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层提升的核心:对谁有担当,对谁负责,是一门大学问
本文原创:陈旭
今天有个网友,给我提了一个问题,他的大概意思就是六个字“做人要有担当”。
他的意思是对老百姓要有担当,也就是对老百姓负责的意思……
但是,实话说,就算你想为百姓负责,你既不是老百姓的爹妈,也不是他们的儿子,你也没有一官半职,你说话也没人听……
根本没人理你……你说尴尬不尴尬?
下面,我们先看提问再说。
【网友提问】根据龙兄的说法,以前没有当老板之前,打工的时候,你的老板都非常信任你,但是,有事情发生,你觉得与你无关,就不去担当,提前溜走,老板会喜欢信任这样的员工吗? 网友提问
实际上,老板最喜欢陈旭这种人,因为我做事有分寸,知道好歹。
我当老板,我也最喜欢这种有眼色的员工。
老板需要你担当,他就会把你提拔到领导岗位……老板没有提拔你,就是不需要你担当。
做人有担当,我是非常支持的。陈旭对自己关系好的人,就有担当……关系不好的,我都装眼瞎,没看到。
陈旭可以告诉大家,老板喜欢你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担当”负责,老板特别厌恶你超出自己职责范围,去替别人“担当”负责。
我们要记住,你就是一个草民,一个屁……
你不是英雄,别的地方不需要你去担当,不需要你去负责。
老板最痛恨到处“乱负责,乱担当”的人,因为底层员工不明白高层老板的目的,如果底层员工随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去“乱负责,乱担当”,很容易破坏老板的企业经营管理计划,给老板的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所以,随意超越自己职权,到处去乱负责,乱担当的人,通常会被老板开除。
因为陈旭明白上述利害关系,所以我反对乱“担当”。
有些人乱担当的结果,就是他自己觉得自己有担当,他觉得自己是个英雄,但实际上,被人讨厌,被老板开除,被领导打击报复。
只有像陈旭这样的人,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争取工作做到第一……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就装聋作哑,假装什么也不知道……
老板最喜欢这样的人。
有人不信,我给你举几个例子,你就信了……
例如,陈旭以前在某单位工作,我就知道老板有情人,但我守口如瓶,装不知道……
按照屌丝正义的想法,找情人不就是道德败坏的行为吗?
我们有“担当”,要坚决跟老板这种乱搞男女关系的道德败坏分子作斗争……
老板能被你的“担当”气死……
再例如,我还知道,董事长的儿媳妇,有次带了2个男人去酒店开房,三人同居一室,我手下保安还去偷听了……
保安告诉我时,当时我是很震惊的,简直难以置信……找一个还不够,还要找两个。
我对手下保安说,这件事要绝对保密,任何人不能说。
这要是有“担当”的话,董事长儿子就离婚了。
再比如,有次我接到老板儿子电话,说他们家周围黑影很多,他很害怕……我立刻带几个人,打出租车,持铁棍,赶到老板家周围巡逻。
看到没有,这就是担当。
有时候往后缩,有时候往前冲。
老板最喜欢陈旭这种人了,因为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装聋作哑,该装瞎子,什么时候应该立刻冲出去,替老板排忧解难。
现在明白了吧?
担当要看情况,看人,看事,不能乱担当。
乱担当,轻的弄得别人家庭破裂,重的可能出人命。
所以啊,其实老板最信任和喜欢的,就是陈旭这种人。有时候有担当,有时候没担当,通常把这叫做“有眼色”。
陈旭觉得“怎么做一个有担当的人?”……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我们每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都非常重要,所以今天专门谈一谈这个问题。
要搞清楚“担当”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责权利这个问题。
根据百度百科,“担当”这个名词的含义是:担当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dān dāng,意思是指承担、担负任务责任等。
要说到承担责任,我们就必须提到一个原则,那就是“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责权利一致”是一个管理学概念,是管理学里面的一个规则,它的大概意思是:
责:就是应当担负的责任,是职务上所对应的应承担的义务,是分内应做的事情。
权:就是权力,是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是国家行政体制与行业业务运行中所赋予特定人(单位)的支配力量。
利:就是利益,也就是得到的好处,利益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百度百科
责权利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是保持一致的。
即:有责任,就有权力,有利益……反过来,无权,就没责任,没利益。
也就是说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就应该具有相应的权利,同时应该取得相对称的利益。
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要求责任、权力、利益均统一于承担责任的某个具体的人,承担责任,负责的人,既承担责任,也享受权利和利益。
怎么做,才算一个有担当的人?我们做人,要对谁有担当,才算是真的有担当?
