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推 | 关于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定于11月11日、12日对全校学生(享受公费医疗)校外门诊医疗费进行审核报销。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马区
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
上午8:20—11:30,下午14:00—16:00
地 点:马区西院医院三楼体检大厅
余区
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
地 点:离退休工作处余家头活动中心
二、注意事项:
1、转校外医院门诊的学生在报销医疗费用时须携带:校内病历、校内转诊单及有校医院相对应科室主任签字的公立医院正规发票和对应的发票明细清单,并带上校外病历(有大型检查项目的带检查报告单)。
2、为减少排队时间,避免聚集,报销采取微信预约方式(在微信小程序“武汉理工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挂号”――“学生医疗费用报销”――选择报销地点中操作即可),微信预约二维码附后;未预约成功的个别学生可自行错峰排队。急诊凭急诊病历和盖有急诊章的发票经校医院相应科室主任确认符合急诊并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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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参加该保险年度(2020年9月-2021年8月)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不享受校外门诊报销待遇。
4、转校外住院学生已在医院报销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请准备相应资料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学生平安保险赔付(马区每周三,余区每周一上午可办理;具体请关注校医院网站)。
5、办理异地住院及在武汉市住院未直接减免的大学生医保报销的,从2020年10月起,恢复每月10-20日(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除外)交住院资料,详见校医院网页“医疗服务”项中的“大学生医保”部分。
6、疫情未返校期间的门诊发票报销时间截止到本学期12月学生校外门诊报销。
7、请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办通知学生。
三、防护要求
1、提交资料时请戴口罩、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配合工作人员测温与指引。
2、患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未痊愈及其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出入公共场所的学生可请人代办或延后报销。
学 生 工 作 部
研 究 生 院
校 医 院
校 大 学 生 医 保 办
2020年11月5日
关于举行“金融安全进校园——拒赌防诈 安全支付”主题报告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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