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爱孩子是一种本能,尊重孩子则是一种教养
投稿邮箱:bamaneican@sina.com
和孩子相处,最重要的原则是尊重孩子。
从根本上说,这就是要把孩子看作一个灵魂,亦即一个有自己独立人格的个体。
而且,在孩子很幼小时就应该这样,我们无法划出一个界限,说一个人的人格是从几岁开始形成的,实际上这个过程伴随着心智的觉醒早就开始了,在一二岁时已露端倪。
爱孩子是一种本能,尊重孩子则是一种教养,而如果没有教养,爱就会失去风格,仅仅停留在动物性的水准上。
任何一个孩子都决不会因为被爱得太多而变坏。
相反,得到的爱越多,就一定会变得越好。当然,我说的“爱”似乎需要做界定,比如要有长远的眼光和正确的方法之类。
但是,不管怎么界定,基本的内涵不容怀疑,就是一种倾注全部感情的关心、爱护、鼓励、欣赏、理解和尊重。
只要是这样,就怎么爱也不过分,怎么爱也不会把孩子宠坏。
没有孩子的时候,生活多么艰苦,都可以忍。
有了孩子,就不一样了,做父母的总想为孩子争取好一些的生活条件。
一个人无论怎么清高,在这一点上都不能免俗,我认为也是最可理解的。
中国人总是教育孩子做“乖孩子”,称赞孩子时也多用这个“乖”字。
“乖”有两个含义,其一是乖顺,就是温良、听话,其二是乖巧,就是伶俐、机敏,把这两个含义统一起来就比较全面了。
不过,这两个含义也可以从坏的方面理解,比如乖顺是循规蹈矩,乖巧是察言观色,二者的结合就更令人讨厌了。
仔细分析起来,孩子真正可爱的和值得鼓励的“乖”,其实包含了三个因素。
一是通情,就是善解人意,关心和体察他人的感受,这是同情心,是善良。
二是达理,就是讲道理、懂道理,这是理解力,是聪慧。
三是在通情达理的基础上,能够克制自己不合情理的欲求,这是自制力,是节制。
所以,“乖”应该是善良、聪慧、节制这三种积极品质的综合表现。
倘若抽去这些品质,只要求孩子盲目地听话,训练出来的就不是通情达理的乖孩子,而是逆来顺受的呆孩子,甚至是阳奉阴违的坏孩子了。
作者:周国平,文章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