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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育系列 | 摩西代表律法,耶稣代表恩典

心灵摄影 心灵摄影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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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养育系列02


耶稣的话语和律法不同


“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主啊,没有。”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这是《约翰福音》8章中行淫时被拿的妇人与耶稣的对话。耶稣对妇人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跟律法上说的不要犯罪有什么不同呢?


《民数记》15章里,有一个人在安息日砍柴,被带到摩西面前,神命令必须治死这个人,所以他被打死了。《约翰福音》8章里,行淫中被拿的妇人被带到耶稣面前,她必须得死,但她没有死,反而得救了。两个人都是必须治死的罪人,但为什么一个人死了,一个人却活了呢?


被带到摩西面前的人死了,但被带到耶稣面前的人活了。摩西代表律法,耶稣代表恩典。“要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这一律法需要我努力来守。但耶稣说“不要再犯罪”之前,先赐给了再也不会被罪牵引的能力,所以不用靠自己的能力来守,而是靠主的恩典。“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耶稣对行淫中被拿的妇人说这话时也赐给了她能战胜那诱惑的力量。所以,耶稣的命令与律法不同。


给了战胜狼群的力量


“这事以后,主又设立七十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地在他面前,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就对他们说:‘要收的庄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你们去吧!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羊羔进入狼群。’”(路10:1~3)


耶稣差遣门徒们两个两个地去他想去的各城各地,说:“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羊羔进入狼群。”如果不给他们任何力量就差他们出去,等于把他们送入狼口。但主让他们去了。如果是摩西差遣他们,就只是那样把他们派出去,但耶稣差遣他们时已经给了他们战胜狼群的能力。


“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路10:19)


像这样,耶稣两个两个地差遣他们之前先给了他们战胜狼群和撒但的能力。主差遣时绝对不会不赐给任何力量。同样,让行淫中被拿的妇人走的时候也赐给了她力量。


乃缦的麻风病痊愈了


《列王纪下》5章里出现了大能的勇士乃缦,他侍奉外邦神。如果要求他这样的人不要侍奉别神,单单侍奉并献祭于耶和华神,那么这对他来说将是极其负担的律法。可是,神医治了他的麻风病。他得的是麻风病,这辈子都不可能治好,肉渐渐腐烂,只能死去,再怎么给外邦神献祭也无济于事。以利沙先知治好了乃缦的麻风病,给了他新生活。他的肉复原,好像小孩子的肉。


麻风病得医治后,乃缦带着他的仆人回到以利沙面前


说:“如今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没有神。现在求你收点仆人的礼物。”以利沙说:“我指着所侍奉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不受。”


乃缦再三求以利沙,以利沙也不收他的礼物。


乃缦说:“你若不肯受,请将两骡子驮的土赐给仆人。从今以后,仆人必不再将燔祭或平安祭献于别神,只献给耶和华。”


像这样,对蒙了神莫大恩典的乃缦说“只有耶和华是唯一的神,把礼物只献给耶和华,只敬拜耶和华”,乃缦不会感到负担,他已经经历到了神莫大的恩典和能力,向神敞开了心门,已经形成了对神的信任。


那是爱的表现


像这样,耶稣要求我们做什么之前首先会给我们他的心。所以,耶稣给我们的法和摩西的律法不同,耶稣的轭是轻省的。“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稣对行淫中被拿的妇人这样说,这不是难守的法,而是容易守的法。主的法非常容易守。只要凭着信心迈步,就没有难守或守不住的。


“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4:13)


主赐给我们法之前会先赐给我们能力,这是“恩典的法”。一个法利赛人邀请耶稣,耶稣就去了他家。那时,那个村子里一个有罪的女人在耶稣脚前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头发擦干,又连连亲耶稣的脚,用香膏抹耶稣的脚。并不是别人指示她那样做,而是她发自内心的行为,是内心爱主的表达。因为没有更好的表达方式,所以她那样做,如果有其他的表达方式,她会表达得更强烈。


她是污秽的女人,得不到饶恕,全村的人都认为她是污秽的罪人。但她知道耶稣饶恕并接纳了污秽的自己,代赎了自己的罪,耶稣是罪人的朋友,因此她不能不爱这样的主,不能不顺服主的命令。


