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爆燃责任事故案公开宣判

今天,张家口法院发布:


11月2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就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爆燃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认定,12名被告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各被告人的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案发后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情况及认罪态度,对其中11人分别判处五年至三年有期徒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12名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致使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燃责任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失职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事件回顾

2018年11月28日凌晨,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致24人死亡,21人受伤。


今年2月份,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该起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直接原因为:


盛华化工公司违反《气柜维护检修规程》(SHS01036-2004)第2.1条和《盛华化工公司低压湿式气柜维护检修规程》的规定,聚氯乙烯车间的1#氯乙烯气柜长期未按规定检修,事发前氯乙烯气柜卡顿、倾斜,开始泄漏,压缩机入口压力降低,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气柜卡顿,仍然按照常规操作方式调大压缩机回流,进入气柜的气量加大,加之调大过快,氯乙烯冲破环形水封泄漏,向厂区外扩散,遇火源发生爆燃。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公安机关对12名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们分别为:


(1)江政辉,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任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颜景河,盛华化工公司总经理。


(3)柴亚洲,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副总经理。


(4)郭朋强,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生产运营总监。


(5)孙风瑞,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物资管理处处长。


(6)田武,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书记,主任。


(7)沈自强,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设备管理副主任。


(8)付树海,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物资管理处副处长。


(9)王晓峰,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氯乙烯工段工段长。


(10)袁秀霞,女,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聚氯乙烯工段DCS 主控操作员。


(11)冯涛,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生产运行处副调度员。


(12)李永军,男,群众,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氯乙烯工段班长。



安全是企业的命脉所在。在公益宣传片《命脉》中,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爆燃责任事故等三件典型的危化品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可谓不巨大、后果不可谓不惨痛。一次又一次血淋林的事实验证了"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会消灭企业"。


公益宣传片:《命脉》


因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特性,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血的教训不能再用血来验证,生命的代价不能再用生命来支付。希望广大化工企业能够吸取事故教训,把履行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化工企业才能高扬安全风帆,更好树立品牌、开拓市场,更好造福员工、服务社会。




往期推荐 /


● 我省通报今年以来8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冒顶片帮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END

☞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张家口法院、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 编辑:张源源


点这里,我们都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