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西奇《長江中游的人地關係與地域社會》出版
作者:魯西奇
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
出版年: 2016-3
頁數: 424
定價: 80.00
裝幀:平裝
ISBN: 9787561556740
内容簡介:本書在作者長期地理考察、文獻分析與社會調查的基礎上,綜合運用歷史學、地理學與人類學的研究方法,探討對區域人地關係的認識及其演變、南方山區經濟開發與社會建構過程、江漢平原以“圍垸”為中心的水利社會的形成等核心問題,提出:(1)應以“了解之同情”的態度理解、認識歷史時期人地關係的演進;(2)應重視南方山區開發進程與社會建構的特殊性;(3)以圍垸為中心而形成的“水利社會”乃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社會進程的核心線索等認識。其研究理路從地理學的“區域”觀念與方法出發,落腳在地域人群的生活與社會建構上,是從區域歷史地理出發的地域社會史研究。
作者簡介:魯西奇,男,1965年10月生,江蘇東海人。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從事中國古代史與歷史地理學研究。出版《區域歷史地理:對象與方法——漢水流域的個案考察》、《漢水中下游河道變遷與堤防》、《城牆內外:古代漢水流域城市的形態與空間結構》、《漢中三堰:明清時期漢中地區的堰渠水利與社會變遷》、《人群·聚落·地域社會:中古南方史地初探》、《中國歷史的空間結構》、《中國古代買地券研究》、《何草不黃——〈漢書〉斷章取義》等專著八種,《漢口:一個中國城市的商業與社會》等譯著三種,發表學術論文百餘篇。
目 錄
區域、地方與地域:空間維度下的歷史研究(代序)
卷一、區域人地關係
“了解之同情”與人地關係演變研究
歷史時期長江中游地區人地關係的演變及其特點
卷二、山區開發與社會
南方山區經濟開發的歷史進程與空間展佈
內地邊緣——明清時期湖北省鄖西縣地域社會史的初步考察
卷三、江漢平原的水利社會
散村的形成及其演變——以江漢平原腹地的鄉村聚落形態及其演變為中心
明清時期江漢平原里甲制度的實行及其變革
湖北省潛江市檔案館藏《太和鄉實徵底冊》的初步研究
“水利社會”的形成——以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的圍垸為中心
傳統中國農田水利領域的區域協作——以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的“垸區”為中心
傳統中國農田水利領域中區域協作的發展與局限——以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的垸田水利為中心
主要徵引文獻
後記
後 記
本書各部分內容,相繼撰寫於2001-2014年間,此前皆以論文方式刊佈過。今彙集各文,略加整理、修改,形成本書。其內容可概括為:在地理學考察、歷史文獻分析與人類學田野調查的基礎上,綜合運用歷史學、地理學與人類學的研究方法,探討區域人地關係及其演變、南方山區經濟開發與社會建構過程、江漢平原以“圍垸”為中心的水利社會的形成等核心問題,提出:(1)應以“瞭解之同情”的態度理解、認識歷史時期人地關係的演進,(2)應重視南方山區開發進程與社會建構的特殊性,(3)以圍垸為中心而形成的“水利社會”乃是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社會進程的核心線索等認識。其研究理路從地理學的“區域”觀念與方法出發,落腳在地域人群的生活與社會建構上,是從區域歷史地理出發的地域社會史研究。全書由三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區域人地關係”,是對區域人地關係的認識與討論。包括兩篇文章:一是《“瞭解之同情”與人地關係演變研究》(撰寫於2001年上半年,當時在武漢大學歷史系任職。論文完成後,交給張建民教授審閱;張教授提出了幾點意見,我做了些修改。後發表在《史學理論研究》2002年第4期,署名張建民、魯西奇)。我們分析了學術界有關人地關係演變研究的範式(人地關係從和諧、平衡走向衝突、失衡,再回復到和諧、平衡的迴圈模式,“三階段論”),提出:應以“瞭解之同情”的態度看待古人所處、所感知的生存環境及其對人地關系的認識,設身處地地去理解他們的“行為環境”以及這種行為環境對“古人”行為的影響,進而分析由此而產生的“古人”的人地關係觀念;在此基礎上,方可站在今人的角度,以今人的科學認知水準,對這些“行為環境”及古人的人地關係觀念加以理解、評判。