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创:陈旭
曾经有朋友问陈旭,穷人怎么快速提高自己混社会,升官发财的水平?陈旭就告诉他:牢记,穷人认为正确的事情,其实全是错的。例如这个保安抓小偷的案例,其实这个保安把小偷抓住以后,用铁丝绑在铁栅栏上,关押了一晚上,已经涉嫌非法拘禁,虐待。如果小偷去起诉这个保安,那这个保安涉嫌非法拘禁和虐待他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很可能会判刑坐牢。如果小偷去起诉,当年我打工的公司,那么那个公司就要面临赔偿。
但是保安并不知道这一切,那个抓小偷的保安,还在背后,在领导面前告我的黑状,说陈旭私自把小偷放了。其实我把小偷放了,等于救了那个保安,避免他判刑坐牢。但是那个保安啥也不知道,认为他抓了小偷有功,不知道他已经触犯中国法律,面临牢狱之灾。所以那个保安一点都不感激陈旭,反而仇恨我,因为我把贼放了,让他无法立功。
我把小偷放了,避免了那个用铁丝捆绑小偷的保安去坐牢,但他背后告我黑状,仇恨我,并不感谢我。 用绳子捆绑也好一点,他用铁丝捆绑,你就知道,多坏。有人说小偷偷东西,小偷是坏人,龙哥,你怎么能帮小偷说话? 偷东西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判刑,最多拘留两天就释放了。
估计大多数人无法理解,我举一个夸张的例子,相信大家都明白了。
我们假设,有一个小偷去偷张三家的东西,被张三抓住了。
于是张三学原始人,把小偷杀了,煮熟了,然后吃掉了。
这时候大家就把张三抓住了,说张三犯罪了,怎么能吃人呢?
张三一脸无辜的说,小偷是坏人,吃一个坏人,有什么了不起?
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
吃人的罪过,远远的超过偷东西的罪过……
同样的道理,非法拘禁的罪过,远远大于偷东西的罪过。
张三把小偷吃掉的行为,简直就是恶魔的行为,比小偷更可怕。非法拘禁小偷,性质类似于把小偷吃掉,都是犯罪行为。用“张三把小偷吃掉”来类比“非法拘禁罪”,不是很准确。
比如,假设张三欠你2万块钱,于是你就对张三大肆造谣……造谣罪是要判刑的,而欠2万块钱拖延还钱,一般不会判刑。所以,当你造谣的时候,就意味着,你一分钱都拿不回来了。用违法行为,维护合法利益,这会导致在法庭上,如果你想依法拿钱,你就得依法坐牢。因为两笔账都得算清楚啊。
文 | 陈旭(chenxusir)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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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简介:龙哥(陈旭)只用5年,从员工升到老总级,现是老板和别墅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