我们下面 一 一 分析清楚。
第一个问题,怎么才算一个有担当(负责)的人?
我们前面已经讲过了,责任,权利,利益,是一致的,缺一不可。
比如夫妻之间,张三夫妇晚上睡在一起,绝对没人有意见;李四夫妇晚上睡在一起,也没人有意见。
这时,张三趁李四不在,对李四老婆说,今晚你陪我睡,我替你老公分忧,替你老公“担当”一下……大家猜后果是什么?
后果很简单,张三不是被李四打一顿,就是被报警当强奸犯抓起来。
为什么张三会变成强奸犯呢?
因为,张三不是李四老婆的老公,张三对李四的老婆,不存在责任,权利和利益,所以,张三要去李四老婆那里享受利益,就会被当强奸犯抓起来。
同样的,李四老婆如果没钱吃饭,饿死了,也不是张三的责任。
因为张三没有跟李四老婆睡觉的合法利益,所以张三也不需要承担养活李四老婆的责任。
责权利一致原则,要求我们,我们每个人只能做自己分内的事情,不能做别人的事情。
如果一个员工,认为自己“有担当”,去做经理的事情,这个员工就会被开除;
如果一个普通百姓认为自己“有担当”,去做国家元首的事情,这个百姓就会被认为是企图夺权造反,就会把这个百姓当成造反分子逮捕坐牢枪毙。
王二的女朋友每次缺钱,你每次都第一个把钱送过去,这件事被王二知道了,就会把你打得鼻青脸肿。
你不能替领导当官;你不能替别人老公去睡觉;你不能替别人男友给女友送钱;你不能替别人吃饭拉屎……
很多事情,你没有那个权利,你就不能做。只有在你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你才可以“有担当”,你才可以做。
所以,不是什么事情,你都可以随便“有担当”的。
你有资格担当嘛?
没错,确实跟我没关系的事情,我就不会担当,提前溜走,原因在于,我没资格去担当。
道理很简单,你跟你老婆每天接吻几次,我去干涉,我说你们今天接吻多了,明天接吻少了,你愿意吗?
所以跟自己没关系的事情,本来就不该干涉。
我是老板,一定会非常重用这种“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就不插手”的人,这是责任意识明确的表现。
所有遵守规矩,不去乱插手“与己无关的事情的人”,都是可以担当重任的人。
当年,我在国内民企五百强公司上班,当保安……
站岗的时候,保安班长过来了,我问班长:脚下的冰棍纸,该不该我捡起来?
保安班长回答:打扫卫生是清洁工的工作,冰棍纸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只负责站岗,你不需要打扫卫生。如果保安上班不站岗,去打扫卫生,会按照脱岗罚款处理。
我估计,十几年前,这个保安班长说的话,现在大多数人也听不明白……
什么?自己脚底下的垃圾,都视而不见?不去打扫?这TMD也太懒惰了吧?
兄弟,这不是懒惰,这是公司禁止你打扫卫生。身为保安,你只需要负责做好自己的工作,把岗站好,就可以了。
一个人,去干别人的工作,替别人“担当”,是要被罚款的,严重了是要被开除的。
无法理解吧?