在這種思路下,無論是在採集—狩獵時代,還是在農業社會與工業社會裡,儘管人類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斷提高,但面對著威力無窮、變化莫測的大自然,人類在更多時候感受到的主要是敬畏,他們所感知到的生存環境基本上是惡劣的、充滿著艱難困苦的;而人類行為的主要內容則是不斷地向大自然索取、利用並改造大自然。質言之,自人類從自然界分離出來之後,人與自然關係的主旋律就是衝突與對抗,而不是平衡與和諧。
二是《歷史時期長江中游地區人地關係的演變及其特點》(撰寫於2003年秋冬至2004年春。完成初稿後,亦交由張建民教授審閱。張教授建議大幅度壓縮,其縮寫本以《長江中游地區人地關係的歷史演變及其特點》為題,發表於《光明日報》2004年9月21日理論版,署名張建民、魯西奇。其全文收入陝西師範大學西北歷史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編《人類社會經濟行為對環境的影響和作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7年),基本上是將《“瞭解之同情”與人地關係演變研究》一文中所揭示的學術理念與方法,運用在對歷史時期長江中游地區人地關係演變過程的分析上,認為:以人與自然互相衝突、對抗的具體形式與內涵的演變作為主要線索,可以將歷史時期長江中游地區人地關係的演變劃分為三個階段:(1)從距今一萬年左右,至東漢末年(西元三世紀初),長江中游地區人地關係的形態主要表現為人類生存環境惡劣、生活艱苦以及人類對自然的敬畏和對自然環境的局部破壞;(2)西元三世紀至十五世紀中期,人類抗拒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逐步增強,對自然的敬畏有所降低;同時,人類對自然的影響與干預也逐步加大,但從區域整體上看,還未致引起自然系統的失衡與紊亂;(3)明中葉以後至民國時期,長江中游地區的人地關係逐漸進入全面緊張狀態,主要表現為人類活動對本區自然環境的全面破壞以及自然對人類的報復不斷加劇。人口變動、資源利用方式的演進、河湖與植被變化、自然災害加劇是本區人地關係及其演變過程中最重要的四方面因素。歷史時期長江中游地區人地關係及其諸種要素的演變,有三點啟示:(1)緩解人地關係緊張狀況的可行道路乃是資源利用方式的科學化、合理化與多樣化;(2)從根本上減緩乃至解決本區生態環境的惡化、緩解人地關係的緊張局面的技術關鍵,乃在於周邊丘陵山區及長江上游地區的水土保持;(3)在國家政權的干預下,明確湖區洲灘與山區林地的產權關係,乃是從源頭上控制亂墾濫伐、避免資源發生“公用地災難”的重要手段。
第二部分“山區開發與社會”,是關於歷史時期山區經濟開發與社會建構進程及其特點的考察。也包括兩篇論文。一是《南方山區經濟開發的歷史進程與空間展布》(撰寫於2009年,當時在廈門大學歷史系攻讀博士學位的董勤同學説明我做了部分資料校對工作。初刊於《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10年第4期,署名魯西奇、董勤。其未定稿又曾以《南方山區開發的歷史進程、特徵及其意義》為題,收入陳鋒主編《中國經濟與社會史評論》2009年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試圖將區域經濟史的研究路數與區域歷史地理的研究路數相結合,首先梳理歷史時期南方山區經濟開發的進程,然後分析山區開發進程中的空間差異及其空間拓展過程,並形成了兩點前人未及充分重視的認識:(1)南方山區經濟開發雖然以農田墾辟、糧食作物種植為主線索,但山林、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也一直是南方山區開發的重要方面,在很多山區,采集漁獵、山林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與多種經營一直是較長時期內山區民眾最重要的生計依靠。(2)從空間角度看,山區的開發,一般表現為兩個方向上的拓展:一是由河口溯河谷(或山谷)而上,以縱向的拓展為主,地勢緩慢地抬升,河谷越來越窄;經濟開發在這一方向上拓展主要是墾辟河谷平地、種植水稻等作物。二是由河谷底部沿兩邊的山坡而上,以橫向的拓展為主,地勢抬升比較明顯。這一方向上的拓展主要表現為山林砍伐、林特產品的採集與培育以及梯田的開發、種植旱地作物等。
