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137人,扩招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二批)
各位博士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的要求,现公示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批),拟录取名单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招生学院或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5,电子邮箱:yjszs@zjgsu.edu.cn。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二批)20230616.xlsx
说明:1.拟录取考生需于拟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两周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格检查表(详见附件一),并将原件寄送至各招生学院,寄送地址详见各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两周内将档案调至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调档时间以学校开具的调档证明为准);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定向协议书(详见附件二)寄到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
2023年6月16日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一批)
各位博士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的要求,现公示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批),拟录取名单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招生学院或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5,电子邮箱:yjszs@zjgsu.edu.cn。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一批)20230614.xlsx
说明:1.拟录取考生需于拟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两周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格检查表(详见附件一),并将原件寄送至各招生学院,寄送地址详见各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两周内将档案调至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调档时间以学校开具的调档证明为准);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定向协议书(详见附件二)寄到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
2023年6月14日
浙江省法学会浙籍法学家研究会、法治浙江研究院2023年年会征文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法学论文要目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筹备成立校友会公告(第五号)(含学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