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部署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12月5日,湖北省安委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将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涵盖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燃气、冶金、工贸、校园、旅游、油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铁路(高铁)等其他行业领域。就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展开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将围绕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方面展开;方案同时要求,民航、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水利、邮政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集中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2月20日为治理整治阶段。2020年2月21日至2月29日为复查总结阶段,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落实情况“回头看”,再次排查安全隐患、死角、漏洞,确保集中整治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解决根本性问题,要广泛组织宣传动员,加强执法,要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省安委会适时组织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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