二是《內地的邊緣——明清時期湖北省鄖西縣地域社會史的初步考察》(撰寫於2004年春。2003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我與楊國安、徐斌、江田祥在湖北鄖西縣作了為期一周的田野調查,本文就是此次調查的報告。報告第四、五部分分別由楊國安、江田祥撰寫初稿,魯西奇改定,其他部分均由魯西奇撰寫。全文由魯西奇定稿,並採納了徐斌的部分討論意見。初刊於陳鋒主編《15至20世紀長江流域社會經濟史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署名魯西奇、楊國安、徐斌、江田祥。其中的第四部分,又經改寫,以《香口柯家灣:清代鄂西北地方移民的生計、發展與宗族形態》為題,收入行龍、楊念群主編《區域社會史比較研究》,北京:社科文獻出版社,2006年,署名魯西奇、楊國安),則是將區域歷史地理與地方社會史相結合的嘗試,其主要思路是社會史的。這篇長文主要立足於2003年10月的田野考察,結合有關地方誌記載,通過對明清時期鄖西地區(明上津、鄖西縣,清鄖西縣)的行政與軍事控制體系、鄉里組織的演變、移民入住及其生計、發展與宗族形態、神廟系統與民間信仰的神祇的初步考察,探討“內地的邊緣”區域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的特徵及其具體表現,認為:在這些“內地的邊緣”,(1)國家權力的相對空缺,政治控制相對較弱,而國家為達到控制此類地區之目的,多採取因地制宜的變通方法,充分利用地方各種勢力,遂形成了政治控制方式的多元化。(2)經濟與社會資源嚴重匱乏,特別是在農業社會中,耕地資源的嚴重匱乏,迫使民眾多方尋求生存資源,遂導致了生計方式的多樣化,而民眾生計方式的多樣化,直接形成了經濟形態的多樣性。(3)人口來源複雜多樣,多是逸出於社會體系之外的流民、亡命、土豪等,屬於所謂“邊緣人群”;其社會組織或以利相聚,或以義相結,或以血緣地緣相類,具有強烈的“邊緣性”,社會關係比較脆弱、不穩定,流動性強。所以,我們可以將這種地區的社會稱為“邊緣化”社會。(4)文化上表現出強烈的多元性,特別是異於正統意識形態的原始巫術、異端信仰與民間秘密宗教在邊緣區域均有相同的影響。
第三部分“江漢平原的水利社會”,是關於江漢平原社會史的研究。包括四篇論文。這組論文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首先考察江漢平原聚落的形成及其形態特徵,然後分析明清時期江漢平原里甲制度與賦役制度的實行及其變革,再以“圍垸”為中心,探討江漢平原“圍垸型水利社會”的形成,最後討論江漢平原的水利協作以及王朝國家在水利事務中的作用。其研究理路非常清晰:從地理景觀考察入手,中間經過制度史分析,最後歸結到地域社會的建構這一核心問題上。這是我們近年來努力摸索將區域歷史地理、制度史、地域社會史三種研究理路融匯結合起來的成果。
《散村的形成及其演變——以江漢平原腹地的鄉村聚落形態及其演變為中心》(撰寫於2009年下半年。當時在廈門大學歷史系攻讀碩士學位的韓軻軻同學説明我做了一些資料校對與地圖繪製工作。初刊於《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11年第4期,署名魯西奇、韓軻軻)的出發點與分析方法主要是區域聚落地理的,討論的核心問題是分散聚落的形成過程及其原因,認為:傳統時代江漢平原腹地的鄉村聚落,主要選擇地勢稍高的自然墩台、長岡或建造人工墩台,以躲避洪水的侵襲;很多台墩依堤而建或與堤相連,但台墩之間並不相連,從而形成以散居為主導的鄉村聚落形態。江漢平原腹地以散居為主導的鄉村聚落形態之形成,有其根深蒂固的地理基礎與社會經濟根源。環境與資源條件的限制、傳統的經濟生活方式,乃是散村形成並長期延續下來的根本原因。
