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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专题(一) | 关于做好大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保报销工作的通知
一、报销范围
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大学生
二、工作流程
1 异地就诊的参保学生先行治疗,个人相关信息分别汇总至学工部、研究生院登记,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
2 武汉市就诊的参保学生,医保结算由政府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因其他类型疾病在武汉市住院未直接减免或异地住院现金报销,工作流程不变。具体可扫描二维码进入校医院网站查询。
2 为避免交叉感染,住院现金报销(含医保、商保)资料报送及门诊重症办理、门诊报销等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均暂停办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就诊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如报销资料不全待疫情结束再准备,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医管办(大学生医保办)
2020年2月5日
编辑 | 龙蛟
审核 | 韩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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