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诚邀全球英才参加中山大学第十四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
法学院分论坛安排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论坛介绍
中山大学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创办于2015年,是我校人才招聘工作的品牌活动,迄今已成功举办十三届,吸引了全球五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00多名青年才俊参加。
论坛旨在为全球优秀青年学者搭建学术交流和互动的平台,通过大会主论坛、分论坛等活动方式,展示中山大学逐梦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前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历史发展机遇,吸引全球英才加入到中山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伟大事业中。
邀请对象
● 具有一流高校助理教授及以上任职经历或相当水平职务任职经历的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
● 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后工作经历,或博士毕业于海内外一流高校的优秀青年学者。
说明:学校将为受邀学者统一安排论坛期间食宿,并提供交通补贴。
报名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中山大学人才报名系统”,选择“中山大学第十四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场次进行报名。
2.或复制网址登陆报名系统:
http://uems.sysu.edu.cn/hrrecruit/product/mobile/index.html#/login?FM_SYS_ID=hrs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北京时间8点至24点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5月23日(周二)24:00
单位简介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孙中山先生亲笔题写的“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校训,培养胸怀振兴中华、造福人类的抱负,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的社会英才,建设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和思想重镇。学校以培养人才、研究学术、服务社会、弘扬文明、追求真理为宗旨,致力于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至今已有118年历史,法学大家史尚宽、周鲠生、杨兆龙、曾昭琼等都曾在此任教。1979年7月,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著名国际法学家端木正教授任首任系主任。2001年9月,复建法学院。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院师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无论是在全国第五轮法学学科评估,还是在2023年QS法律与法律研究世界大学排名,均位居国内前列。
招聘学科方向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含知识产权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学、港澳基本法等。
岗位基本要求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学风;
●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
● 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思路;
● 身体健康,聘期内应全职到校工作。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1. 教研岗教师
(1)长聘教授(教授职务):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在人才培养或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标志性重大成就和贡献;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学术地位,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突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长聘副教授(教授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人才培养或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广泛认可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学术地位,具有保持本学科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成为本学科领域独立学术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预聘副教授(副教授职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在人才培养或学术研究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具有成为本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或优秀学者的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预聘助理教授(副教授职务):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活跃的创新思维和扎实的研究基础;取得较高水平的专业成果;学术发展潜力较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2. 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备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博士。
薪酬待遇
1.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2.充足的办学空间和良好的住房条件:学校提供充足的办学空间,为教师提供较好的办公及科研用房条件;提供人才公寓,供教职工租住。
3.实力雄厚的医疗资源和附属学校教育条件:中山大学10家附属医院提供高水准的医疗保障;中山大学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4.良好的学校文化和人才服务环境,提供一流的运动场地及设施,设有专项校内运动经费。
应聘方式
1.请应聘者提交个人中文学术简历至法学院联系人郑老师邮箱。
2.根据学院通知,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我院招聘信息常年有效。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邮箱:zhlwei@mail.sysu.edu.cn
电话:020-8411049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学院诚挚期盼您的到来!
了解更多详情,请登录法学院网站
https://law.sysu.edu.cn/
或关注中山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中山大学法学院---
撰稿:郑立维
图片:中山大学人才发展办公室
编辑:黄永慧
校对:王良兵、陈雯琪
初审:胡文蓉
审核:肖楠
审核发布:梅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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