这就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也是现代管理的普遍原则之一。
你不理解,证明你不懂。
现实中,打工时期,陈旭确实是老板亲信心腹,原因就在于,我知道进退,我知道,什么事情,我可以管;什么事情,我没资格管。
一个下属,如果没有分寸感,没有责任范围意识,觉得自己正确,就去随便干涉别人的工作,到处去替别人负责,替别人“担当”,这样的人会被老板开除。
这种随意干涉他人工作的人,会给公司造成潜在的的危险,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个刚毕业大学生,他非常有担当,给华为公司总裁任正非写万言书,结果被任正非开除了!
原因在于,你根本没有这个资格,去担当嘛!
没资格,还非要去当担,去乱说乱动,结果就是被华为总裁任正非开除。
别把自己看得太高,我们就是一个草民,算个屁……
我还想替美国总统特朗普担当一下呢!如果我真的去美国替总统承担责任,我会被美国总统特朗普枪毙。
很多事情,假设你是正确的,你也不能去担当,因为你没资格去担当!
你没资格,懂吗?
知道“担当”是什么意思吗?
“担当”,就是负责的意思……
知道各个省市最高长官,各个企业最高领导的另外一个共同的别名吗?
所有领导,都有一个相同的别名:XX单位负责人。
只有一个单位的最高领导人,才有资格对该单位负责。
草民想代替领导,对单位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百姓负责,那就是想夺权!
你不死,谁死?
普通人有拯救陌生人的责任吗?
咱们把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不要稀里糊涂的,做起事情来莫名其妙,让人难以理解。
第一,普通人对陌生人不负有拯救的责任。
因为普通人不是陌生人父母,也不是他们上司,更不是官员。所以,普通人跟陌生人没有任何“责任权利和义务”,既然普通人跟陌生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当然就没有任何责任了。当然也就不需要“担当”了。
第二,普通人没资格去担当。
因为身为普通人,如果去越界担当了,超越自己的责任范围去担当了,就等于干涉别人的工作。
作为一个草民,有资格打着担当的旗号,去干涉别人的工作吗?
公司的规矩,上级说错了,也得执行……员工反对,就把员工辞退……这是常识。
连常识都不懂,还怎么混?
不饿死,就是运气好。
我以前打工的时候,公司有一项规定,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公司员工看到“公司的其他员工和客人”有危险,见死不救的,予以开除。别着急,还有第二条……公司的员工没事干去救陌生人的,予以劝退……
这两条规定,好像是互相矛盾的……
第一条规定不做好事,就开除……第二条规定,做了好事,也要辞退?为什么会这样?
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你是公司的员工,你拿了公司的钱,所以你有义务保护公司其他员工和客户……因为你拿了公司的钱,所以你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因为你没拿陌生人的钱,所以你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去保护陌生人……你要记住,工作时间你去做好事,假设你重伤了,医药费是要公司出的。
某公司假设出来一两百个“到处替陌生人负责”的,有“担当”的员工,公司就倒闭破产了。
那么,假设上司做错事,比如船长开船,船漏了,你身为员工,已经提醒了船长……但船长拒绝接纳你的正确意见,眼看船要沉没了,作为员工,你是不是就要忠于自己的职责,眼睁睁的跟着破船,一起沉没……“有担当的淹死自己”呢?
错!