《明清時期江漢平原里甲制度的實行及其變革》(撰寫於2008年,改定於2012年。其中第二部分的討論主要依據徐斌在湖北省檔案館查閱的檔案材料及在武漢大學圖書館查閱的族譜材料而展開,並採納了徐斌的部分研究結論。初刊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84本第1分,署名魯西奇、徐斌)一文的出發點,是王朝國家的制度如何在特定區域內實行、展開并演變的。其研究開展的前提,是認為明初里甲制度在各地區推行過程中,表現出多種多樣的形式;各地區里甲制在明清時期的變革之跡,亦有很大差異。在此種認識的基礎上,本文以江漢平原諸州縣(漢陽、漢川、沔陽、潛江、景陵[天門]、監利等)為中心,討論里甲制在這一區域的實行及其變革,認為:明初江漢平原諸州縣編排黃冊里甲,主要集中在已經開發的平原邊緣低崗丘陵和腹地地勢較高的圍垸地區;散佈於低窪湖區、“閘辦”河湖水域、承納魚課的漁戶,則作為“業戶”被編入由河泊所管領的“業甲”,並未納入黃冊里甲系統。進入江漢平原的客民則多未入籍,其所墾垸田也多未徵科,或僅以“漁戶”身份交納“湖租”。明中後期,地方官府不斷通過清田、新編附籍里甲等手段,努力控制新墾垸田及垸民;在這一過程中,有部分新墾垸田起科納賦,也有少數垸民入籍,或由河泊所“業戶”轉變為里甲戶。清前中期,江漢平原諸州縣漸次推行按田糧編排里甲的做法,按田歸垸、按垸歸鄉,里甲遂得以落實到具有明確地域範圍的“圍垸”上,變質為以田糧為基礎、以垸為具體地域範圍的賦役徵科單元。
《湖北省潛江市檔案館藏〈太和鄉實徵底冊〉的初步研究》(撰寫於2012年春夏。吳鵬飛抄錄了全部實徵底冊,並整理了本文所使用的統計表格。初刊於中國經濟史學會會刊《中國經濟史論叢》2013年第1期,署名魯西奇、吳鵬飛)是關於一種賦役文冊的初步考察。實徵冊是地方官府實際編徭徵稅時所使用的一種賦役文冊,明代即已開始編制。清代實徵冊是因應於各地徵稅的實際運作、由各州縣衙門分別編制並使用的,沒有全國統一的樣式。雖然制度規定實徵冊得由各州縣衙門統一編制並掌管(或稱為“縣冊”),而事實上則多由實際負責編制賦役冊籍的糧書、戶書等胥吏與莊書、冊書等職役人員掌管,即“實徵底冊”(或稱“鄉團之冊”、“村冊”)。潛江市檔案館所藏兩卷《太和鄉實徵底冊》,就是由冊書之類職役掌握甚至得世傳的“鄉團之冊”。兩卷實徵底冊是按垸編制的,反映了清代江漢平原州縣“按田歸垸、按垸歸鄉”的田賦徵科辦法。實徵底冊所記的戶名,只是賦稅徵收單位,是“賦稅戶”;新立戶名與無產戶名之剔除,主要具有賦稅徵收的意義,並不能反映出農戶家庭實際佔有的田地及其所負擔的賦稅情況。但是,實徵底冊對新立戶名與無產戶名之剔除的詳細記錄(雖然漸趨鬆弛),仍說明這兩卷實徵底冊,在晚清民國時期的賦稅徵收過程中,應當是實際發揮作用的,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賦稅戶”的田產佔有與賦稅負擔。在明晰所討論的“戶”實指賦稅戶、並非實際農戶家庭的前提下,分析實徵底冊所記錄的“戶”的土地佔有與地權分配,應是可能的。
《“水利社會”的形成———以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的圍垸為中心》(撰寫於2008年,改定於2011年,初刊於《中國經濟史研究》2013年第1期)則是將此前一系列具體研究“模式化”的一種努力,它試圖在此前有關江漢平原地區堤垸水利、聚落形態及其演變、里甲與賦役制度的實行及其變革等研究的基礎上,概括出江漢平原地區社會建構及其變化的軌跡與特徵。文章認為:明清時期,江漢平原民眾在垸堤修築、維護、管理等一系列水利活動中,逐步建立起以協作互助為基礎的社會關聯;垸廟的功能不斷擴展,逐步超越了“鎮遏洪水,保障堤垸”的範圍,發展成為垸內民眾的信仰和祭祀中心;清前中期,江漢平原諸州縣漸次推行按田歸垸、按垸納糧的做法,垸遂逐漸演變為官府徵科賦役的基本地域單元;在清後期的社會動亂中,各州縣以垸為單位組織團練,給垸賦予了“准行政區域”的意義。在江漢平原以圍垸為中心的水利社會之形成過程中,“協作防洪”是促使人們通力協作的根本原因;官府以垸取代鄉里作為賦役徵科的基本單元,是垸得以穩定運行的制度性保障;鄉紳豪強及其對垸內“公共事務”的經營,則是垸田區域社會關係網路得以有效運行的前提條件。
《傳統中國農田水利領域的區域協作——以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的“垸區”為中心》(撰寫於2008年,改定於2011年,初刊於陳鋒、張建民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史論稿——彭雨新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通過對明清時期特別是清代江漢平原諸州縣尤其是潛江、沔陽、天門圍垸最為集中的州縣境內圍垸之間關係的考察,認為江漢平原地區相鄰的圍垸之間存在著程度不同的協作和互助機制,在垸堤特別是邊江或邊湖大堤的修防、垸內排澇、共同的排水河道的疏浚等方面開展協作,從而形成由數量不同的相鄰各垸組成的、協作與互助方式不同的“垸區”,進而指出:在傳統中國農田水利領域中,相鄰的“水利共同體”之間日常的水利關係,當以互利協作為主,而並非以矛盾衝突為主。
