学校基础教育资源雄厚,其中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建于1905年,系省直属单位、湖南省首批八所重点中学、首批全国文明校园、长沙四大名校之一;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系长沙市首批示范性完全小学、湖南省首批红领巾示范学校、创新教育基地校、国家特级教师教学研究中心实验基地学校等。同时,学校配套有从幼儿园(师大幼儿园)、小学(师大附小)、初中(师大附中初中班)多年连贯的优质附属学校,可优先解决教职工子女基础教育入学问题。
九、联系人
肖院长,0731-88872026,1326243781@qq.com
蒋老师,0731-88872465,105656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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