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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新同学,武理资助政策解读请收藏!




步入大学

怀揣着理想希望

新征程重新出发


今天,小助为大家带来

最系统、最全面、最暖心的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助您踏上畅通无阻的大学之路

伴您开启成长成才的美好未来





武汉理工大学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互补的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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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资助政策简介


哇,这么多的资助好政策

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

是怎样的呢?


下面跟随小助一起来看看吧!


入学前不用愁:助学贷款解烦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或生源地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入学时不用愁:绿色通道轻松走



绿色通道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专设“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只要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或回执单,或者持有《武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报到时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入学后不用愁:各类补助全都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 认定意义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的基础。


(二) 申请范围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校按照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程序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予以认定。


(三) 申请材料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5-6月进行;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每年9-10月进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申请认定时,需要先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学校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


(四) 主要考虑条件

必要条件

(1)家庭年收入无法负担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家庭可提供的月均生活费低于武汉市公布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学生生活俭朴,没有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

重要参考条件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4)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子女;(5)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6)身体残疾或重大疾病的学生;(7)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8)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

一般参考条件

(9)贫困地区农村;(10)父母双下岗(失业)且无固定收入;(11)家庭多子女上学(非义务教育);(12)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13)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14)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按以上认定标准,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一般困难两档。(1) 满足必要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重要参考条件或至少符合两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2)满足必要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后所在高校经办的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高校在读学生当年获得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学校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负责复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3)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核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



国家助学金


申请助学金的基本条件及基础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上进;

(6)上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或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70%或学习成绩较上学年有进步。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甲等4000元/年·人,乙等3000元/年·人,丙等2000元/年·人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年·人



勤工助学


(一) 勤工助学

我校设30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学院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助理为主。学院助理主要指学院综合办、教学办、学工办、资料室等内设机构的勤工助学岗位;科研助理主要指独立建制的科研院所的勤工助学岗位;行政管理助理主要指党群部门、行政部门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公共服务助理主要指直属单位及附属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


(二)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条件

参加勤工助学的对象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生申请岗位不得一人多岗。


(三)勤工助学酬金发放标准

固定岗位的酬金标准根据岗位的工作时间、劳动性质、劳动强度等核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酬金标准为300-350元/月。临时岗位酬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2元/小时,每人每月临时用工酬金不得超过350元




学费减免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当年所获资助不足以帮助其完成学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减免学费。
(1)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2)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4)道德品质好,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无息借款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态度端正,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均可申请无息借款。借款分为甲等和乙等两个等级,甲等借款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乙等借款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借款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全部还清借款,如表现优异,可根据符合条件在毕业前申请借款半免或全免



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我校学生解决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的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补助政策。学生因上述原因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时,可以向辅导员提起申请,经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特困补助两类,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奖学金


(一) 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学年学业水平排名为班级前6%,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6%;思想道德素质为优;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5;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额度是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学业水平排名为班级前30%,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30%;思想道德素质为优;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1.2;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


(二) 学校奖学金

卓越奖学金。在满足学校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下,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生认可度高,能在学生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卓越奖学金奖励额度是:20000元/人学校一等奖学金。学年学业水平排名为班级(或专业)前9%,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30%;思想道德素质为优;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点为3.0以上,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0;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学校一等奖学金奖励额度是:3000元/人学校二等奖学金。学年学业水平排名为班级(或专业)前17%,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30%;思想道德素质为优;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点为3.0以上,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0;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学校二等奖学金奖励额度是:2000元/人学校三等奖学金。学年学业水平排名为班级(或专业)前30%,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50%;思想道德素质为优;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点为3.0以上,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1.2;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学校三等奖学金奖励额度是:1000元/人

(三) 专项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是由社会出资方在我校设立的学生奖学金。该类奖学金的名称、评选等级、标准、比例及评选范围见各自的奖学金评选条例,该类奖学金的评选以每年学生评先、奖学金评定的文件为准。专业奖学金。该奖学金为我校航海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设立。专业奖学金奖励金额是:每年500元/人(其中100元用于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其它费用)。


毕业时不用愁: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一) 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二) 基层就业学生资助政策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从2009年起,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资助金优先用于偿还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资助项目太多!

有些眼花缭乱了?


小助还为大家准备了

资助项目及其申请条件和时间段

需要的萌新速速保存下来哦!


当然,除了有完善的、暖心的资助政策体系,

我们也拥有许多的资助育人活动!



资助育人活动


01 “励志助航”项目之训练营

学校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打造的“励志助航”发展型资助项目,包括“励志助航”训练营项目,训练内容覆盖外语类、求职类、软件技能类、职业体验类、劳动实践类和公益服务类等方面,满足学生发展需求。开启从“输血式”资助向“造血式”资助的转变,为学生求学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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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励志助航”项目之助贷小管家

学校选聘受助学生担任助贷小管家,让他们走入学生群体,讲好贷款政策,普及金融知识,协助学校顺利完成贷款工作。让受助学生积极宣讲资助政策,协助做好助贷工作,是完成从受助到自助到助人的转变,是将育人理念融入到资助工作的具体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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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诚信·感恩·自强”主题教育活动

学校定期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组织资助政策知识竞赛、举办诚信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引导学生内诚于心,立信于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心怀感恩、自立自强的良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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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入学时的绿色通道

到专项的困难补助

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始终是武汉理工大学资助工作的目标


各位萌新 看完资助政策解读后

是不是对武汉理工大学更加向往

若你心中还有疑惑

欢迎咨询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

暑期资助热线:027-87658189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

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

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

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

大家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最近,多地疫情暴发

大家一定要戴好口罩,勤消毒,少聚集,加强防护!

小助在美丽的武汉理工等你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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