《傳統中國農田水利領域中區域協作的發展與局限——以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的垸田水利為中心》(撰寫於2008年,改定於2011年,初刊於王日根等主編《廈大史學》第四輯,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13年)一文,在《傳統中國農田水利領域的區域協作——以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的“垸區”為中心》一文基礎上,將著眼點放在更大範圍內的水利區域協作上,以漢水下游堤防的協修和泗港、大澤口的開塞之爭為中心,考察明清時期江漢平原大範圍水利區域協作的發展及其局限,並借此分析“王朝國家”干預水利事務的深度及其限度,認為:在協修、穴口之開塞等涉及較大範圍的水利區域協作中,官府發揮了主導性的作用,如果沒有各級官府的介入與主導,跨越州縣的大規模“協修”是不可能實現的,由於穴口開塞而引發的區域性紛爭乃至騷亂也很難平息下來。但是,受制於王朝國家本身功能的局限以及官僚系統內在的保守性,地方官府並非積極主動地介入到水利區域協作事務中,也不可能制訂出全面的水利區域協作制度並將之付諸實施。所以,至少在江漢平原地區,王朝國家對於水利區域協作事務的干預是相當有限的。
作為本書代序的《區域·地方·地域:空間維度下的歷史研究》(撰寫於2014年下半年,初刊於《南國學術》2014年第4期)一文,實際上是我近年來相關思考的一個小結,反映了我最近的一些認識,認為:立足於空間觀念與方法,把不同空間尺度的地理空間作為研究對象、探究其歷史過程與特點的歷史學研究,可統稱為“空間維度下的歷史研究”。區域、地方與地域,是空間維度下歷史研究的三種主要視角。區域歷史地理研究的歸結點是“地”,是從區域出發探究世界的“空間特性”;地方史研究的歸結點是“地方人群”,是本地方的人怎樣認識、看待、敘述自己的歷史,并借此對其本身、本身的歷史與文化給出界定;地域史研究的歸結點則是“人的地域性”,是通過對地域歷史與文化的考察與分析,探討“人性”在不同地域背景下的表現。“人為中心”的空間,則應是從空間維度觀察、分析歷史過程的根本出發點。
回首二十多年來走過的學術道路,應當承認,我最初的思考與研究,是從“地”出發的。或者說,在我問題提出與思考的起步階段,主要是從地理學的“區域”觀念與方法開始的,而且,地理學的某些觀念與思考方法,比如聚落景觀分析與地域空間分異的分析,一直貫穿於這些年來的思考與研究中,從而使我的研究顯現出較為濃厚的“地理學”色彩。另一方面,隨著研究的逐步展開與深入,我所關注和討論的核心,已逐步集中到“人”(生活在研究區域內的人群)身上,觀察與分析的重點越來越集聚在研究區域內人的生產生活活動、居住、交往、組織、行為規範、信仰與儀式及其與王朝國家、區域外人群的關係等方面,分析方法也越來越多地採用社會史乃至人類學的分析方法,而且在問題指向與研究結論上,也逐步明晰到社會建構及其演變過程方面。所以,本書研究可以表述為“從區域歷史地理出發的地域社會史研究”。
楊國安、周榮、徐斌、江田祥等幾位朋友,曾與我一起跑了湖北、湖南的很多地方,大家同甘共苦,探究學問,本書中的很多問題和想法,都是在和他們一起跑田野的過程中提出並初步形成的。當時,張建民教授擔任武漢大學歷史學院院長,給了我們很多支持。到廈門大學工作後,林昌丈、韓軻軻、董勤、吳鵬飛幾位同學,也和我一起跑了很多地方(特別是林昌丈,和我一起去了兩次漢中地區,進一步補充相關資料),并幫助我整理、校錄資料,也給我很大的促進。所以,本書可以說是與他們共同完成的。這是要特別說明並表示感謝的。當然,除了《內地的邊緣——明清時期湖北省鄖西縣地域社會史的初步考察》之第四、第五部分分別由楊國安、江田祥撰寫初稿、我修改定稿之外,本書中其餘各部分都是由我執筆撰寫的(雖然吸納了上述各位師友們的意見);全書各部分論點及材料之使用,均應由我負責。陳勤奮、宋翔説明我校讀了部分書稿,吳鵬飛幫助我繪製了書中的地圖;責任編輯韓軻軻細緻耐心地做編輯處理,核校引文,使本書最大程度地減少失誤。在此謹表感謝之意。
魯西奇謹識
2015年2月6日
於廈門不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