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医管办 | 关于2020届毕业生校外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毕业生返校安排,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定于6月8日-6月30日进行毕业生(享受学校医疗待遇)校外门诊医疗费报销。现将具体报销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材料提交方式
毕业生校外门诊就医资料提交方式分为到校提交和邮寄提交两种方式:
(一)学校批准返校的毕业生在返校时将本人校外门诊报销资料交给辅导员;
(二)未返校的毕业生采取邮寄的方式把校外门诊报销资料邮寄给辅导员。
注意事项
一、资料准备
1、门(急)诊病历的复印件或电子病历打印图片(复印内容需和门诊发票的时间相对应);
2、校内转诊单(疫情前在校期间产生的门诊发票须提供此项。校内转诊医生已在发票上签字的可不附,急诊凭盖急诊章的发票办理)
3、门(急)诊正规发票原件;
4、门(急)诊发票对应的明细清单;
5、大型检查(如B超、CT、磁共振、肠胃镜等)的纸质检查结果复印件;
6、学生证的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需在一张发票背面标注本人姓名、学院、学号、联系电话)。
疫情期间(1月15日-5月31日)慢性病在药店及网上取药凭正规发票及清单可办理报销。
二、整理要求
学生按照资料准备要求完整有序的整理好后装入信封或文件袋(资料不齐无法办理,请勿提交),在信封上备注:姓名、学院、学籍号、联系电话、发票张数以及金额。学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三、其它事项
1、不在门诊报销范围之内的发票请勿提交,例如:
(1)私立医院的门急诊发票(2020年1月23日-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除外);
(2)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3)自杀、自残的;
(4)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有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
(6)学校医疗费管理规定的不予报销的项目等。
2、报销资料一经收取不能退回。
3、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的发票不予报销。
报销到账
报销到账为学号所对应的工行联名卡,到账前请勿注销,具体到账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住院及医疗费报销相关问题可以进“大学生医保服务QQ群”(群号822109305)咨询。
学 生 工 作 部
研 究 生 院
校 医 院
校医疗费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来源 | 校医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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