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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收受贿赂三十八万元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教导员出庭受审
涉嫌收受贿赂三十八万元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教导员出庭受审
作者:彭纪
图系列为庭审现场
11月29日上午,我院在审判综合大楼二楼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原教导员杨德厚涉嫌受贿一案,区检察机关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区纪委组织各镇、乡、办事处及区直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到庭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德厚于2009年9月至2016年7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治安大队教导员的职务便利,对毕节市七星关区烟花炮竹、爆破、娱乐等相关行业、企业经营给予关照,并分别在办公室、解放路、同心路、三江花园、洪山宾馆及家里收取相关公司人员贿赂共计三十八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杨德厚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认罪悔罪,我院将根据庭审所查明的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择期进行一审宣判。
编辑:彭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