并不难守的诫命


有一天,楚庄王大摆宴席。突然,一阵风刮来,蜡烛全灭了。一位大臣趁机调戏王的爱妃,那时,王的爱妃拽掉了他的帽绳,并大声喊:“快点灯!有个家伙调戏我,抓住他!”那时,楚庄王命令群臣都拽掉自己的帽绳。因而,那位大臣幸免一死。他蒙王的恩典活了下来,于是暗下决心要报答王恩。后来,有一次,秦楚交战时,楚军大败,伤亡惨重,楚庄王被敌人重重包围。生死攸关之时,一位大将冒死救下楚庄王。楚庄王泪流满面,对那位身受重伤的大将感激不尽。但那位大将反而连连感谢楚庄王,说曾经调戏王妃的那个人就是他,那时他无比感激王的宽宏大量,发誓对王至死不渝。如果要求这样的大将“要对王至死不渝”,那么他绝对可以守住这诫命。


要尽心、尽性爱主,再也不要犯罪,献祭给神。这样的法对蒙到如此大恩的人来说是可以守住的。蒙大恩的人只能深深地爱主,只能遵守主的诫命。神首先赐给我们能遵守的能力,然后让我们遵守。耶稣给我们的轭如此轻省,绝对不像律法,只是一味地命令,把我们推进审判的恐惧中。


无心就守不住律法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弗5:18)


面对这话语,如果没有主给的心,自己努力戒酒,那么绝对戒不了酒。被诱惑时会想:“只是说不要醉酒,没有说不要喝酒,喝一杯无所谓。”便会喝酒。想义务性地守律法,所以困苦。适当地犯一点罪,心里便妥协,“这种程度无所谓!”但是,如果主赐给戒酒的力量,会使他厌烦酒,一看酒就头痛、恶心,不想靠近酒。这样的人绝对不会说“喝一杯无所谓”。


像这样,主的法不是就那样守,而是靠着从主那里得到的权柄和能力来守。很多人靠着主给的心戒酒、戒烟,靠着主给的心奉献、祷告、传道。若是这样,侍奉主一点也不难。顺从主的法也是同样,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守“不要犯罪”的法。


我给他口香糖后非常高兴


有一次,我参加了预备军训练。来到陌生的城市,部队里一个熟人也没有,但是我遇到了我们教会一位姊妹的丈夫,他跟我打招呼说:“牧师,你也来军训啊?”并且,每当吃饭时他都带着小菜来找我。有时带来辣椒酱,有时带来腌蒜,有时带来苏子叶,有时带来田螺罐头……我发自内心地感谢他,但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他的。我很想还人情,但我什么也没有。有一天,我发现兜里有一块口香糖,正要拿出来吃的时候,他从我前面走过去了。我很想给他,但又觉得太微不足道了。


尽管这样,我还是把口香糖给了他,他非常高兴。给了他口香糖之后,我也非常高兴。因为我很想侍奉他,所以侍奉他时并不觉得难,反而觉得我的口香糖太微不足道了。如果在耶稣面前怀着这样的心,那么无论什么样的法我都能遵守。


我是无法得到饶恕的污秽的罪人,虽然为了洗净罪热心地悔改,但一点也没有脱离罪。我仍然是罪人,而且罪的担子越来越沉重,觉得罪的问题绝对不会得到解决。但是有一天我遇见了李牧师,听到了福音,那时我明白了我的罪已经洗得像雪一样白了,我凭着信心从罪中得以释放了。污秽的罪人通过耶稣的宝血成为义人,我不知多么感谢!我逢人就做得救见证,尽管我不太会传福音,但还是传了福音。对这样的我来说,“传福音”这一命令不会使我犯难。主赐给我满溢的喜乐和感谢之后让我感谢、赞美,这是非常容易、自然的事情。


信仰不是热心努力,而是主的心流淌到我们心里


耶稣对行淫中被拿的妇人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样说的时候,耶稣已经在那妇人的心里放入了能力,这与律法不同,非常轻松。我们不是靠自己的热心,而是靠着主赐给的心过信仰。当主赐给我们他的心,让我们去读经、传道、奉献、侍奉主时,我们就能甘心情愿地去读经、传道、奉献、侍奉主。信仰不是热心努力,而是主的心流淌到我们心里,主的心引领我们过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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