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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告
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已于7月24日结束,根据《山东政法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3年6月29日公布)要求,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现将总成绩予以发布,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被考察人员需提供《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思想品德鉴定表》于8月3日-4日交我校人事处(山东政法学院鼎山楼2213室)。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果于8月3日-4日同《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交我校人事处。
三、请考生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结果,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招聘程序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1:山东政法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模板)
山东政法学院 人事处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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