这个时候,你完全可以找借口,离开船……
中国传统兵法谋略《黄石公三略》就说过:
将拒谏,则英雄散;策不从,则谋士叛;善恶同,则功臣倦。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这句话的意思是:
如果当官的拒绝听从正确的意见,那么英雄豪杰就可以离开这样的昏庸无能的官员。
如果当官的拒绝接受正确的策略和建议,高智商的智谋之士,就可以背叛这样的混蛋,离开他。
如果当官的赏罚不明,大家就可以消极怠工,不给当官的出力。
这是中国古代兵法《黄石公三略》公开说过的原则。
聪明人是不会陪着笨蛋一起死的,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危邦不入,乱邦不居。
有危险,提了建议,不听,就可以自己悄悄离开了。
而且大家都是普通人,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去拯救天下苍生。
不是陈旭不想拯救大家,而是我知道,我不是神仙,也不是上帝。
我比较知趣,我不想屁股上挨板子。
你可懂?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十几年以前,陈旭以前穷的没饭吃的时候,没有陌生人给我钱,给我饭吃,没有陌生人救我的命。
我不是救世主,我是一个贪财好色的人,我只会拯救跟我关系好的人。
我知道危险之后,我也通知了微信群里的所有人买各种物资,我也是冒着风险的。
至少陈旭会冒着风险,提前通知关系好的人,这证明,我对关系好的人,是有担当的。
对了,这就是陈旭混的好的秘诀:我只为关系好的人考虑。
有个人回复我,说陈旭没去拯救陌生人,是没有担当……
我真奇怪,12年前的2008年,我就公开说过,我是一个贪财好色的人……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大英雄?我会拯救所有人?
我没说过这种话吧?
相反,我常常说,我说了不止一次,我只关心关系好的人。
我只关心关系好的人……这种话,我说了没有几千次,也至少几十次了
有朋友说的好:多管闲事的人,一般是权责概念模糊的人,且职务不会很高。
这话说得很对。
其实皇上最恨多管闲事的人,要在古代,多管闲事属于以下犯上,严重了满门抄斩,诛九族。
多管闲事,涉嫌以下犯上……作为一个草民,不该你管的事情,你为什么要多事?为什么要管?
这涉嫌以下犯上,涉嫌早饭。
守规矩的人,是不会以下犯上的。
客观上,不管你处于多么高尚的动机,“有担当”的去多管闲事,就是侵犯别人的职权,证明别人失职,会被别人收拾掉。
有人说,龙哥,你不多管闲事,难道眼看大家倒霉?
你错了
我通知了“陈旭精英微信群”的人了,跟我关系好的人,都不会倒霉啊!
上面是“陈旭精英微信群”里,对话的部分截图。
有人说,那“陈旭精英微信群”群外的人就该倒霉?
关于这个问题,我再重复一遍:自己想不到,又没人提醒,那就得自认倒霉。
当年我是穷人的时候,穷的没饭吃,口袋里只有7块钱的时候,是我拿仅有的7块钱,去请身无分文的朋友吃饭。
当时,没有人给我一毛钱,没人拯救我。我干嘛要拯救那些跟我没关系的人啊?
我又不是神经病。
有人想让我扮演救世主,让我当圣母……各位,圣母是女的,我是男的……不要幻想了!
圣母婊:这个人很可怜,你们怎么不去帮助他……
要帮,你自己帮……你自己不帮,让别人帮……当大家都是傻子吗?
谁喜欢当圣母,他自己去当圣母就好了。
你是为谁而活的?
有朋友说得好:如果一个人好好活下来了,老年丧子,中年丧偶,幼年丧父,这三类事情都不会发生。
有些人,他们希望别人当圣母……用圣母的家破人亡为代价,换取他们的幸福生活。
他们自己为什么不去当圣母呢?他们自己为啥不去家破人亡呢?
自己不干,盼着别人去做,这也未免太变态了吧……
有人心里生气的想:陈旭,你为啥不提前告诉我,让我去提前购买物资?
问题是,龙哥当年口袋里只有7块钱的时候,他们没有买馒头给龙哥吃,龙哥也没生气啊?
愿意帮,就帮;不愿意帮,那也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哪有强迫别人帮自己的?
义正辞严的扛着道德大旗强迫他人施舍,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啊。
其实,对别人好,别人自然就帮你了。
今天的文章你怎么看?
在底部留言区发表你的看法吧。
推荐阅读:
1、近期文章
2、财经社会
3、管理职场
陈旭简介:龙哥(陈旭)从底层员工开始,5年升职到老总级别。现在是老板和别墅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